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takizawa5566
作者 takizawa5566 在 PTT [ WomenTalk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684則
限定看板:WomenTalk
看板排序:
全部Gossiping1476HatePolitics955WomenTalk684Boy-Girl588MenTalk502PublicIssue256TaiwanDrama187Salary134J-PopStation116TW_Entertain115Japandrama75StupidClown59fivesix52Golden-Award30NIHONGO24Stock24Tech_Job23ID_Multi20L_HappyLivin20pay_home19iOS18Facebook17TaichungBun17Bank_Service16V_ScHooL11Lottery8movie8joke7Kaohsiung7DirectSales5youtuber5Google4L_TalkandCha4marvel4sex4SYSOP4ask3Instant_Mess3Simcity3Steam3Android2biker2GossipPicket2Hate2Hunter2KOTDFansClub2mobile-game2pharmacist2SENIORHIGH2sky2Taoyuan2About_Life1Baseball1bicycle1BoardCourt1Bus1CareerPlan1CarShop1CFP1couple1CVS1Diary1HungKuang1IA1Nantou1NTU1PU_Family1radio1rent-exp1TY_Research1<< 收起看板(70)
14F→: 我只是不想講太明而已,有點醒你就好03/31 02:56
16F→: .........03/31 02:57
17F→: 你現在要做的不是在這邊等我噓你,你以為被我噓很容03/31 02:58
18F→: 易嗎?趕快去分手啦03/31 02:58
10F→: 媽媽聽起來不潮啦,講おかあさん比較好聽03/30 23:47
18F噓: 他是誰?03/30 23:31
12F噓: 女版就是喜歡看風向推文,沒關係,時間會證明一切03/30 23:23
1F推: 不會,被害者母親已經說得很明白了03/30 14:12
41F→: 有想法當然可以講啊,啊最好是那麼剛好啦,每次都只03/30 14:25
42F→: 有殺人事件才有想法03/30 14:25
121F→: 呵呵,平常有些人都喜歡罵藝人親中賺人民幣,怎麼這03/30 23:28
122F→: 時又幫藝人說話啦?轉彎轉真大03/30 23:28
2F→: 明明就一堆殺童案討論文03/30 06:10
22F推: 說的太好了!所以我才覺得衝去警局打犯人很奇怪03/30 04:23
43F推: 藝人最假掰了!平常跟政治牽扯到的社會議題他們就03/30 06:13
44F→: 平行時空處理,這種殺人案件的議題他們就馬上跳出03/30 06:13
45F→: 來了,根本算準絕對不會有人罵他們03/30 06:13
5F→: 放心,台灣人不會想到這麼深入的問題03/30 03:09
37F→: 法律本來就不能有模糊地帶,若要認真講的話,那天03/29 23:45
38F→: 到警局打人的通通都是傷害罪欸,警察只是因為社會03/29 23:45
39F→: 輿論壓力才不敢抓打犯人的民眾03/29 23:45
42F→: 請不要為了那種人降低自己格調好嗎?你不為自己想,03/29 23:46
43F→: 也請為你家人想想03/29 23:46
63F→: 一些人被講中內心的黑暗面就開始心虛了嗎==?03/29 23:49
71F→: 早就破梗了,不好笑啦,換新梗好嗎?03/29 23:53
254F→: 我說了,法律不能有模糊地帶,不能感情用事,去警03/30 01:18
255F→: 局打犯人的民眾沒被當現行犯逮捕,如果哪天有在外03/30 01:18
256F→: 面犯傷害罪的人被抓了,這樣法律不就出現矛盾了嗎?03/30 01:18
263F→: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標準,打人就是傷害罪,管你打誰,03/30 01:27
265F→: 連最低的道德標準都無法遵守,那他們跟那犯人也沒03/30 01:27
266F→: 什麼差別了03/30 01:27
294F→: 去警局打人就叫正義喔?唉.....03/30 01:54
304F→: 那又何必為了那種人讓自己變成野蠻人呢?不值得不是03/30 01:59
305F→: 嗎?03/30 01:59
314F→: 好啦,想打就打啦,你們高興就好,啊打完記得負法03/30 02:06
315F→: 律責任嘿03/30 02:06
317F→: 私刑不能被讚揚,但我更不能認同的是有些人想用「03/30 02:10
318F→: 殺人犯不是人」這個論調來合理化私刑03/30 02:10
330F→: 啊沒辦法啊,有些人就想不通這點,不知道警察已經03/30 02:18
331F→: 夠忙了嗎==?03/30 02:18
333F→: 踢球啊,我讓你三分?03/30 02:20
343F→: 不,我的意思是,警察逮捕犯人已經很忙了,請不要再03/30 02:29
344F→: 製造不必要的麻煩給警察...03/30 02:29
345F→: 你要這樣無限上綱我無話可說,你高興就好03/30 02:30
349F→: 哇,你確定是絕大多數喔?我們先以這篇文的回應看下03/30 02:33
350F→: 來,頂多是兩極狀態,絕大多數我早被噓到XX了03/30 02:33
353F→: 我可沒說民眾不能制伏兇手喔,制伏兇手的民眾才夠03/30 02:35
354F→: 資格被稱作正義,刻意去警局打人的那些人是制服兇03/30 02:35
355F→: 手的人嗎?03/30 02:35
357F→: 還是拜託你認真從第一個回應看到最後一個,我們再03/30 02:38
358F→: 來討論是絕大多數還是兩極狀態03/30 02:38
366F→: 誰會想那麼多,有些人就是為了一個爽字而已03/30 03:04
380F→: 我沒說我反對處死刑啊==你糾結的點是什麼?03/30 04:26
381F→: 還有,被害者的媽媽發FB文公開呼籲一些事情了,能03/30 04:28
382F→: 不能請你們理性思考一下?03/30 04:28
385F→: 好,聽不懂就算了,要激戰死刑存廢或衝去警局打那03/30 04:59
386F→: 殺人犯都請便,你們的自由,我管不著03/30 04:59
387F→: 而且我開頭就聲明我支持處死刑了,還拿廢死噓我,一03/30 05:00
388F→: 定要逼我講髒話才甘願?03/30 05:00
415F→: 真可憐,自以為正義的在消費死者,台灣人沒救了03/30 17:56
418F→: 那受害者母親說的話你有在聽嗎?少在那自以為正義03/30 17:59
419F→: 的消費死者03/30 17:59
421F→: 自以為正義的人是你 我看你秀下限 懂?03/30 18:01
424F→: http://i.imgur.com/Qm2R0dV.jpg03/30 18:03
425F→: 自己看清楚人家母親說什麼吧,自以為正義喔?03/30 18:03
426F→: 還有,打人就是犯法,不管是打誰都一樣,不爽你去03/30 18:04
427F→: 跟立委辯論03/30 18:04
432F→: 你去啊,打完記得為自己行為負責我就沒話說,不要03/30 21:24
433F→: 藉機想揍人又不想負法律責任03/30 21:24
437F→: 現實就是台灣人太過感情用事,這種事情傳去國外絕03/31 23:55
438F→: 對會被笑死03/31 23:55
439F→: 所以某些堅持要去補幾拳的人,你們是準備好要變成印03/31 23:57
440F→: 度人的水準了嗎?03/31 23:5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