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pili7755
作者 pili7755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135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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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F→: 我國刑法沒有追溯期07/17 14:27
6F→: 想帶都可以,只是除了工友役有時好像有肄業條件外,其他07/14 12:35
7F→: 役別絕大部分肄業就是等於沒該校學歷。07/14 12:35
3F→: 刑事告訴權不得聲明放棄,放棄之約定亦無法律效力,和07/13 08:47
4F→: 解調解亦同。07/13 08:47
6F→: 從刑法上而言,真心建議不要讓未滿20歲者長住你家。07/06 23:59
11F→: 緩起訴等於沒有確定判決,沒有確定判決就不會在良民證上07/05 23:29
12F→: 有紀錄。07/05 23:29
12F推: 刑事告訴權不能以契約聲明約定放棄,其契約關於放棄告訴07/05 10:04
13F→: 權之約定無效,就這樣。07/05 10:04
13F→: 為何要自訴呢?07/07 00:08
13F→: 下半年新訓18天。訓練完放一個週末,禮拜天回營,隔天07/03 16:21
14F→: 早上撥交去專訓地點。中間有沒有放假不一定07/03 16:21
1F→: 不會構成誹謗罪,就這樣。06/29 11:00
2F→: 簽本票怎應急?06/28 14:5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