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pethamster
作者 pethamster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208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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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→: 已上訴至群組板。07/28 19:37
5F→: 小組長,我第一段就說了,板龜並沒有要求無主文網址需07/27 12:49
6F→: 符合合購文的要求。07/27 12:50
7F→: 依據罪刑法定原則,我的行為當然沒有違規07/27 12:50
8F→: c板主拿b法條的罰則來處分a法條的行為,您覺得這樣的07/27 12:51
9F→: 行為合法?合適?07/27 12:51
10F→: 已更新申訴內容於文末。07/27 13:35
19F→: A大,有公開網路價格。07/27 15:05
20F→: 小組長,無主文沒有規定不能發一頁商店阿!07/27 15:06
21F→: 不能發一頁商店的規定是在合購文準則裡,不是在無主文07/27 15:06
22F→: 準則裡。07/27 15:07
23F→: 所以我才會說不應該用b法條的罰則來判決a法條違法07/27 15:07
24F→: 再說了,我新補充的那頁板規中也有提到,一頁文不是07/27 15:08
25F→: 不能發,所以用一頁文水桶我這個理由也已經不成立了07/27 15:08
26F→: 如果說板規前後矛盾,那應該不是我的問題吧!07/27 15:10
27F→: 請問,你們把無主文也當成合購文看的"板規依據"在哪?07/27 15:18
28F→: 我的做法或許在合購板實務上不合理,但的確符合板規07/27 15:19
29F→: c板主的做法在合購板實務上合理,但板規並沒有提供法07/27 15:19
30F→: 源支持她水桶的行為07/27 15:20
31F→: 她自己也說了,是因為有板友抱怨照抄無主文,結果被水07/27 15:21
32F→: 桶,所以她才用同一標準看無主文07/27 15:22
33F→: 這表示她一開始也知道板規並沒有管到無主文的這一塊呀07/27 15:22
34F→: 但請問她有修改板規讓自己的行為合法化嗎?沒有07/27 15:23
35F→: 所以,她對無主文一併看待的行為只是她自行擴張解釋07/27 15:23
36F→: 希望上述解釋能讓小組長更了解情況,謝謝。07/27 15:24
38F→: 請告訴我,法源或板規依據在哪07/27 15:35
42F→: 第十二條內容是"板主群保有各案件最終裁量權"07/27 16:17
43F→: 但已經上訴到小組/板務,板主就沒有所謂裁量權了07/27 16:17
44F→: 裁量權在更高層身上,就應該依實際板規內容作討論07/27 16:18
45F→: 不然有誠信條款在,上訴還有什麼意義?07/27 16:18
47F→: 請問小組長這裡的違規是違哪裡的規?07/27 16:19
48F→: 合購板?組務板?07/27 16:20
50F→: 那是在合購文準則,不在無主文準則裡07/27 16:22
51F→: 板規(法規)的條項款目之間應該是獨立的 我想這點大家07/27 16:24
52F→: 應該都不會有異議吧...07/27 16:24
54F→: 請問無主文視同合購文的依據在哪?板規找不到阿07/27 16:25
55F→: 如果是同部的,為何要分四、無主文準則 五、合購文準07/27 16:25
57F→: 則07/27 16:25
58F→: 不就是因為不同所以才作區分嗎?07/27 16:26
59F→: 我要求的很簡單 依法執法07/27 16:26
63F→: 可是無主文就沒有這方面規定呀...07/27 16:27
64F→: 判決是一回事,有法源嗎?07/27 16:27
66F→: 前面的人沒申訴 不代表板規沒問題呀07/27 16:28
68F→: 可是有規範合格網址要求的是"合購文準則"07/27 16:28
1F→: 已上訴至群組板。07/28 19:37
5F→: 小組長,我第一段就說了,板龜並沒有要求無主文網址需07/27 12:49
6F→: 符合合購文的要求。07/27 12:50
7F→: 依據罪刑法定原則,我的行為當然沒有違規07/27 12:50
8F→: c板主拿b法條的罰則來處分a法條的行為,您覺得這樣的07/27 12:51
9F→: 行為合法?合適?07/27 12:51
