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samarqand
作者 samarqand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39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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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F推: 已填,謝謝06/17 13:25
19F推: +11.160.38.183 02/27 19:43
5F推: 三重正義北路的尚好藥局,買六送一10/28 23:50
19F推: 認識陽明海運的三副,月薪確有10萬以上10/16 15:30
5F推: 飾底乳挺讚,很好推開又不油,乾肌適用60.251.41.106 10/20 13:37
6F→: 粉底組就沒用過,不能選色不敢亂買。60.251.41.106 10/20 13:38
4F推:週六的雙人房要6500 不便宜11/09 14:55
6F→:回樓上:1、2已有公文,之前扣除2500萬剩餘財產分配額時04/30 15:31
7F→:國稅局已先叫他們繳100萬的遺產稅。現在來函說,子女們04/30 15:32
8F→:必須要提出確有給付大媽2500萬剩餘財產之證明,否則就不04/30 15:33
9F→:能扣除,必須另外再補800萬的稅。04/30 15:33
10F→:還想請問樓上大大說的3,是要向誰申請按法定應繼分繳稅?04/30 15:34
11F→:既然是全體繼承人對遺產稅負連帶責任,申請只繳自己的份04/30 15:35
12F→:會被准許嗎?謝謝。04/30 15:35
14F→:朋友的困境是,他和兄姐根本沒有錢,不管是應該給大媽的04/30 15:40
15F→:剩餘財產、還是遺產稅都一樣。他們財產尚未分割,父親死04/30 15:41
16F→:後至今3年都在大媽管理下,所以才問是會從遺產還個人財04/30 15:42
17F→:產去強制執行?04/30 15:42
20F→:那請問如果申請復查,不知是否可以拖延一些時間呢?04/30 16:26
35F→:感謝兩位的建議,獲益良多。不過,一是我朋友用剩餘財產04/30 18:52
36F→:分配訴訟進行中的理由,就應國稅局認定應繳給大媽的250004/30 18:54
37F→:萬元,已申請展延過多次,依國稅局來函好像是不能再復查04/30 18:55
38F→:只能提起訴願?再來就是,之前他們主張扣除大媽剩餘財產04/30 18:57
39F→:分配可請求的數額時,已繳過100多萬的稅,離那次繳遺產04/30 18:57
40F→:稅至今也已超過一年,但尚未給付大媽應得之剩餘財產分配04/30 18:58
41F→:這樣的話,好像看起來已經不能用遺贈法17-2Ⅱ主張?04/30 18:59
47F→:之前的律師只有建議申請延期,沒有表示不服,所以他們現05/02 09:51
48F→:在要換律師了...05/02 09:51
286F推:推E大說的希希有top程度的共鳴腔轉換,聽她唱就是不一樣01/21 15:03
1F推:可以請問日本人為何超愛先嗇宮嗎?我住三重都還沒去過03/19 22:23
7F推:謝謝各位熱心版友,結果我帶了寶寶去蓬萊溪護魚步道,幸09/21 00:13
8F→:好有聽大家的話,沒去加里山。因為背著十公斤的仔好累.09/21 00: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