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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twflash 在 PTT [ HateP_Picket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194則
限定看板:HateP_Picke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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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F→: 維護板規人人有責 我將追隨偉大志業04/09 11:01
3F→: 這世界變化很快 有些堅持事不能改的04/09 11:02
4F→: 大家一起努力 人生已然改變 感召已經成功04/09 11:03
5F→: 大家做事一定要 守法 合規矩 存天理 去人欲 堅持到底04/09 11:04
6F→: 徹底分析法律 守衛公平正義與人類福祉 一生絕不退縮!!!04/09 11:08
7F→: 必須堅持捍衛民眾權利 道德良心絕不更改 大家一起努力04/09 11:11
4F→: 為了檢舉人掛在網上一直等?? 我真是由衷地感到欽佩04/08 12:06
5F→: 將來必成大事 支持你!! 以後繼續加大你的堅持掛網04/08 12:07
6F→: 只要堅持下去 一定會救到台灣的 請受小弟一拜04/08 12:09
7F→: 這麼偉大的事業 真的讓我感到由衷的羞愧 支持你!!04/08 12:11
8F→: 會掛網檢舉的 真的很多事都能成功 當到總統都很容易04/08 12:34
9F→: 這個世界各國很多例子 我完全服了你 以後投你一票04/08 12:35
10F→: 另外對於版主去年1124的預測 我也是由衷感到欽佩04/08 13:08
11F→: 能用精妙數字分析大選結果 扣人心弦 令人拍案叫絕04/08 13:09
12F→: 這種人才 當政黑版主 絕對是理所當然 選戰分析高手04/08 13:10
13F→: 如果沒有去年1124的數字分析 那能知道天才的思維??04/08 13:10
14F→: 所以對於版主的判決 實在讓我感到讚嘆 還用桶派一詞04/08 13:11
15F→: 這桶派一詞真是偉大的藝術 令我拍案叫絕 好!!!04/08 13:12
16F→: 能有數字分析 能有藝術造詣 桶派這詞讓我的人生改觀04/08 13:13
17F→: 大丈夫就是要這樣執法!! 我支持你!!04/08 13:14
20F→: 你真的讓我的人生觀改變 粉棒 志業遠大04/09 06:32
21F→: 做人就要像你這樣優秀04/09 06:35
2F→: 我沒想到你這理由 但是剛剛看你的文章認為有裡有據04/20 06:40
3F→: 法律邏輯上也說得通 對版主的判決不會增加困難 是立04/20 06:43
4F→: 法的目的 如果可以任意對政黑板文章修改 那版主回頭04/20 06:44
5F→: 卻看到已經被修改的跟原文完全不一樣的文章 而判無罪04/20 06:44
6F→: 那以後大家都在被檢舉後 把政黑原文違規處刪掉就好了04/20 06:45
7F→: 這樣不是每個人都合法了嗎 而版主卻要費力去查原文04/20 06:45
8F→: 跟5-6的立法目的恐怕是相違背的 因此P大論據邏輯上04/20 06:46
9F→: 完全說得通 我想這才是5-6真正希望達到的04/20 06:47
14F→: 自己做錯事還把責任加到版主身上 無視法律04/20 08:30
15F→: 那乾脆廢掉5-6 改成版主責任制 一切有錯歸版主04/20 08:31
16F→: 只要能騙過版主就算合法 這樣對政黑政檢比較公平??04/20 08:31
17F→: 民進黨最講法治 你現在跟我說一切都要人治??04/20 08:32
