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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urmyhero 在 PTT [ marvel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198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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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公告] 台南MARVEL徵選文
[ marvel ]14 留言, 推噓總分: +13
作者: iorifox - 發表於 2009/06/18 12:56(15年前)
3Furmyhero:原PO寫的話,我私人贊助獎勵一份!!(只給原PO唷) ^_<"06/18 14:07
[經驗] 釣很多魚的故事。
[ marvel ]61 留言, 推噓總分: +53
作者: jubii - 發表於 2009/06/05 03:34(15年前)
10Furmyhero:真的還蠻好看的^^ 已經收錄在水鬼專區囉^^06/05 09:19
[公告] 留校查看
[ marvel ]4 留言, 推噓總分: +4
作者: iorifox - 發表於 2009/05/27 03:14(15年前)
3Furmyhero:我以為是我最近不乖,被版主抓到了 ~(繼續樂奔)05/27 13:07
[公告] 水桶公告
[ marvel ]44 留言, 推噓總分: +16
作者: iorifox - 發表於 2009/05/18 03:46(15年前)
9Furmyhero:是劣退而已 沒有水桶05/18 07:32
[公告] 關於applepies與loveholic。
[ marvel ]373 留言, 推噓總分: +61
作者: iorifox - 發表於 2009/05/09 02:08(15年前)
1Furmyhero:即使是版工 我想私德還是要注意一下的05/09 02:12
2Furmyhero:言行舉止都容易被放大~05/09 02:13
3Furmyhero:言盡於此 多說 怕淪為筆戰了05/09 02:13
4Furmyhero:一切 都應該以飄版的利義為前途 以版友的創作 經驗發表05/09 02:13
5Furmyhero:為優先保護或妥善處理 之原則05/09 02:15
6Furmyhero:且 最近幾位新版主上任之後 風波太多05/09 02:15
7Furmyhero:且都以失言居多 是不是應該幾位版主思考一下自己的做為?05/09 02:16
8Furmyhero:而我個人 於05版主頭噓該次事件中05/09 02:16
9Furmyhero:也表示 橘媽回應公告文 有越權行為 今又發生此事05/09 02:17
10Furmyhero:似乎沒有任何加以警惕的認知?05/09 02:17
15Furmyhero:姑且不論這次失言與否 版工的行為本身就該有所管束05/09 02:24
17Furmyhero:版主在版上頭噓也引起爭議 都是會被放大檢視的事情05/09 02:24
18Furmyhero:再論 橘媽先前就有 疑似越權處理版上事務(指回公告文)05/09 02:25
20Furmyhero:然後又在轉貼文中與其他友站版主爭執05/09 02:26
22Furmyhero:一位版工這樣的行為 是當個版在使用 還是真的以飄版利益05/09 02:26
23Furmyhero:為處理前提 我想這是有待商確的05/09 02:27
25Furmyhero:不是拿出來鞭 而是一起做討論 畢竟這是值得也應該 被檢討05/09 02:27
26Furmyhero:的事件05/09 02:27
27Furmyhero:再說 應該很少會有 申訴版工 這種案例 這剛好是給大家一05/09 02:29
28Furmyhero:個借鏡 讓大家知道 版工的言行 也是屬於版務的一種05/09 02:29
51Furmyhero:回應uu大 如果他有自知他是一個一般版友加上有收精華文的05/09 03:14
52Furmyhero:權利,那麼他代表版主回應公告文,甚至在公告文中多次表05/09 03:14
53Furmyhero:達他有參與該次決策,是不是他自身就沒有定義好他自己的05/09 03:15
54Furmyhero:身份?05/09 03:15
55Furmyhero:而針對上次公告文回應事件,他並沒有所謂道歉一說喔(某樓05/09 03:15
56Furmyhero:〝酸度滿點〞 我覺得這就是很嚴重的問題了 影響飄版版風05/09 03:18
57Furmyhero:飄版從不針對OP文或無意義文有嚴重的版友反應(EX就可05/09 03:18
58Furmyhero:EX:西斯,飄版在板風上面算是很自由的,對於很多無義或05/09 03:19
59Furmyhero:OP文,也都只是淺淺淡淡的在推文中說OP了 然後就停止風波05/09 03:19
60Furmyhero:但是 某人 在該篇回應裡 已經有引戰甚至是直接筆戰的行為05/09 03:19
61Furmyhero:不亂是不是版工 都可以用版規來處理了05/09 03:20
