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sambas
作者 sambas 在 PTT [ DSLR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155則
限定看板:DSLR
看板排序:
全部DSLR155mobilesales21Linux15TaichungBun12EZsoft10DC_SALE9Sub_DigiTech8sex7Gossiping5MacShop5Android4Browsers4Database4Lifeismoney4PHP4Bank_Service3ComGame-Plan3movie3Road_Running3car-pool2ChangHua2DC2Palmar_Drama2StarCraft2Teacher2Violation2BigSanchung1biker1Blog1car1Drama-Ticket1Google1joke1MobileComm1NARUTO1NightLife1NTUE-MD1ONE_PIECE1PushDoll1Storage_Zone1Wallpaper1Web_Design1<< 收起看板(42)
107F噓:轉錄板主的公告到組務板 竟然會被罰違反板規? 這哪一國?07/30 15:48
121F推:badXman閒聊~DESW1出來對板友下狠話..這吃相..不好看吧????08/03 20:46
123F推:被水桶了耶08/03 21:13
124F→:一個小人物的發言 如果影響力大到可以影響板主徵選08/03 21:13
125F→:那到底是這次的板主徵選有問題???08/03 21:14
126F→:不然為何板友提出疑問 就被終身水桶?????08/03 21:14
127F→:如果板主這次訂出的徵選條件沒問題 就算有100個小人物08/03 21:15
128F→:出來發言推文 也不可能影響到徵選呀!08/03 21:15
129F→:●我也覺得為何badXman可以閒聊 為何板友不能討論選舉???08/03 21:17
34F推:看到這篇 我只能講:大快人心了!07/15 20:34
4F推: 然後你就會覺得亂買真的會很幹 因為5D II 不能用17-5506/08 11:07
25F推:詐欺~06/01 16:34
5F推:60D‧真王者。12/27 08:53
39F推:有錢人真好!10/25 09:31
42F推:板標有錯字很丟臉~~~但是版主不覺得丟臉就好了~~~~11/04 14:14
231F噓:爛判決.....提人家父母的沒事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11/30 08:55
233F噓:一個是警告、一個是終身水桶。但是起因都是板主判決問候別12/02 07:54
234F→:人父母案件 竟不受理。 板主是否應說明 板規執行的標準在12/02 07:55
235F→:哪呢? 不然 以後 我們也可以三不五時就來 同情一下別人12/02 07:55
236F→:的父母嗎?12/02 07:55
237F噓:#1CzfeuX1 low在哪一篇連噓? 我怎麼看不懂?12/02 07:58
238F→:當板主的 也認真一點 好嗎?12/02 07:59
251F噓:"開口提老木的確是不好的行為" 那為何不給警告???12/02 08:56
252F→:不給警告 不就是默許同意這種事情再繼續發生嗎???12/02 08:57
253F→:一個不給警告 一個丟終身水桶 你們標準在哪邊????12/02 08:57
254F→:要我們尊重這種標準不一的板主?????? 難!!!!!12/02 08:57
257F噓:你們對5566的標準都這麼嚴格了 對low的標準到挺低的...12/02 09:36
260F噓:5566 是超速還是詐欺呢?12/02 10:28
261F→:提人家父母的案件→不受理。12/02 10:29
262F→:5566哪邊擾亂看板 還真看不出來 而且還直接動用終身水桶..12/02 10:29
263F→:你們直接把5566丟終身桶 我只覺得 你們是心虛哪件事嗎?12/02 10:30
264F→:為什麼直接禁掉他的發言權?12/02 10:30
265F噓:DESW1:提父母 "未達到人身攻擊程度" 5566也只陳述事實呀~12/02 10:34
266F→:哪來的擾亂看板呢?12/02 10:34
272F推:推一句你説的 "人總是只看自己想看的東西" 你也是呀!12/02 10:39
273F→:最後一個問題,你們都是先丟人終身桶,再來慢慢找原因的嗎?12/02 10:39
284F推:一個巴掌不會響啦 印象中他會亂 都有人先起鬨~或一起亂~~12/02 11:03
285F→:你們要處理 就得兩個巴掌一起處理 不要處理一個人而已12/02 11:03
286F→:這樣才不失公允12/02 11:03
12F噓:[公告] 陪審團制 討論離題的是那兩位 並不是全部的人10/13 13:27
13F→:這樣就鎖文 不給大家討論 這種做法沒問題嗎?10/13 13:27
14F→:因為兩個人離題 所以板主不給全部板友表達意見了10/13 13:28
17F推:建議板主:離題討論的人,應該快點照板規丟水桶。10/13 14:55
220F推:如果"顆顆"不算板務 那以後在其他文章"顆顆" 也該判"非10/01 08:38
221F→:DSLR相關"10/01 08:39
222F→:板規 1-1.發文內容須與本板相關10/01 08:39
224F→:"顆顆"與本板無關 通通都該警告了????????10/01 08:40
226F推:樓上 3-2.推噓文、簽名檔視同發文10/01 08:44
227F→:所以 以後推文不能推"顆顆"了...10/01 08:45
228F推:能請問嗎? 那到底能不能在其他文章"顆顆"呢???10/01 09: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