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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tatasun 在 PTT [ third-person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15則
限定看板:third-pers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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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拍拍] 關於第三者 ..
[ third-person ]13 留言, 推噓總分: +2
作者: Happy890211 - 發表於 2013/11/23 17:27(10年前)
1Ftatasun:你像在為自己找藉口11/23 17:45
Re: [問題] 該怎麼選擇?
[ third-person ]6 留言, 推噓總分: -2
作者: eunice0802 - 發表於 2013/05/04 23:01(11年前)
2Ftatasun:我只是覺得您的意見,若到時候事發,給父母的不是交代05/05 17:23
3Ftatasun:而是更大的難堪。而我也只是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見05/05 17:24
4Ftatasun:感情永遠是女人的罩門,我當然懂,但是請多為自己想想05/05 17:26
5Ftatasun:人生的選擇很多,不要讓自己走這最艱難的一條路05/05 17:26
6Ftatasun:不得不說,假婚禮辦了,東窗事發的機會還蠻大的05/05 17:28
Re: [問題] 該怎麼選擇?
[ third-person ]24 留言, 推噓總分: -1
作者: eunice0802 - 發表於 2013/05/01 22:05(11年前)
1Ftatasun:不要亂教,只要男方和元配有登記結婚,第三者就是會被告。05/01 22:34
2Ftatasun:因為法律認為婚姻已經有公示於眾的外觀(就是登記),你05/01 22:34
3Ftatasun:很難說自己是被騙的,大多數情況身分證上配偶欄就說明了一05/01 22:34
4Ftatasun:切。況且現在採登記婚不是儀式婚,迎娶宴客完,沒登記都05/01 22:34
5Ftatasun:不算已結婚,何來被騙之說05/01 22:34
12Ftatasun:這方法真的很瞎,實務上法官隨便調查馬上就露餡了,非專業05/02 06:39
13Ftatasun:勿教如果鑽法律漏洞,因為這塊現在根本沒漏洞,很多被告05/02 06:39
14Ftatasun:的嫌犯來偵訊審訊時都是胡言亂語的,法院仍要調查其他事05/02 06:39
15Ftatasun:證確定事實,不是你在那邊隨口打死不認就可過關的05/02 06:3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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