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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parttime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322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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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請益] 有人可以分享青少年心理學錄音檔嗎?
[ NTUeducation ]2 留言, 推噓總分: 0
作者: nhying - 發表於 2008/10/06 14:20(15年前)
1Fparttime:老師有說"不歡迎錄音"喔~~10/09 00:39
[問題] 新制領域/分科
[ NTUeducation ]1 留言, 推噓總分: +1
作者: lovefuture - 發表於 2008/07/21 09:30(16年前)
1Fparttime:那天沒去 我也想知道~~07/23 01:48
Re: [分享] 我覺得版上有人派偏激了~
[ Teacher ]48 留言, 推噓總分: -5
作者: parttime - 發表於 2008/04/30 17:59(16年前)
4Fparttime:希望你不是也這樣斬釘截鐵的誤會學生...這樣我會欣慰點04/30 18:12
5Fparttime:我要提告 你就不爽 就不管是非無限攻擊我?04/30 18:13
6Fparttime:聽到你這麼說 我對你的攻擊真的釋懷了04/30 18:14
7Fparttime:原來不是因為我的言論引來你的批評 是我的人???04/30 18:15
8Fparttime:原來你對人不對事????真的釋懷了~~~~04/30 18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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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PttLaw ]0 留言, 推噓總分: 0
作者: guri - 發表於 2008/04/29 10:39(16年前)
3Fparttime:個人倒是認為該自重的應是以言語貶損他人人格之人~~04/28 15:24
10Fparttime:刑法概念與侵權責任不同...誤用法律術語"可受公評之事"了04/28 15:38
11Fparttime:再次建議~~~多熟讀法律....04/28 15:41
13Fparttime:沒辦法...誰知考試這麼快就準備完了....04/28 15:46
16Fparttime:那很抱歉.回k大.你說的那些家長有些還真的告成功了耶.04/28 15:48
18Fparttime:請熟讀法律.要件非一定要指名道姓.只要是可得特定之人.04/28 15:49
20Fparttime:那別人被罵而不告.那是他的選擇.我被罵.要不要告在我04/28 15:50
24Fparttime:好吧~~~此句就再存檔起來.怎麼認定在法官囉~~~04/28 15:51
30Fparttime:我想你這些話留到法庭再說給法官聽吧~~~04/28 15:54
31Fparttime:法官自會裁定你有無侵害我的權利....04/28 15:55
37Fparttime:要告我也是你的權利...我不會多說甚麼...希望你告成功囉04/28 15:57
42Fparttime:g大又加了一些字眼...我的精神再度受創...04/28 16:00
47Fparttime:建議你..感到精神受創...循法律途徑救濟自己吧...04/28 16:01
67Fparttime:真的不需要多說甚麼..既然你覺得自己的文字並無失當..04/28 16:10
70Fparttime:相信上了法庭得你也站得住腳...而我只想知道真理是甚麼04/28 16:10
76Fparttime:我是因為你的言語傷害才受傷的...04/28 16:14
81Fparttime:法律是最低層級的道德.我只要求他人對我做到低層級的道德04/28 16:56
83Fparttime:法律是由大家選出的民意代表制定...代表社會的聲音..04/28 16:58
89Fparttime:回k大.請注意自己的用詞~禮貌點比較好.別忘你剛吐出的話.04/28 17:07
91Fparttime:我想自己很清楚何時該用法律.何時不用.不至事理不分.04/28 17:11
96Fparttime:我為自己的行為負責.不會解釋啥.請告我.這是你的權利04/28 17:17
99Fparttime:如照K大說法.法界實務何以保障網路暱稱的名譽權??04/28 17:18
101Fparttime:我覺得自己權利受侵.可以告訴.若你也覺得受侵.也可以告04/28 17:20
103Fparttime:我並不會因為你告我而說你事理不分..這是你的權利04/28 17:21
107Fparttime:非常抱歉.我學法律在保護自己而已~~不是要當法學老師的04/28 17:22
120Fparttime:對我人身攻擊的是你.我只是發動法律上保護我做為人的權利04/28 17:26
140Fparttime:不用問我怎麼想.你可以告我.這句話說很多次了耶.04/28 17:37
