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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Ta152 在 PTT [ Tainan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29則
限定看板:Tain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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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w: [問題] 主管不給離職 要算我曠職已回收
[ Tainan ]54 留言, 推噓總分: +20
作者: nemies - 發表於 2016/07/26 02:19(9年前)
203FTa152: dakkk居然還在跳針"合意" !? 笑死我了, 原原po都已經講明07/25 18:42
204FTa152: "但左翻右翻 就是沒有任何跟HR所提到的一點點相關的條約"07/25 18:43
205FTa152: 人家又沒簽字同意過離職前要預告七天, 哪來什麼"合意"?07/25 18:45
208FTa152: = =||, 既然沒有"合意", 公司拿什麼理由要他留七天交接?07/25 19:07
212FTa152: 現在就是法律上當事人沒有這個義務留七天了, 他也不想留07/25 19:12
213FTa152: 公司就是在法律上沒有能力留他下來, 你跳針什麼啊?07/25 19:13
221FTa152: 恭喜你, 離職證明有拿吧?07/25 19:34
254FTa152: tw大, 你都沒在看文嗎? 原原po明明就已經有跟主管說要離職07/25 23:50
257FTa152: 那就已經算是預告了, 根據勞基法第15條和16條, 並未規定要07/25 23:51
259FTa152: 工作未滿三個月的員工要提早幾天預告, 他只要有預告即可07/25 23:53
262FTa152: 所以才會有勞基法第16條的規定, 愈資深的員工愈不容易找到07/25 23:58
264FTa152: 替代的人選, 所以預告時間也要愈長.07/25 23:58
272FTa152: 找人替補那是公司的事情, 不然還要主管幹什麼?07/26 00:06
275FTa152: 尋找替代人力本來就是主管和老闆的責任, 員工替他操心?07/26 00:07
277FTa152: tw可能不曉得經理級屬於資方的委任關係, 跟一般員工不同07/26 00:09
281FTa152: tw大, 請google " 法律信箱:未做滿3個月 離職不必預告 "07/26 00:13
289FTa152: tw你好像沒看完全文喔, 內文寫:"但如果反過來,是約定「勞07/26 00:36
290FTa152: 工」如果要終止勞動契約,需要提前10日告知,則因為比《勞07/26 00:37
291FTa152: 基法》規定的更嚴格,則這樣的約定是無效的。07/26 00:37
293FTa152: 一樣是可以直接走, 這兩種答案是相同的07/26 00:38
295FTa152: 就算契約裡面有寫7天, 這種契約一樣是比法令嚴阿, 無效07/26 00:39
297FTa152: 不同律師見解不同, 但tw你貼的這位律師是認為無效的07/26 00:42
302FTa152: 是阿, 任職滿三個月以內, 公司叫員工滾就得滾.07/26 00:43
304FTa152: 合理阿, 又不是第一次見過.07/26 00:44
306FTa152: 我補充一下, 我的意思並不是任滿三月內的員工可以隨意開除07/26 00:45
307FTa152: 而且也並不是有付資遣費就合法喔! 請見勞基法第11條07/26 00:46
309FTa152: http://news.tvbs.com.tw/other/8737207/26 00:49
310FTa152: 台中商銀不但要讓呂先生復職,還要補償過去14個月,積欠他07/26 00:50
311FTa152: 的上百萬元薪水。07/26 00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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