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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prokey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1298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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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F→: 抱歉... 其實我跟前版主ID只差一個英文...08/18 02:10
15F→: 回K大,其實我回這篇只是想指出標題下的不好阿,至於其他08/18 02:15
16F→: 延伸,我沒討論>_<08/18 02:16
24F→: 看K大的推文,應該是有看我之前的回文,對我來說理解一個08/18 02:20
25F→: 議題,跟要去實行去做是不同件事喔。08/18 02:21
27F→: 我去理解,你可以當我閒閒,想看看不同世界的視野。08/18 02:22
66F→: 回F大,其實那篇也只是碩士等級論文,只是提出一個觀點08/18 10:21
67F→: 而他的簡易觀念讓我可以入門理解何謂開放式,但不代表他就08/18 10:22
68F→: 是最權威的學術文章,只是讓我這個小愚民簡單理解而已08/18 10:23
14F推: 開放式關係目前沒被精準的定義,因為包含太廣,但有種說法08/18 01:02
15F→: 卻還蠻容易被理解的,也就是"感情"和"性"的部分。08/18 01:02
21F→: 感情方面可分成:一對一的關係 和 多重關係。08/18 01:03
24F→: 指相互承認彼此,在感情上有名分才算有關係。08/18 01:05
25F→: 但多重關係又更複雜,可能是三人行,代表三個相互承認彼此08/18 01:06
26F→: 也有可能是一個人為核心,享受齊人之福,但另外兩個人關係08/18 01:06
27F→: 可能是普通、點頭之交的型態08/18 01:07
28F→: 性的部分有篇論文用:封閉、開放來形容"性"的樣貌08/18 01:09
29F→: 封閉的大意大概是:只能跟有關係名分內的人做愛。08/18 01:10
30F→: 開放式指:除了有關係的對象之外,也能跟其他人做愛。08/18 01:11
31F→: 那現在將"感情的":一對一關係、多重關係。和"性的"封閉、08/18 01:12
32F→: 開放排列組合,就可能出現各種開放式關係樣貌。08/18 01:13
72F→: 如果你桃花不斷,也覺得不需要一段長久關係,那就偷吃沒人08/20 10:28
73F→: 能阻止你,但我會覺得你是小孩子心態,不會找你這種對象08/20 10:28
74F→: 很多小孩子的心態是自私,只顧自己爽,不會學著承擔起責任08/20 10:30
75F→: 對於開放式的人,我覺得他們還夠有心,願意跟另一半討論並08/20 10:31
76F→: 花時間和精神去取得對方同意,這兩者的肩膀就完全不同08/20 10:31
25F噓: 既然知道那麼好還不快去?07/29 14:10
22F→: 醫生說要打87次,你信嗎?我是不信拉07/17 10:59
35F推: 覺得四樓的分享讓自己長了一些知識07/16 23:58
5F→: 我閱讀了一下第二階段傳染部分,說出現玫瑰疹時通常會有07/08 01:26
6F→: 摳、抓的動作,導致傷口的出現,使血液或組織液流出來。07/08 01:27
7F→: 而目前尚未讀到說皮屑如何去傳染。07/08 01:29
8F→: 因此W大說有人手上出現病灶,但我們不能確定他是否有傷口07/08 01:31
9F→: 的情況下,的確是有傳染疑慮。但依然還是跟血液和體液的傳07/08 01:32
10F→: 遞有關。07/08 01:32
11F→: 所以我還是不懂W大說梅毒和B肝傳染途徑不同,到底在哪不同07/08 01:37
83F推: 覺得眼睛吃冰淇淋07/08 09:37
13F推: 戴套的確有很多好處,至少比打HPV疫苗、預防性投藥便宜07/07 11:31