147Fparttime:雖然你很忙.但是在你辱罵我的CAS裡.還是得出庭~~04/28 17:39
153Fparttime:大家對我還真好奇.你們的疑問或許在我與G大相見後04/28 17:42
155Fparttime:可以獲得解答~~~此不再贅述...04/28 17:43
195Fparttime:回G大.你想號召大家來支持你 回攻我嗎04/29 10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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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Teacher ]219 留言, 推噓總分: -68
作者: parttime - 發表於 2008/04/28 14:59(16年前)
3Fparttime:個人倒是認為該自重的應是以言語貶損他人人格之人~~04/28 15:24
10Fparttime:刑法概念與侵權責任不同...誤用法律術語"可受公評之事"了04/28 15:38
11Fparttime:再次建議~~~多熟讀法律....04/28 15:41
13Fparttime:沒辦法...誰知考試這麼快就準備完了....04/28 15:46
16Fparttime:那很抱歉.回k大.你說的那些家長有些還真的告成功了耶.04/28 15:48
18Fparttime:請熟讀法律.要件非一定要指名道姓.只要是可得特定之人.04/28 15:49
20Fparttime:那別人被罵而不告.那是他的選擇.我被罵.要不要告在我04/28 15:50
24Fparttime:好吧~~~此句就再存檔起來.怎麼認定在法官囉~~~04/28 15:51
30Fparttime:我想你這些話留到法庭再說給法官聽吧~~~04/28 15:54
31Fparttime:法官自會裁定你有無侵害我的權利....04/28 15:55
37Fparttime:要告我也是你的權利...我不會多說甚麼...希望你告成功囉04/28 15:57
42Fparttime:g大又加了一些字眼...我的精神再度受創...04/28 16:00
47Fparttime:建議你..感到精神受創...循法律途徑救濟自己吧...04/28 16:01
67Fparttime:真的不需要多說甚麼..既然你覺得自己的文字並無失當..04/28 16:10
70Fparttime:相信上了法庭得你也站得住腳...而我只想知道真理是甚麼04/28 16:10
76Fparttime:我是因為你的言語傷害才受傷的...04/28 16:14
81Fparttime:法律是最低層級的道德.我只要求他人對我做到低層級的道德04/28 16:56
83Fparttime:法律是由大家選出的民意代表制定...代表社會的聲音..04/28 16:58
89Fparttime:回k大.請注意自己的用詞~禮貌點比較好.別忘你剛吐出的話.04/28 17:07
91Fparttime:我想自己很清楚何時該用法律.何時不用.不至事理不分.04/28 17:11
96Fparttime:我為自己的行為負責.不會解釋啥.請告我.這是你的權利04/28 17:17
99Fparttime:如照K大說法.法界實務何以保障網路暱稱的名譽權??04/28 17:18
101Fparttime:我覺得自己權利受侵.可以告訴.若你也覺得受侵.也可以告04/28 17:20
103Fparttime:我並不會因為你告我而說你事理不分..這是你的權利04/28 17:21
107Fparttime:非常抱歉.我學法律在保護自己而已~~不是要當法學老師的04/28 17:22
120Fparttime:對我人身攻擊的是你.我只是發動法律上保護我做為人的權利04/28 17:26
140Fparttime:不用問我怎麼想.你可以告我.這句話說很多次了耶.04/28 17:37
147Fparttime:雖然你很忙.但是在你辱罵我的CAS裡.還是得出庭~~04/28 17:39
153Fparttime:大家對我還真好奇.你們的疑問或許在我與G大相見後04/28 17:42
155Fparttime:可以獲得解答~~~此不再贅述...04/28 17:43
195Fparttime:回G大.你想號召大家來支持你 回攻我嗎04/29 10:34
197Fparttime:我可是疑問句喔~~~沒有強制的意思....04/29 10:4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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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 Teacher ]32 留言, 推噓總分: -15
作者: parttime - 發表於 2008/04/27 21:52(16年前)
6Fparttime:思考一元化??不能拿另一類科???真是的....04/27 22:02
7Fparttime:沒辦法.教職永遠被我當備胎.什麼都不好玩了才想去教書.04/27 22:03
10Fparttime:小教轉中教需要考校內中等教育學程...只是學分可以抵免04/27 22:06
11Fparttime:這是不同於"加科"登記的~~~我親自去教育部問過了...04/27 22: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