18F→: 我不是說樓上 但英派真的越來越像共產黨 讓人想不到04/20 08:33
19F→: 我對民進黨並未死心 但深惡痛絕英派及其黨工04/20 08:33
20F→: 我很擔心民進黨的招牌被英派搞垮 局勢越來越糟了04/20 08:35
28F→: 我被水桶三個月你倒是很高興?? 民進黨需要你這種支持04/20 08:41
32F→: 者?? 版主沒把我鎖文 才導致我回頭去說明被水桶三個月04/20 08:42
33F→: 你還幸災樂禍耶 你有替我說話嗎?? 根本兩套標準04/20 08:42
34F→: 你支持蔡英文安的甚麼心啊?? 邏輯跟 本前後不一致嘛04/20 08:43
35F→: 你邏輯程度到底如何啊?? 我同一理由被水桶 也是因版主04/20 08:44
36F→: 沒有鎖文 讓我加一段文字 因此被桶 你要不要也幫我04/20 08:44
37F→: 說話?? 既然你這麼堅持這條 不如你替我向版主求情阿04/20 08:45
38F→: 還祝我政檢水桶三個月愉快?? 你的人品我也見識到了04/20 08:46
39F→: 我有祝你水桶愉快嗎?? 跟你這種等級說話真是我自己侮辱04/20 08:47
40F→: 我自己 我犯了自我受辱罪 莫名其妙04/20 08:48
50F→: 誰跟他一搭一唱 講道理而已 英派也是要講道理阿04/20 09:35
51F→: 難道英派的特點就是不講道理 搞帝制 要這樣搞就早說04/20 09:36
52F→: 人類有普世價值 自由民主人權法治 哪個黨都一樣04/20 09:36
53F→: 甚至在黨派與國家之上04/20 09:37
54F→: el不是這樣的 他是政黑板文章修改 惡性與意圖在政黑04/20 09:38
55F→: 水桶也在政黑 我是修改在政檢 水桶在政檢 你不用幫他04/20 09:39
56F→: 大家講道理邏輯 不會因為黨派受影響04/20 09:39
58F→: 我早告訴她大家撤告 以和為貴 你自己去看我上文04/20 09:57
59F→: 是他自己堅持告我 我都跟他講這樣告沒意思了04/20 09:58
60F→: 他硬是要堅持告我 還多加一條 又加一條 還幸災樂禍04/20 09:59
61F→: 你自己去看上文他怎麼搞我的吧 我為了回應他的歪理04/20 09:59
62F→: 多加一段說明我的本意 就被水桶三個月 你怎麼不說呢04/20 10:00
63F→: 我還沒修改文章哦 就被水桶三個月 我有責怪誰嗎??04/20 10:00
67F→: 法條有規定不能編輯嗎??? 你眼睛業障自己搞清楚04/20 10:07
68F→: 法條是規定不能刪除與修改 我追加括號說明04/20 10:07
69F→: 法條有文字說不能編輯?? 版主是善意提醒04/20 10:08
70F→: 我是修改文章還是刪除文章?? 追加說明也沒有變動本意04/20 10:09
71F→: 我被水桶三個月 我有沒有抱怨?????????????????04/20 10:09
72F→: gi是修改政黑文章耶 看人家要告他了 他去改文耶04/20 10:10
73F→: 你幫他說話也看到道理好嗎??04/20 10:11
74F→: 你說法條文字修改等與增加一個標點符號都算 那gi04/20 10:12
75F→: 改文刪文不算?? 我自己的部分我有沒也向版主抱怨一句??04/20 10:13
76F→: 頂多加個說明 版主不接受我也就算了阿04/20 10:13
77F→: gi堅持搞我 不肯和解 看到我因為他的歪理去原文說明還04/20 10:15
78F→: 還被多桶三個月 他可是笑得樂不可支 你要不要去看04/20 10:15
79F→: 清楚?? 他自己要一直戰鬥 一下說別人侮辱他 一下說別04/20 10:17
80F→: 人邏輯不通 我看他邏輯最通阿 我們都笨蛋阿04/20 10:18
82F→: 沒人贊成就算了阿 我他老木的是有沒有抱怨過一句話???04/20 10:19
83F→: 你就去堅持政黑修改文章不算修改阿 莫名其妙04/20 10:19
5F→: 請問 一下版主 這個是指我政檢版水桶 還是政黑板04/18 00:24