62Furmyhero:只是剛好OP刪了文 所以沒事發生05/09 03:20
63Furmyhero:再回應UU大 如果他自己都不認清他的身份 那適合再繼續當05/09 03:21
64Furmyhero:版工嗎? 越權回應公告文 這種事情 一般版友不該做吧05/09 03:21
65Furmyhero:不止是越權回應公告文 連組務版裡的申訴文05/09 03:22
66Furmyhero:他都表達過是不是要〝出面澄清過〞05/09 03:22
67Furmyhero:他沒有搞清楚自己的身份只是一位有熱心的版工05/09 03:22
303Furmyhero:apple的msn對話確實是關於作者的文字與心情05/10 02:21
304Furmyhero:但APPLE除了PO上MSN對話外,還針對橘媽在版上的處事態度05/10 02:22
305Furmyhero:所以我才會說 版工私德也是有問題05/10 02:22
306Furmyhero:才會連代提到之前在公告裡推文的語氣及態度05/10 02:22
307Furmyhero:再加上 橘媽很多回應的方式 都有越權現象05/10 02:23
308Furmyhero:這點在上次05事件 小組長也認為版工不該替版主處理事務05/10 02:23
309Furmyhero:該篇公告文應該未刪 大家可以去看看 橘媽親口回應05/10 02:23
310Furmyhero:處置版主05水桶一週 是他與版主間討論協議出來的05/10 02:24
311Furmyhero:試問,他是版工 憑什麼參與決策? 他權利拿那麼大?05/10 02:24
312Furmyhero:再來 他在很多小細節裡 都說自己是輔佐兩位仙版主處理版05/10 02:24
313Furmyhero:務事宜,不覺得像是慈禧太后垂簾聽政嗎?05/10 02:25
314Furmyhero:仙版主=新版主 我打錯字 抱歉05/10 02:26
315Furmyhero:再來 我想公告裡會說小版主的行為代表飄版05/10 02:26
316Furmyhero:這說法也沒有錯 畢竟是由版主任用的 基於連座法原則05/10 02:26
317Furmyhero:小版主做錯事 如果不檢討 確實版主也要有連代責任處理05/10 02:27
318Furmyhero:而這次公告文 主要是希望APPLE可以與版主溝通確認問題05/10 02:27
319Furmyhero:我們在下面推文純粹是開放我們討論 我想沒有要我們去干預05/10 02:27
320Furmyhero:我想 橘媽當了這麼久的小版主 也許早已模糊了自己的定位05/10 02:28
[創作] 【計程車。】
[ marvel ]41 留言, 推噓總分: +29
作者: urmyhero - 發表於 2009/05/07 13:45(15年前)
7Furmyhero:那我該不該為了老王再另外寫一篇@@?05/07 14:26
12Furmyhero:@@" 被看透了.........(功力不夠~功力不夠啊~)05/07 15:00
19Furmyhero:其實我是因為想到〝老王同學會〞 所以決定用老王@@"05/07 16:27
25Furmyhero:老王同學會我是沒有看 因為我還陷在美元戀之中~出不來啊~05/07 18:58
28Furmyhero:推樓上........05/07 20:35
31Furmyhero:類似的@@" 這都是我今早靈光一現寫出來的05/07 22:08
32Furmyhero:我沒有抄襲啊~~~(敏感)05/07 22:08
[公告] 版聚參加時間投票
[ marvel ]57 留言, 推噓總分: +43
作者: ilove05 - 發表於 2009/05/05 23:38(15年前)
30Furmyhero:嗯~其實那些廣告都是一種飄~~~~.....05/07 16:45
[創作] 冥王 之五 故友
[ marvel ]160 留言, 推噓總分: +131
作者: seba - 發表於 2009/05/05 07:31(15年前)
20Furmyhero:我覺得應該要按照蝶大自己想寫的 去寫05/05 08:23
21Furmyhero:文字的虐,是人心感受的。不是你想要傳達的。05/05 08:23
22Furmyhero:所以 無虐之。 反而不寫不分享了,才是虐。05/05 08:23
30Furmyhero:今天剛好有一則 62歲女子,捷運站跳軌身亡的新聞05/05 09:22
31Furmyhero:跟故事裡的女主角.....................不謀而合 對吧?05/05 09:23
32Furmyhero:女主角也是62年 捷運站 陰錯陽差入了捷運軌道~_~05/05 09:23
[創作] 冥王 之三 石蒜
[ marvel ]137 留言, 推噓總分: +114
作者: seba - 發表於 2009/05/04 23:00(15年前)
11Furmyhero:未看先推!!!05/04 23:04
[創作] 冥王 之二 女神
[ marvel ]103 留言, 推噓總分: +99
作者: seba - 發表於 2009/05/04 19:03(15年前)
74Furmyhero:可以 催稿嗎?05/04 22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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