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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tomoyasu 在 PTT [ Hamster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57則
限定看板:Hamster
3F→:鼠聚...到底怎麼進行?不會變成【弱肉強食】的慘殺嗎?09/30 15:21
1F→:那是三晃的產品。附的鼠沙是;http://0rz.com/wzZgW309/19 02:45
6F→:我有一次不得不離開台灣三天的時候,整個浴室地板撲滿木07/29 02:51
7F→:屑(十五公升),準備了三個飲水機,以及按時供應飼料的飼07/29 02:52
8F→:料機。三天後回來發現,他過的比平常好,我打掃的好苦...07/29 02:53
9F→:只是,當時還是很捨不得讓牠一個小老鼠再加過三天...07/29 02:55
7F→:不太可能。再說,是不是誣告有那麼重要嗎?06/04 04:56
13F→:濫用司法?我倒不覺得告發人有濫用司法呢...06/05 04:40
14F→:抱歉寫錯,是告訴人。哎...果然離開刑事法很久了。06/05 04:45
15F→:樓上,如果檢察官不起訴、緩起訴或法院判無罪都能告誣告06/05 04:52
16F→:或可民事求償的話,這才是友問題的。當然,當事人有權提06/05 04:54
17F→:出告訴的權利。局外人是不過問。但仍認為很不妥啊。06/05 04:58
34F→:如果罵三字經,那就不叫做【適當之評論】。所以只能因初06/02 01:23
35F→:犯緩起訴。再者,說司法資源浪費,反告烏告不就也是嗎?06/02 01:25
33F→:他可能告你誹謗吧。你是初犯嗎?也許被適用可用311吧。05/31 03:16
1F→:內容物網頁上有句話很...[用過飛霸的鳥友]...鳥友...哈哈05/25 03:09
2F→:收到。您處理板務那麼辛苦,如有什麼我能效勞的請盡管說05/11 13:22
10F→:->lin 死是死了。但牠是活活被吃掉啊...真的是慘不忍睹。04/30 01:14
6F→:真的很像,就差那個大洞。我貼照片的網頁上同時寫日文,04/27 03:43
7F→:也在日本的一些論壇發表文章後,有幾些日本人寫信告知,04/27 03:44
8F→:日本的確有人廉價銷售該款滾輪。一個約三百日幣的樣子。04/27 03:45
9F→:總之,那麼一點點的小縫隙,對倉鼠而言有致命性的瑕疵,04/27 03:47
10F→:選用物品要小心。希望不要再有人要繳學費上這個課...04/27 03:48
11F→:唉...還是很習慣性地上倉鼠版...天天在想牠...04/27 03:5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