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second137
作者 second137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1328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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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F→: 推樓上,這種人真的很多!感覺就是為富不仁!有房、06/17 12:25
19F→: 有地不清理,孳生病媒被查到了,還理由一大堆!06/17 12:27
12F→: 請查職組職系一覽表,便知分明06/18 12:25
8F→: 沒有薦任任用資格,先佔薦任缺,實益不大;反之,若干06/15 22:01
9F→: 年後,具薦任任用資格時,機關不派薦任職缺,亦少矣06/15 22:03
4F→: 多留意事求人,偶而會有非現職人員可以投件的外補案吧06/15 19:28
12F→: 剛考上可以領多錢,只有專業加給較高的檢察(司法)事務06/14 09:32
13F→: 官,調查局或最近的廉政官才有機會!一般高普考,縱然06/14 09:33
15F→: 專業加給較高的法制,也不可得!06/14 09:34
11F→: 養生館好像很多月亮國的月光仙子。06/14 06:59
2F→: 就是只要外補(一般是法院系統過去),原檢察署所屬人員06/13 19:31
3F→: 不符合資格,不要互挖別人牆角啦!06/13 19:32
6F→: 地院和地署一樣,沒有自己人事權,人事調動需報高院06/14 11:05
7F→: 或高檢同意辦理,所以甄選中所謂高檢及所屬各檢察署06/14 11:07
8F→: 人員不得報名,實已排除高檢及各地檢現職人員了,原則06/14 11:08
9F→: 上就是外補,講白的就是向法院系統或執行署挖人啦!06/14 11:10
10F→: 因為司特書記官分發單位就是法院、檢察署和執行署06/14 11:15
40F→: 看起來,與公務人員考上律執照頗像!既無法去從事律師06/14 06:27
41F→: 職務,充其量也是自我肯定!但結果就是大家會把訴訟06/14 06:29
42F→: 、國賠及法律爭議的案件丢給你,只因為你有上律師06/14 06:31
40F→: 港龍航空不能預辦登機!06/14 11:23
8F→: 哈哈!Lucy!?06/09 19: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