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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F→: 事情發生提出告訴本來就是對方的權利,也不用怕被告08/30 20:09
5F→: 上法院談和解不見得比較不好談08/30 20:09
6F→: 收集單據是要給你,談和解的時候記得請保險公司來就好08/30 20:10
11F→: 其實不需要保險公司跟第三人談,畢竟他們之間沒有任何關係08/30 20:15
12F→: 還是建議自己釋出善意談和解,談的時候通知保險公司來就好08/30 20:17
13F→: 存證信函只是求償的證明文件,不用緊張08/30 20:17
1F→: 重大傷病在0-5歲之所以貴就是某些疾病的發生率高08/30 19:26
2F→: 例如自閉症,亞斯伯格症,神經母細胞瘤等等,都不在重大疾病08/30 19:27
3F→: 的承保範圍,閣下的想法似乎有點顧此失彼了08/30 19:28
4F→: 重大傷病對於癌症的定義是需積極治療的惡性腫瘤08/30 19:28
5F→: 視是否取得重大傷病卡而定08/30 19:29
6F→: 傷害險本來就沒有所謂保證續保,即便有寫入條款,仍然會因為08/30 19:29
7F→: 職業危險變更而終止08/30 19:30
8F→: 只是通常沒有出險保險公司不會隨便終止契約而已08/30 19:31
9F→: 除外的範圍是蠶豆症引起的相關治療,依據是保險法12708/30 19:32
10F→: 增減的部分視預算而定,預算夠的話建議把殘扶再拉高些08/30 19:33
1F→: 其實特傷應該改成重傷比較好,不介意的話應該換一家較好搭配08/30 11:40
4F→: 保障範圍較廣,特傷主要是保罕見疾病08/30 15:43
5F→: 這跟是不是保經無關,都要花錢當然希望保障能做好08/30 15:47
8F→: 可是很難升08/30 11:41
12F→: 不可否認遠雄的海外突發疾病保額比較高08/25 11:03
1F→: 超額如果能再拉高就拉高,保費不會貴08/13 15:30
2F→: 自己的保險已買足可以考慮不要駕傷,乘客責任也可拿掉08/13 15:30
3F→: 限定駕駛人保費會更低些,但要看保險公司能否附加08/13 15:31
10F→: 是約定沒錯 XD,不過現在願意做的好像不多08/13 22:27
24F→: 壽險=>保險給付,投資資產=>遺產08/14 16:09
12F→: 可以妥善運用保險金信託的功能08/11 09:50
1F→: 可跟保代申訴要求更換服務人員08/10 10:22
7F→: 如果是人壽保險契約基本上無法換公司,只能換業務08/10 14:06
26F→: 越過這座山頭,前方風景更美好08/10 09: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