10F→: 已更新申訴內容於文末。07/27 13:35
19F→: A大,有公開網路價格。07/27 15:05
20F→: 小組長,無主文沒有規定不能發一頁商店阿!07/27 15:06
21F→: 不能發一頁商店的規定是在合購文準則裡,不是在無主文07/27 15:06
22F→: 準則裡。07/27 15:07
23F→: 所以我才會說不應該用b法條的罰則來判決a法條違法07/27 15:07
24F→: 再說了,我新補充的那頁板規中也有提到,一頁文不是07/27 15:08
25F→: 不能發,所以用一頁文水桶我這個理由也已經不成立了07/27 15:08
26F→: 如果說板規前後矛盾,那應該不是我的問題吧!07/27 15:10
27F→: 請問,你們把無主文也當成合購文看的"板規依據"在哪?07/27 15:18
28F→: 我的做法或許在合購板實務上不合理,但的確符合板規07/27 15:19
29F→: c板主的做法在合購板實務上合理,但板規並沒有提供法07/27 15:19
30F→: 源支持她水桶的行為07/27 15:20
31F→: 她自己也說了,是因為有板友抱怨照抄無主文,結果被水07/27 15:21
32F→: 桶,所以她才用同一標準看無主文07/27 15:22
33F→: 這表示她一開始也知道板規並沒有管到無主文的這一塊呀07/27 15:22
34F→: 但請問她有修改板規讓自己的行為合法化嗎?沒有07/27 15:23
35F→: 所以,她對無主文一併看待的行為只是她自行擴張解釋07/27 15:23
36F→: 希望上述解釋能讓小組長更了解情況,謝謝。07/27 15:24
38F→: 請告訴我,法源或板規依據在哪07/27 15:35
42F→: 第十二條內容是"板主群保有各案件最終裁量權"07/27 16:17
43F→: 但已經上訴到小組/板務,板主就沒有所謂裁量權了07/27 16:17
44F→: 裁量權在更高層身上,就應該依實際板規內容作討論07/27 16:18
45F→: 不然有誠信條款在,上訴還有什麼意義?07/27 16:18
47F→: 請問小組長這裡的違規是違哪裡的規?07/27 16:19
48F→: 合購板?組務板?07/27 16:20
50F→: 那是在合購文準則,不在無主文準則裡07/27 16:22
51F→: 板規(法規)的條項款目之間應該是獨立的 我想這點大家07/27 16:24
52F→: 應該都不會有異議吧...07/27 16:24
54F→: 請問無主文視同合購文的依據在哪?板規找不到阿07/27 16:25
55F→: 如果是同部的,為何要分四、無主文準則 五、合購文準07/27 16:25
57F→: 則07/27 16:25
58F→: 不就是因為不同所以才作區分嗎?07/27 16:26
59F→: 我要求的很簡單 依法執法07/27 16:26
63F→: 可是無主文就沒有這方面規定呀...07/27 16:27
64F→: 判決是一回事,有法源嗎?07/27 16:27
66F→: 前面的人沒申訴 不代表板規沒問題呀07/27 16:28
68F→: 可是有規範合格網址要求的是"合購文準則"07/27 16:28
69F→: 已上訴至群組板。07/28 19:37
195F→: 請問要怎麼換職業QQ?06/30 01:19
196F→: 哦 歹勢 用手機板換成功了06/30 01:22
14F→: 帶增加回復力的龍刻 一回要消4顆風化珠以上的時候再開06/24 03:04
15F→: 這樣會比較穩 慢慢磨 一回出4、5顆風化珠的時候 很抖06/24 03:05
9F→: 如果不用延遲龍刻 就至少吃兩石起跳嗎?06/17 20:54
67F噓: "這個猜測包含自己"這個玩笑凸顯原po對多元性別的無知02/05 19:25
68F噓: (這個猜測包含自己) 子碩的推測怎麼可能包含自己02/05 20:15
49F噓: 王關階段傷害有可能不夠05/07 02:12
38F→: 卡片要換skin或潛解(會換卡圖) 需要合作方授權05/05 23:51
39F→: 所以這些已經合約結束的卡,不可能再復刻或潛解05/05 23:51
40F→: 除非又重新簽約(但機會渺茫) 比較有機會的應該只有05/05 23:52
41F→: 仙劍、軒轅劍(再重新簽約)05/05 23:52
45F噓: 樓上的 原PO很明顯是期待這兩款再度復刻 又搞不清楚合05/06 01:52
46F→: 作出卡片需要簽約這個問題 才會這樣問05/06 01:52
47F→: 你應該回答 有復刻過 但未來基本上不可能再復刻 才是05/06 01:5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