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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PabiL 在 PTT [ popmusic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22則
限定看板:popmusi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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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3F→:說反了吧,A公司要說別人買榜,那A公司應該要先提出買榜的10/29 23:00
74F→:證據才對。現在卻反過來要求對方證明自己是無辜?世界真的10/29 23:00
75F→:反了。XDD10/29 23:01
76F→:而且,看了那麼久,等了半天,想說會有人爆料證據,結果都沒10/29 23:01
77F→:有,都是我覺得我覺得...有什麼用呢?10/29 23:02
78F→:如果不是事實,只是主觀陳述斷定有人買榜,早就已經構成誹10/29 23:02
79F→:謗罪了啦,就看對方告不告你了啦,反正現在IP很好查。10/29 23:03
80F→:在ptt上又用文字散布,嘖,判更重。10/29 23:03
84F→:但老實說CD業景氣這麼差,排行榜能代表什麼?要不是因為新聞10/29 23:21
86F→:,本來還以為早就沒有排行榜這種事啦!10/29 23:22
87F→:看來吵作新聞真的很重要,事實上也達到目的了~可憐的是雙方10/29 23:22
89F→:歌迷變成炮灰~10/29 23:22
99F→:嗯嗯這些商業影響和歌手是誰我的確不是很懂(也不是很想懂)10/30 00:15
100F→:,只是看討論串單純提醒有些人沒證據就指控已經構成犯罪了,10/30 00:16
101F→:而且舉證責任就在這些人身上!而且同學你得知道,10/30 00:18
102F→:被指控的人沒有義務證明自己是無辜的,別倒果為因了...10/30 00:18
103F→:就是這樣..睡了10/30 00:19
90F→:等半天等不到有人爆證據 所以雞婆一下提醒一下有些人,如果10/30 00:10
91F→:不是事實,就指控有人買榜,已經構成誹謗罪囉,就看對方告10/30 00:11
92F→:不告你,然後你得提出證據證明你說的是事實,10/30 00:12
93F→:現在他不告你算你運氣好或是他想積陰德~就是這樣~10/30 00:12
94F→:等不到爆料好無聊..閃人10/30 00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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