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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ftootft 在 PTT 最新的發文, 共 144 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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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37F推: 1 兩方過度延伸彼此個案言論 散布仇恨 何至於此阿05/22 15:33
166F推: 有道理 也希望上面部分討論對事不對人05/21 08:19
143F推: b版友的指控令人心生疑慮,但原po也指出b版友的檢舉04/21 11:22
144F→: 在組務板皆未成立。可否進一步說明?畢竟若是檢察官04/21 11:22
145F→: 不起訴處分,道理上會認為該對象是被污衊的04/21 11:22
153F推: 謝謝,方便的話能再多一點說明嗎?目前理解的是有人04/21 11:40
154F→: 告你然後不起訴。檢查官跟小組長恰巧是對同一件事下04/21 11:40
155F→: 不同判斷是嗎?04/21 11:40
163F→: 可能的話,希望理解的是你對原po的指控為何未能在04/21 11:42
164F→: 組務成立,這對我們選板主比較重要04/21 11:42
168F推: 至少目前檢察官打臉小組長這句看起來有道理,不過e04/21 11:45
169F→: 版友才是我們的重點04/21 11:45
176F推: 若法官判我敗訴,我仍然認為自己是對的,我會需要去04/21 12:12
177F→: 闡述原因,甚至指出法官的缺失都可以。若是正規救04/21 12:12
178F→: 濟機制無效也可以加以宣揚,而非不反駁請其他人自己04/21 12:12
179F→: 去看判決書04/21 12:12
180F推: 若要呈現真相,可不能偷懶呀04/21 12:12
189F→: 這篇是e版友的參選文,第一個出現的焦點是b版友的04/21 12:29
190F→: 黑料。e板友被檢舉為何判決沒有成立自然是討論的重04/21 12:30
191F→: 點,這影響到黑料到底是真相還是黑函04/21 12:30
194F→: b大,你不能把個人被告那件事與你檢舉e大兩件混合04/21 12:34
195F→: 這樣不合邏輯04/21 12:34
201F→: 檢察官專業性更可信,說永桶不合理這也說得通04/21 12:53
202F→: 但e提到其離開後你被永桶,這句話也沒說錯,你的證04/21 12:53
203F→: 據是反駁說你有道理,有檢察官背書04/21 12:53
204F→: 但b你的黑料、整理e的重大瑕疵等等,看起來跟檢察官04/21 12:54
205F→: 這件事沒有直接關聯,我不太能確認你的意思04/21 12:54
209F→: 我認為檢察官不起訴書是有力的回擊,所以我相信你04/21 12:58
210F→: 永桶這件事不應被攻擊04/21 12:58
211F→: 但能回到重點是這些黑料嗎?04/21 12:58
215F→: 我沒有這樣說,我上面有提到希望你能給予回饋意見04/21 13:03
216F→: 若要呈現真相,可不能偷懶呀 那一段04/21 13:03
221F→: 那句意思應該只有說小組長也是錯的吧04/21 13:08
222F→: 反駁的話 通常是希望能闡述對方錯在哪,錯的理由04/21 13:09
223F→: 不是錯的人還有誰04/21 13:09
232F→: 說實話是掃完政策本想投e,看到b大你的推文猶豫了,04/21 13:12
233F→: 所以希望釐清是非,如此簡單的選民想法罷了04/21 13:12
234F→: 你願意的話就麻煩稍微多描述點,畢竟上面的推文有些04/21 13:12
235F→: 太情緒難以分辨內容04/21 13:13
342F推: b大,你貼的那兩段不起訴書我有認真看過,其描述04/23 13:54
343F→: "難認被告有何明知其所述內容不實之妨害名譽犯意"04/23 13:54
344F→: 也就是說,檢察官判斷你不清楚你所言並非事實04/23 13:55
345F→: 是因此而不起訴的,這個你能理解吧04/23 13:55
346F推: 所以若第一時間主觀判斷並質疑性騷,是OK的04/23 13:59
347F→: 但若有解釋得知非事實,就不適合繼續用同樣的標籤了04/23 14:00
353F推: 是的,檢察官從頭到尾都沒有承認你所說的內容屬實04/23 16:21
354F→: 反而是說被告"難認明知所述內容不實之犯意",也就是04/23 16:22
355F→: 你雖然說錯了,但不知者無罪。04/23 16:22
356F→: 就算退一步說該句這重點是"犯意",也頂多說檢察官04/23 16:22
357F→: 未對事實內容真假下判斷04/23 16:22
358F→: 不起訴的原因是考量文字內容後,被告"主觀"認為其人04/23 16:23
359F→: 有性騷,這件事算合理的04/23 16:23
360F→: 但檢察官沒有絲毫印證、同意這"主觀"內容是事實真相04/23 16:23
361F→: 你貼的這兩小段,檢察官就強調兩次"被告主觀"了04/23 16:24
362F推: 我認可永桶不合理就在於,如果永桶的理由有包含"罵04/23 16:27
363F→: 性騷",我認為可以以此做為依據申訴04/23 16:28
364F→: 但其他的延伸這樣實在看不出邏輯,難以佐證04/23 16:28
368F推: 至少b大你貼出來的兩張圖,只有描述被告主觀判定是04/23 17:11
369F→: 合理的、不犯法的。沒有絲毫對事實的判定資訊04/23 17:11
370F→: 唯一提到事實的反而只有"明知其所述內容不實之..."04/23 17:11
371F→: 還是b大你還有其他頁判決書的內容沒貼出來,誤會以04/23 17:12
372F→: 為已經貼了? 你可以翻一下你貼的那兩頁文字04/23 17:12
21F推: 摯友跟失憶小女孩,可惜我就是前面覺得摯友像個變態,sk04/11 08:24
22F→: ip太多以至於57當時無感04/11 08:24
1F推: 我打03/28 22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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暱稱:血法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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