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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skyesp 在 PTT [ PttLifeLaw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15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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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推:實在是很謝謝s大這麼清楚的回答!10/23 19:46
15F推:謝謝樓上g大的回應。女方的確是識人不清,但她沒有完全把責10/25 17:45
16F→:任推給男方,她也沒有怪社會,她願意負起責任,但男方完全10/25 17:45
17F→:是置之不理的態度,現在是連人都找不到。提到教唆墮胎及騙10/25 17:45
18F→:婚是想讓男方知道他不是躲起來就沒事,他有可能是要揹上刑10/25 17:46
19F→:法罪責的。至於扯到雙方父母...這完全是男方發出的存證信函10/25 17:46
20F→:內容,從來就不是女方要硬扯上的,女方從來就不是要叫男方10/25 17:46
21F→:父母負責。我也同意您說「要生就要能養,有骨氣養」,但唸10/25 17:47
22F→:也唸過,罵也罵過了,現在事情就是遇到了,總要想辦法把傷10/25 17:47
23F→:害降到最低,事情難道不該用合適的方式與態度來面對嗎?10/25 17:48
24F→:「實務上多的是官司贏了卻拿不到錢的 一直跑訴訟程序,只是10/25 17:48
25F→:耗費雙方的精神時間」,請問g大是建議女方不用尋求法律幫助10/25 17:48
26F→:,自己一個認命去辛苦養兩個孩子嗎?反正也拿男方沒皮條?10/25 17:48
27F→:g大是說女方不要浪費時間精神去維護自身權益?就算有可能10/25 17:49
28F→:取得的些微權益都不足去爭取?10/25 17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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