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srhkami
作者 srhkami 在 PTT [ TPC_Police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193則
限定看板:TPC_Police
看板排序:
全部MobileComm315TPC_Police193biker154PC_Shopping100Gossiping60SuperBike51iOS37car34movie34Railway24C_Chat17nb-shopping13WomenTalk10Boy-Girl9MRT9japanavgirls6creditcard5Key_Mou_Pad5feminine_sex3Drama-Ticket2HardwareSale2TaichungBun2WorldCup2cat1HatePolitics1joke1KoreaStar1LoL1mobilesales1PublicIssue1ToS1<< 收起看板(31)
9F→: 要到民國幾年台灣軍警才能有實務一點的訓練01/24 23:58
10F→: 真正的情境演練就是不套招啊,隨機應對,把每一個細節都01/25 00:03
11F→: 做到位,確保自身安全且不違法,這才是訓練的目的吧01/25 00:04
10F噓: 真的笑死,大執法治百病01/24 23:49
8F→: 平常駕駛習慣有多差,開巡邏車也是一樣不會比較好01/21 19:50
17F→: 第一線處理人員應該透過無線電回報聯絡就好,一堆官在打01/17 15:25
18F→: 電話問或討line回報真的很搞01/17 15:25
17F噓: 酒駕累犯或肇逃才汰除?根本笑話01/13 13:40
55F推: 回樓上,"禮讓"這個詞本啦就不該出現在路權規則上,因為01/05 12:50
56F→: 這不是禮儀,是規定。01/05 12:50
57F→: 只要行穿線上有人,就該視為紅燈而完全停下,直到確定行01/05 12:50
58F→: 人已經通過、或行人沒有要通過等絕對安全的狀況下,才能01/05 12:50
59F→: 繼續前進。不只是車讓人,包括支道停/讓幹道、轉彎讓直行01/05 12:50
60F→: 等都應該是遵守這個鐵則。01/05 12:50
70F→: 不依規定停容易讓導致別人急閃避急煞車的,甚至培養出一01/05 12:54
71F→: 堆連看都不看的駕駛人,已經是大部分事故的主因,我反而01/05 12:54
72F→: 贊成嚴格認定取締,即便只有1%可能造成不安全的情況,那01/05 12:54
73F→: 就不該繼續行駛,乖乖停下來等01/05 12:54
6F→: 放搶演練真的作秀無極限,為了作業務還要請臨演擺拍01/05 00:01
58F噓: 直接改超勤1.33加成不好嗎01/04 08:44
59F→: 都有時數上限了還訂金額上限有什麼意義01/04 08:44
9F→: 這種指示傳出去以後誰敢提供影像= =12/22 16:08
2F→: 已售出12/21 17:3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