6F→: 水桶?? 因為我不是修改政黑板原文 是政檢版加說明04/18 00:24
7F→: 是否可以請求跟5-6意旨不符呢?? 就政黑板文章沒有修改04/18 00:25
8F→: 政檢加說明 應該沒有妨礙判決 可否請求寬認呢??04/18 00:26
9F→: 不好意思 麻煩你了 因為我搞不大清楚 抱歉04/18 00:27
10F→: 非故意麻煩你 請見諒04/18 00:27
11F→: 向s版主說明 你說不能編輯 但板規是說不能刪除與修改04/18 06:09
12F→: 我沒有刪除與修改 只是加說明 沒有惡意04/18 06:10
13F→: 也沒有妨礙判決 鑒於我可以算符合板規文字意義04/18 06:11
14F→: 又沒有惡意 可否請你考慮這點呢 謝謝04/18 06:12
15F→: 我在下面跟你說明我的理由 不能編輯是你善意提醒04/18 06:28
16F→: 但是法條文字是不能刪除或修改 可否請你加以考量 謝謝04/18 06:29
17F→: 你在這邊的意見還是禁止編輯 但是板規是禁止刪除04/18 06:32
18F→: 與修改 所以可否請你重新考量以法條本身這點??04/18 06:32
20F→: 樓上 不是跟你說話 請你看清楚內容04/18 08:36
26F→: 這篇文章從頭到尾都在跟 版主 解釋 我的文章用語04/18 09:57
27F→: 從頭到尾跟你真的沒有一點關係04/18 09:59
28F→: 你為什麼會覺得我這篇文章在說你呢 是不是也侮辱到你??04/18 10:01
29F→: 還是說我邏輯又有問題了??04/18 10:02
33F→: 你覺得我邏輯有問題?? 你要回復就去上一篇檢舉文04/18 10:08
34F→: 我這一篇是向版主解釋我的用字與意思 跟你真的無關04/18 10:09
35F→: 你又能體會白馬非馬了?? 真的很受不了你的指控04/18 10:10
36F→: 難怪你會覺得經濟學程度不好是侮辱到你04/18 10:21
3F→: 你的邏輯關係呢 上下文有邏輯吧04/17 23:08
4F→: 你真的非常非常煩 公然侮辱包括暗示在內04/17 23:12
5F→: 你一大篇都白說了 而且你自證你有暗示04/17 23:12
1F→: 我收回暗示字眼 是 明指 請版主重新確認04/17 23:03
2F→: 況且暗示或影射 同樣構成公然侮辱04/17 23:14
8F→: 上下文邏輯關係啦 你當然不會說自己 暗指 很煩耶04/18 10:25
9F→: 上下文邏輯關係很明顯 不帶髒話罵人也是罵 同樣構成04/18 10:26
10F推: 就邏輯上強烈暗示 法律判決很多 是法院見解04/18 10:33
2F→: 是的 大致如此04/17 21:25
4F→: 乾脆都刪一刪撤告啦 政治論戰本來就會用語激烈04/17 22:08
7F→: 沒必要太小心眼 你撤告我就撤告 板規不禁止吧04/17 22:09
8F→: 政治黑特版抒發心情用的 身體健康比較重要04/17 22:10
12F→: 你真的很煩 隨便你04/17 22:12
13F→: 我被水桶是超貼 關邏輯甚麼事 你根本故意連結04/17 22:20
14F→: 還不難理解我會被水桶咧 我是超貼 你想說我是邏輯錯04/17 22:20
15F→: 亂被水桶??? 你根本就故意指我因為邏輯錯亂被水桶04/17 22:21
16F→: 我之前都沒跟你計較 你倒是甚麼都要亂告 還修改我推文04/17 22:22
17F→: 你如果還要告 我也就加告你修改我的推文 不符事實等04/17 22:23
18F→: 別人都沒告你 你隨便找理由就來告 還斷章取義04/17 22:23
19F→: 那每天就這樣告來告去就好啦 不如多讀點書比較實際04/17 22:29
22F→: 因為他指我的文義問題 我沒有修改 只是加一段說明04/17 23:16
23F→: 我沒有改變文章 只是加說明 一時不察 請見諒04/17 23:17
24F→: 請版主見諒 我沒有刪除或修改 只是加一段說明04/17 23:20
25F→: 因為被檢舉者斷章取義 我只好加說明 沒有刪除或修改04/17 23:21
