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rgnuj122
作者 rgnuj122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3083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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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4F→: 很愛造謠,修正動議放桌上自己不會看喔42.71.15.142 05/18 19:19
522F→: 噁男42.71.15.142 05/18 18:56
315F→: 垃圾42.71.15.142 05/18 18:55
331F推: 我滿贊成的,來噓認養切結書的很多來鬧,鬧完還說你不要10/31 09:22
332F→: 玻璃心,根本就不該以自己的偏見來看這件事,我不加上罰10/31 09:22
333F→: 金罰責是要怎麼嚇阻潛在虐貓者?沒有罰金根本不用遵守這10/31 09:22
334F→: 些條文,想丟貓就丟貓,想搞失蹤就搞失蹤,一般的交易10/31 09:22
335F→: 都有違約金了,就認養合約不能有?我花費時間精力去法院10/31 09:22
336F→: 提告,不能把幾萬的違約金寫明白在合約上?法官也說沒10/31 09:22
337F→: 有寫就是沒有,我朋友送貓對方連續丟失還隱瞞,就是這10/31 09:22
338F→: 次法官這樣跟他說的,這些鬧版的人能負責嗎?送貓送出10/31 09:22
339F→: 火氣來,花自己的錢又傷心,鬼才要當中途10/31 09:22
967F推: 回V大,因為我很少上ptt,平常忙著養貓11/11 20:04
968F推: https://i.imgur.com/IQf4SI7.jpg11/11 20:12
969F推: 我是懶得說明所以都丟在FQA,而且非常透明任何人都可以11/11 20:16
970F→: 看得到,不是經過層層審核才在最後一關功虧一簣,我的態11/11 20:17
971F→: 度就是你看好這些條件,你要接受就接受,不接受我也不勉11/11 20:17
972F→: 強你,我根本沒訂濕食家防,回報也是很低頻率的一年一11/11 20:18
973F→: 次,V大你根本不了解我的送養規則,你只是在宣洩你對其11/11 20:18
974F→: 他中途的不滿而已。罰金的部分是上法院要用的,虐殺要11/11 20:18
975F→: 捐款30萬元給動保團體幾乎是根本用不到,要讓法院認證虐11/11 20:18
976F→: 殺貓咪除非自己白目拍影片不然幾乎無證據,對我而言我送11/11 20:19
977F→: 貓出去幾乎管不了,會有這些條件是真的有白目丟貓還來要11/11 20:19
978F→: 第二隻,或是被親人爆料虐貓==11/11 20:19
979F→: 我自己是有遇過白目丟貓還來要第二隻才發現他第一隻給11/11 20:34
980F→: 我假照片,後來又扯謊多次,我才告上法院,結果發現當11/11 20:34
981F→: 時用的公版認養書一點用都沒有,還被迫到花蓮開庭,(11/11 20:34
982F→: 後來才加上指定法院),過程有多痛苦有多煎熬,最後他11/11 20:35
983F→: 媽拿一疊厚厚的證明他女兒精神障礙有領殘障手冊,還怪11/11 20:35
984F→: 我不該跟他簽約,我哪知他本來怎麼樣,他本人看起來就11/11 20:35
985F→: 正常正常的,最後賠償金額才奶粉錢3000,連我租車開車11/11 20:36
986F→: 彰化到花蓮、請假花的錢都不夠...11/11 20:36
987F→: 我沒有隱藏什麼資訊,QA也寫好很久了,審核過就給貓,就11/11 20:37
988F→: 是這麼簡單,一定要把其他人做什麼事都扣在我頭上?11/11 20:37
989F→: #1UAHw7bd (cat)11/11 20:45
270F→: 早餐店阿姨都是中共同路人?175.183.37.153 05/18 09:24
327F→: 你反對國會改革喔?175.183.37.153 05/18 09:23
249F→: 國會改革是民進黨2012年的主張啊175.183.37.153 05/18 09:23
536F→: 職業學生175.183.37.153 05/18 09:22
10F→: 沒意見,沒自刪文的需求06/22 20:28
11F推: 不過我想起很久之前有個公審文自己被罵一罵就自刪,有點06/22 20:30
12F→: 不公平,所以我支持禁自刪,說過什麼話要自己負責06/22 20:30
257F→: 垃圾175.183.37.153 05/17 17:3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