14F→: 就謝謝你的分享。提醒大家保護好自己07/07 11:32
19F噓: 紅的明顯,梅毒、B肝是相同傳染途徑喔,上面資訊給錯了。07/07 10:46
27F推: 我直接給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的相關資訊。官方資訊來源07/07 12:28
29F→: 遠比沒有任何憑據的網站來的可靠吧07/07 12:28
31F→: https://goo.gl/taQtLp07/07 12:29
33F→: 我沒有誤用詞彙,傳染途徑就是那些,你如果搞混這些詞彙07/07 12:34
34F→: 還來反罵我就只能笑笑了07/07 12:34
36F→: 如果你知道傳染途徑是血液和體液等分泌物,那回到現實,一07/07 12:44
37F→: 名外場服務生流著血並微笑地跟你說幫您上菜囉,你看到血流07/07 12:45
38F→: 進菜裡面了,你還吃得下去我也覺得很厲害啦。07/07 12:45
39F→: 還是要服務生立刻當場弄出體液加進你的菜餚裡面,你才覺得07/07 12:46
40F→: 這道菜風味獨特,沒有這樣做絕對不吃。07/07 12:46
41F→: 上述這些例子聽起來有沒有好笑?但的確就是要做到這種程度07/07 12:48
42F→: 才可能達到傳染的可能性阿07/07 12:48
44F推: 我都照著醫學常識來推演可能的傳染情況了,還被放大招。07/07 13:13
45F→: 算了,反正資訊也不是給你看的。07/07 13:13
46F→: 希望大家去找正確的官方衛教資訊,別道聽塗說的好。07/07 13:14
56F→: 目前為止,你我都不能提出證明說自己多專業,是梅毒治療的07/07 13:44
57F→: 權威,那麼最多我們能做的事情就是把資訊放上來讓大家檢視07/07 13:44
60F→: 甚至你有你的專業,把實際案例發表在醫學期刊上,讓大家認07/07 13:45
61F→: 同都是方法。07/07 13:45
63F→: W大你可以繼續拿著保護消費者的旗幟來為你立場站台,但我07/07 13:49
64F→: 依然只是從醫學傳染的角度跟你做互動而已。07/07 13:50
66F→: 我只是舉例外場服務這個職業究竟要多嚴苛的條件才能傳染07/07 13:51
67F→: 但你只是相信你不知從哪來的網站資訊就要說服大家,我是07/07 13:52
68F→: 質疑那網站資訊的正確性了07/07 13:52
83F推: 對於W大的提問,我還是要指出最初你說的觀念錯誤。07/07 15:11
84F→: 你的觀點是只要接觸就可能汙染食物,但健康皮膚沒傷口或07/07 15:12
85F→: 體液流出,表示一樣不達到傳染的途徑。所以這部分沒共識07/07 15:13
86F→: 我們根本不用繼續在討論07/07 15:13
90F推: 你要討論法規開其他戰場我沒意見,畢竟那邊我不熟,也不須07/07 15:17
91F→: 跟你回復太多,我重頭到尾都是在指你傳染途徑那邊資訊錯誤07/07 15:18
94F→: 甚至應該說,你理解資訊錯誤。07/07 15:19
95F→: 握手那篇文章,他說一樣是有體液或血液才可能達到傳染條件07/07 15:20
97F→: 但我不知道你提出線梅毒病徵後,傳染途徑就會改嗎?07/07 15:21
98F→: 四肢出現玫瑰疹然後接觸感染病例快跟大家分享,很需要新知07/07 15:22
101F→: 如果最後提出的病例依然脫不出血液和體液的範疇,那就省省07/07 15:23
104F推: 同上,懇求該篇醫學期刊。07/07 15:26
105F→: 你要以導師姿態出現,那就拜託達到導師的水準。文獻、期刊07/07 15:27
106F→: 出處全都附上吧07/07 15:27
107F→: 如果老師夠強,我可以受教的。07/07 15:28
108F→: 給個良心建議,要完整論述你的觀點,你可以重開一篇文07/07 15:29
109F→: 我絕對拜讀07/07 15:29
133F推: w大本次的爭議點只在傳染途徑上有獨到見解,但法規部分還07/08 13:07
134F→: 是能請大家去判斷是非對錯,不需要因人廢言07/08 13: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