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robalika
作者 robalika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112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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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推: 翻譯:甭多說,花了便是10/07 14:38
1F推: 這賠率XD09/27 00:17
1F推: 有,從77條本文可知,僅是需法代允許08/25 00:41
2F→: 同條但書的情況,限制行為能力人仍得做成有效之法律行為08/25 00:42
3F→: 從這個角度觀察,也可以得出其有受領意思表示之能力08/25 00:42
4F→: 你的例子中,授予代理權是中性行為,類推77條08/25 00:43
5F→: 取得代理權毋庸法代同意。104條則是乙取得代理權後08/25 00:44
6F→: 以甲之名義代理其為法律行為之效力,與授予代理權為二事08/25 00:44
7F→: 個人想法供參,希望沒有誤解08/25 00:44
13F→: 可以從另一角度理解。為/受意思表示為法律行為之基礎08/25 00:52
14F→: 法律行為則是權利主體參與社會交易活動的手段08/25 00:53
15F→: 所以在肯定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參與社會活動的前提下08/25 00:53
16F→: 其有為/受意思表示之能力,亦屬合理(77.84.85.104條等)08/25 00:54
1F→: 法典沒有太大差別,選擇順眼耐用以及最新版本即可08/25 00:27
3F推: 是債之相對性的概念,但不排斥有侵權責任保護的可能08/22 03:54
4F推: 但畢竟派出的不只是職業隊,總覺得競爭的立基還是不一樣08/21 14:13
3F推: 不會。寫是一回事,被問的時候也要演的像,教授不是笨蛋02/08 15:55
8F推: 6 10c09/21 22:27
8F推: 6 10c09/21 22:27
826F推:修練愛情跟這首歌真相似阿06/28 22: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