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QQdrink
作者 QQdrink 在 PTT [ tutor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43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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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板排序:
110F推: 透過法律途徑討回?06/24 13:47
20F推: 我自己通常是教完學測就不再教指考,直接填新的CASE04/15 00:42
16F推: 先前有提刑事告訴嗎03/14 18:27
23F推: 以刑逼民效果如何?難料,但也是種方法就是。03/20 15:06
8F推: 如果在台北需要協助,約個時間來所免費協助。09/20 22:30
9F推: 畢竟同為家教老師,可以體會被拖欠薪水的無奈!09/20 23:33
10F推: 公司這樣可能會有虛報費用逃漏營所稅問題。02/17 16:24
11F→: 再者,如將你列入人事,勞健保呢?這也有法律問題02/17 16:25
14F推: 個人有所得當然要繳稅,這沒有問題。02/17 18:38
15F→: 問題是,列為公司薪資費用,出事時申報人有時也會遭殃02/17 18:39
24F→: 我沒說老師是員工,只是公司將給老師的錢列為人事費用02/17 19:52
25F→: 是想要當成公司的薪資費用處理。買筆算是人事費用嗎?02/17 19:57
26F→: 書店賣筆,當然不會是員工,這賣筆收入會是營利所得02/17 19:59
27F→: 所得報繳,申報如果有問題稅局也有可能查核吧02/17 20:02
28F→: 有所得要繳稅,我也是這樣認為02/17 20:03
41F→: 如果公司為訓練員工支出該費用就無問題,但該筆費用扣繳02/18 14:07
42F→: 視其具體情形性質可能為執行業務所得,也可能為薪資所得02/18 14:08
43F→: 這問題我一開始誤解為單純私人家教但公司欲逃漏認列費用02/18 14:10
5F推: 每次教完現領,不然被辭退時很麻煩01/27 21:41
15F推: 看開點01/22 12:47
23F推: 一個家教能帶很久除了老師的能力外就是家長能體諒01/19 10:16
14F推: 建議可找新學生01/15 17: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