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rp486

總覽項目: 發文 | 留言 | 暱稱
作者 rp486 在 PTT [ SuperIdol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38則
限定看板:SuperIdol
首頁
上一頁
1
下一頁
尾頁
Re: [影音] 夢裡花pk
[ SuperIdol ]170 留言, 推噓總分: +30
作者: follow5566 - 發表於 2009/07/28 13:27(14年前)
87Frp486:咦?? 這個話題還在啊??07/28 16:18
92Frp486:問題明明是表演者決策失當,護航者努力澄清吧,與觀念何關?07/28 16:23
97Frp486:或許你的想法正確,但,再辯下去對參賽者有何助益?07/28 16:27
102Frp486:愛之,足以害之。還有,你的文章我已看了很多遍07/28 16:29
108Frp486:我只是想請你先冷靜一下,再看看上面評審老師的那篇07/28 16:31
113Frp486:究竟是孤芳自賞,還是參賽者的判斷錯誤...07/28 16:33
117Frp486:樂融老師說的:聲音 眼神 肢體,這次惜兒只有聲音OK,其他07/28 16:36
118Frp486:的,似乎與眾人認知的性感相去甚遠吧07/28 16:36
122Frp486:所以我贊同他說的表演失敗07/28 16:38
124Frp486:阿災??07/28 16:39
128Frp486:對齁,就是這個啦07/28 16:40
138Frp486:可喜可賀 可喜可賀07/28 16:43
[情報] 誠菡~7/27新文章"紀錄史*夢裡花"
[ SuperIdol ]26 留言, 推噓總分: +8
作者: andyliu1984 - 發表於 2009/07/27 18:47(14年前)
9Frp486:我的學生現在13.14歲,要比性感她們可是十分懂得呈現耶.....07/27 20:19
11Frp486:所以,承認失敗並且改正,才是真的勇敢,加油07/27 20:22
12Frp486:相信惜兒可以有很好的表現,但還是要搞清楚主題,免得出槌07/27 20:28
Re: [影音] 夢裡花pk
[ SuperIdol ]96 留言, 推噓總分: +11
作者: Janiffer - 發表於 2009/07/27 16:51(14年前)
29Frp486:魅力=\=性感吧 上面兩位的確都是我年輕時的偶像,但是,在07/27 19:24
30Frp486:多年後再看當年她們的表演,會發現唱的還挺......只能說,07/27 19:24
32Frp486:不要牽拖別人來墊被,好嗎?07/27 19:25
41Frp486:請看前面樂融老師的那篇,主題是"性感挑戰賽"耶......07/27 19:32
42Frp486:預告則叫"這就是性感"......07/27 19:33
45Frp486:所以囉,是呈現"性感"的魅力啊07/27 19:35
56Frp486:樓上,這樣說會被當變態吧......07/27 19:46
61Frp486:"萌",中文本義:草木初生。御宅族早期定義:極端喜好的事物07/27 19:55
62Frp486:萌え(もえ)近期定義:模樣可愛,討人喜愛的女(男)性07/27 19:56
63Frp486:怎麼延伸,都與"性感"二字相去甚遠......07/27 19:57
64Frp486:支持所喜愛的參賽者是很好,但是,過度的護航,有時候是一種07/27 19:58
65Frp486:反宣傳,像這次我支持的段大俠與舒舒都表現的差強人意,也沒07/27 19:59
66Frp486:有什麼好護航或是硬凹的,出槌或是表現不佳,下次再追回來就07/27 20:00
67Frp486:是了,因為所有參賽者的努力,大家都看在眼裡,但並不表示他07/27 20:01
68Frp486:們所有的表現都要被美化,這是一個只能表現一次的分場競賽07/27 20:02
69Frp486:表現不好或離題,只能接受自己所犯的錯誤,之後,再想辦法討07/27 20:03
70Frp486:回來,若是因此而淘汰,那也沒有什麼好說嘴的,因為,所有參07/27 20:03
71Frp486:賽者都是一樣的,評分的標準,就是在台上的"呈現",對或錯,07/27 20:04
72Frp486:自己要概括承擔。07/27 20:05
74Frp486:對齁......算了,已經說了想說的了07/27 20:06
[閒聊] 有些話不說不行
[ SuperIdol ]79 留言, 推噓總分: +54
作者: Oxfordlion - 發表於 2009/07/11 12:49(15年前)
66Frp486:看完andy回辯版主的那篇,只能說,千錯萬錯的是別人的錯啊:(07/12 09:47
[通知] 板主申訴案
[ SuperIdol ]71 留言, 推噓總分: +32
作者: orion - 發表於 2009/07/10 21:08(15年前)
43Frp486:以前的人犯錯,先反省自己究竟哪裡錯,或者證明自己沒有錯07/10 22:48
44Frp486:現在的人犯錯,先認定是別人害我犯錯,並證明別人也有犯錯07/10 22:49
首頁
上一頁
1
下一頁
尾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