26F→: 是用括號加以說明而已 方便版主判決 這樣應該沒有違規04/17 23:22
27F→: 吧 我沒有加以改變文章字句 是否可以寬認?? 謝謝04/17 23:22
37F→: 好的 我試試看 謝謝你04/17 23:33
2F→: 你很煩耶 你讀法的 程度很好?? 亂檢舉耶04/17 19:08
4F→: 你不知道算不算違規 就檢舉看看?? 那我也可以隨便04/17 19:09
5F→: 告別人任何我想的法條 只因我不知道有沒有構成04/17 19:09
6F→: 所以我就檢舉看看??? 可以這樣嗎??04/17 19:09
8F→: 此人一再剪接我的用語 沒有完整上下文 有濫訴之嫌04/17 19:21
9F→: 原文是在說明理由 我對侮辱定義的看法 他剪接成我在04/17 19:22
10F→: 罵他 請版主看上下文 另外 我認為他胡亂檢舉04/17 19:22
11F→: 藐視法律與版主 多個剪接濫訴意圖陷我於罪04/17 19:23
12F推: 請版主詳查04/17 19:25
1F→: 我沒有說你學歷低 是指經濟程度爛 依你說的內容04/17 18:27
4F→: 你讀商的 經濟學只是這樣 不要見笑轉生氣04/17 18:28
6F→: 就事論事 就政治經濟層面討論好壞而已 也有人說04/17 18:29
9F→: 我不懂政治 那我也可以告他??04/17 18:30
11F→: 你說過我很多次邏輯不通 說我昧於事實04/17 18:31
12F→: 依你的論點 也是公然侮辱?? 經濟程度很爛 邏輯不通04/17 18:33
13F→: 哪個更嚴重??? 都只是客觀評價 你要不要查查法律再來04/17 18:35
15F→: 還是你法律程度也很爛?? 你法律程度很爛非常爛的話04/17 18:35
17F→: 你就可以隨便覺得自己被侮辱了 因為你法律程度很爛04/17 18:36
20F→: 我覺得你經濟程度很爛 跟侮辱有甚麼關係 你就寫深一04/17 18:39
21F→: 反駁我就好了 就這篇文章真的顯現不出你經濟程度很強阿04/17 18:39
22F→: 大家討論 你也可以說我政治觀點很爛 不懂政治04/17 18:40
23F→: 這樣也算對我的侮辱?? 你的侮辱也太寬了04/17 18:42
24F→: 好吧 跟版主說明如下 我沒有說他學歷低 另外就他04/17 18:47
25F→: 文章所說的經濟學角度 我認為程度不高 因誤他自己說04/17 18:48
26F→: 他是讀商的 我認為他經濟學角度很低 程度不佳04/17 18:49
27F→: 並非貶低名譽 如髒話或不雅言論等等 將使人名譽受損04/17 18:52
28F→: 說他經濟程度爛 他可以寫得深入有水準一點就好了04/17 18:53
29F→: 網路上常見討論用語 沒有侮辱的意思 他也數次說04/17 18:54
30F→: 說我邏輯有問題 我都沒有提告 請考量以上諸點 謝謝04/17 18:56
32F→: 另外原告斷章取義 原文明明針對經濟程度做討論04/17 18:59
33F→: 他要剪成我說他程度很爛 有誘導濫訴之嫌04/17 19:00
34F→: 他自己剪接我的文章 沒有全文轉載 算是濫訴吧04/17 19:07
44F推: 感謝版主 樓上是在威脅版主嗎?? 把政檢版當你家阿04/20 09:18
45F→: 法律程度真的不是普通等級的耶04/20 09:19
46F→: 從頭到尾告訴你以和為貴了 都跟你不如一起撤案04/20 09:20
47F→: 你硬要以為自己是對的 拼命告到底 你的想法還真優秀和平04/20 09:20
1F→: 判決公正合理 本人接受 不上訴03/13 21:18
2F推: 阿 我剛才本來想投你三票 發現我被鎖住無法投票耶03/13 21:22
3F→: 不能發文 連投票都不行嗎?? 沒辦法03/13 21:22
4F→: 不過我支持你當版主03/13 21:22
5F推: 希望你繼續當版主03/13 21: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