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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rexdeng 在 PTT [ Teacher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105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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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5F推: 其實這有點沒頭沒尾的,先不論資深教練的態度為何,10/16 14:52
146F推: 擬公假時,先看舊文怎麼給假,或是問問教練要請整天10/16 14:55
147F→: 還是半天,教練說需要整天就問一下理由,若你沒辦法10/16 14:55
148F→: 接受教練的理由就請示主任,主任沒意見就照教練的要10/16 14:56
149F→: 求擬公假就好啦,人事或校長有意見再轉述給教練就好10/16 14:57
150F→: 了,准不准假又不是你的權責,幹嘛淌混水?10/16 14:57
8F推: 7月拿到是107學年度開始算晉三級,8月後再晉級一次06/06 12:45
9F→: 8月拿到就是108學年度晉級完後,再改敘晉三級06/06 12:46
10F→: 整體而言只有七、八月晉級時間差的薪資差額06/06 12:47
10F推: 「西方憑什麼」,有東西方歷史的對照06/04 18:20
11F推: 星期一不能排學期成績評論05/02 18:38
2F推: done05/22 22:06
26F推: +109/30 20:11
16F推: 要翻就要在課發會翻,課發會做出了決議就只能等明年08/26 00:42
17F→: 課發會再翻了08/26 00:42
3F→: 剛考上正式就開始填科任??你是專長缺嗎?06/13 19:55
4F→: 不然有什麼理由讓你優先選?06/13 19:55
24F→: 原來是選班上的科任老師啊?那我誤會了,先道歉06/13 21:08
25F→: 敝校班級的科任老師是教學組排的,開放導師選……06/13 21:09
26F→: 教學組排課不會被卡死嗎?06/13 21:10
47F→: 有種東西叫“實習”理論上,你在實習階段就應該要06/14 01:23
48F→: 學到帶班和基礎行政流程的經驗了,並不是到了職場06/14 01:24
49F→: 才開始從零到有。除非是有專長的老師,不然從導師06/14 01:27
53F→: 當起是理所當然的吧,學校養成和實習階段,接觸最多06/14 01:29
54F→: 的就是教學輔導與班級經營06/14 01:29
57F→: 初任就去科任,你所得到的只會是「教學技巧」,對於06/14 01:31
58F→: 班級經營、學校生態和行政流程只會更加疏遠06/14 01:32
59F→: 所謂行政無專業,行政能力與教學技巧和年資並無關聯06/14 01:35
66F→: 科任的班經模式與概念和導師完全不同,程度也差異極06/14 01:40
67F→: 大,你不趁還熟悉時進入班級,要先去科任繞一繞再回06/14 01:40
68F→: 班級,只怕你會愈來愈陌生與害怕06/14 01:41
69F→: 實習半年為什麼不能懂行政流程?直接接組長比比皆是06/14 01:43
70F→: 不會做不會開啟舊檔嗎?不會找主任出來擋嗎?學校06/14 01:44
71F→: 的行事大多有固定的模式,做了就會了。難道當了十年06/14 01:44
73F→: 科任行政工作就會比較厲害,公文就比較會簽、活動06/14 01:45
74F→: 就比較會辦嗎?行政工作的重點在“人”,而不是教學06/14 01:45
75F→: 資歷06/14 01:46
79F→: 行政沒效率又混亂的問題通常不是在菜鳥組長而是在更06/14 01:48
80F→: 上層的主任、校長或是該校的積習06/14 01:48
81F→: 學校沒有一件事是由組長一個人全權負責的,除非你是06/14 01:49
82F→: 初任就被抓去接主任(我就有同學初任就去代主任了)06/14 01:50
83F→: 不然你所有的工作都還有主任可以幫忙扛,怕什麼?06/14 01:51
26F推: 根據教師法第17條第9款,教師有擔任導師的義務09/21 23:45
27F→: 而第10款則註明第9款之辦法由校務會議定之。09/21 23:46
28F→: 換句話說,校長只有在找你當導師的時候你不得拒絕09/21 23:47
29F→: 因此校內輪動辦法大多不會提及行政怎麼輪09/21 23:51
30F→: 即便校內有規定行政職務怎麼輪,只要不是經過校務09/21 23:54
31F→: 會議通過,你完全可以不用鳥09/21 23:55
32F→: 如果硬要你接,你也可以面帶微笑,好聲好氣的跟長官09/21 23:56
33F→: 說「你長官都不怕我接了,我怕什麼,反正我只會做到09/21 23:57
34F→: 不被懲處的地步,其他你自己看著辦」09/21 23:58
35F→: 不過,真心話,這學校這個小圈圈,適度賣長官面子09/21 23:59
36F→: 沒什麼壞處,遇到不合理的部分,就適度噹回去09/22 00:00
37F→: 無所求,你就無敵,有所求,就巴結一點09/22 00:01
9F→: 取消資格是一件很平常的小事,一違規就取消資格了02/29 08:35
10F→: 有沒有舉旗和有沒有違規是兩回事,只要有違規事實02/29 08:37
11F→: 裁判就應依規則處理。選手對判決有意見應於成績公佈02/29 08:38
12F→: 後30分鐘內提出異議,不然視同認可判決02/29 08:40
13F→: 所以敝校運動會的裁判長都是等到成績公佈後一小時02/29 08:41
14F→: 才會離開學校,事後再來抗議的,都會被打回票02/29 08:42
15F→: 而且……你要對判決提出異議就要自己舉證,裁判沒有02/29 08:43
16F→: 義務舉證02/29 08:4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