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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tbbhwinh 在 PTT [ NCCU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39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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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新聞] 行政院宣布吳思華接教育部長
[ NCCU ]36 留言, 推噓總分: -9
作者: ll95566 - 發表於 2014/07/29 10:13(9年前)
11Ftbbhwinh:教育部前面要蓋橫向電梯直通各部會比較妥當,然後應該07/29 11:21
12Ftbbhwinh:要蓋濕滑雕像以示紀念07/29 11:21
[徵文] 其實大家都誤會校長了!
[ NCCU ]14 留言, 推噓總分: +13
作者: sevenkids - 發表於 2013/04/19 21:44(11年前)
4Ftbbhwinh:真的超像XDD不過看來只有三個推文的結果應該是年輕人不04/19 23:39
5Ftbbhwinh:懂了QQ04/19 23:39
[小事] 許東海老師唐宋文選考試範圍
[ NCCU ]119 留言, 推噓總分: +87
作者: wendy1989626 - 發表於 2012/11/17 01:01(11年前)
117Ftbbhwinh:朝聖推~XDDDDDDDDD11/22 22:59
[拾獲] 二78體育健力同學,您把鑰匙放錯在我建中包包了
[ NCCU ]6 留言, 推噓總分: +4
作者: tbbhwinh - 發表於 2012/05/15 19:51(12年前)
2Ftbbhwinh:痾,我是確定也有同學有和我有同樣包包才這樣打啦XD05/15 22:05
3Ftbbhwinh:畢竟上課有看到過0.005/15 22:05
Re: [連署]重要!!關於社團成立審議制度以及社團評씠…
[ NCCU ]3 留言, 推噓總分: 0
作者: yu621 - 發表於 2010/11/21 00:05(13年前)
1Ftbbhwinh:不好意思~第三點質問的確打錯了~11/21 00:08
2Ftbbhwinh:不過我的重點是放在,加入動漫社為何不可以成立其他社團11/21 00:09
3Ftbbhwinh:但也謝謝您的指教,話說TAKA學長也是發起人之一喔XD11/21 00:09
[連署]重要!!關於社團成立審議制度以及社團評씠…
[ NCCU ]67 留言, 推噓總分: +9
作者: tbbhwinh - 發表於 2010/11/20 22:51(13年前)
8Ftbbhwinh:二樓的同學你好,我認為,你之所以會想在學校成立社團11/21 00:04
9Ftbbhwinh:不外乎就是為了取得合法的資格,得以申請經費、教室社辦11/21 00:05
10Ftbbhwinh:等,若因為評鑑不符合被去除,那難道對社團而言不算處罰?11/21 00:06
45Ftbbhwinh:有關於版權的方式有人提出質疑,我在補充一下,我們所連11/22 00:09
46Ftbbhwinh:結的日文網站,是需經付費才能正式使用的JOYSOUND以及11/22 00:10
47Ftbbhwinh:CLUB DAM等網站,在日本是完全合法的網站,故不需擔心11/22 00:11
48Ftbbhwinh:還有我一再主張,我的重點是放在學生得以成立社團本身之11/22 00:11
49Ftbbhwinh:權益不應該因為學校這種"預防性"的手段而被限縮,當然也11/22 00:12
50Ftbbhwinh:不希望所謂"遍地開花"的情況發生,自己聚在一起唱唱歌11/22 00:13
51Ftbbhwinh:當然也行,那樓上的大大請試問,目前學校有哪個社團不是11/22 00:14
52Ftbbhwinh:自己聚一聚玩一玩就行了?當然是為了能有正式社團的名義11/22 00:14
53Ftbbhwinh:來增加知名度,促進招生的方便,使更多志同道合的人能聚11/22 00:15
54Ftbbhwinh:在一起。否則,那其他已成立的社團,都是來搶學校資源囉11/22 00:16
55Ftbbhwinh:還有我希望大家不要把經費和社團評鑑作完全的正相關處理11/22 00:19
56Ftbbhwinh:經費發放當然要經過審核,這並無不合理。但我說的重點是11/22 00:20
57Ftbbhwinh:社團一旦社團評鑑未過,就要受到不得發放經費的"處罰",11/22 00:20
58Ftbbhwinh:但說不定這個社團成員都認為其已做得很好,但卻應不符合11/22 00:21
59Ftbbhwinh:"學校期望",而被迫立於與其他"符合學校期望"的社團不平11/22 00:23
60Ftbbhwinh:等的立足點上。但還是很謝謝大家不吝提出自己的意見喔!11/22 00:24
66Ftbbhwinh:沒錯,樓上大大的見解我非常認同,歡迎您到時也加入我們11/22 15:17
67Ftbbhwinh:的行列,謝謝您!11/22 15:17
[連署]重要!!關於社團成立弊病與社團自救組織
[ NCCU ]23 留言, 推噓總分: +5
作者: tbbhwinh - 發表於 2010/11/19 02:11(13年前)
10Ftbbhwinh:各位同學好,因為我著重的倒不是我們社團是否能成立的11/19 13:27
11Ftbbhwinh:原因。首先是委員們不用附記理由就能直接以成立或不成立11/19 13:29
12Ftbbhwinh:來決定一個社團的生死。還有,萬一知道了理由,還是沒有11/19 13:29
13Ftbbhwinh:任何合理救濟的管道,只能等到下個學期,我是基於這些不11/19 13:30
14Ftbbhwinh:合理以及不明確的規範,才想成立這個組織,來幫助大家^^11/19 13:30
23Ftbbhwinh:同學您好,謝謝您告訴我這個消息,但我要強調,我不是11/20 23:15
24Ftbbhwinh:要特別指明哪位委員不公等,我要訴求的是,定出這些不合11/20 23:16
25Ftbbhwinh:理規章的起造人,那是誰呢?當然是學校囉~ 應予以修法11/20 23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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