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ownlai
作者 ownlai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423則
限定看板:全部
看板排序:
全部Math76AGO63mobile-game56Soft_Job32NTU_BOTDorm221C_and_CPP20Oversea_Job15ConcertoGate14NTUSA13Prob_Solve10Aussiekiwi9Sub_GOnline9Office6Poker6ArakawaCow5b94902HW5SummerCourse5b95902xxx4CareerPlan4GuildWars4NTU_BOTDorm4b94902xxx3EatToDie3Hunter3Nostale3Seattle3b97902HW2consumer2Facebook2iOS2MenTalk2ONE_PIECE2XBOX2ask1b95902HW1EYESHIELD211FacebookBM1GameDesign1Gossiping1Linux1MH1NTUcourse1sex1single1streetfight1StudyGroup1<< 收起看板(46)
1F推:感謝!05/05 02:13
41F推:收到了 大感謝!!04/29 09:15
68F推:感謝分享 ownlaijc@gmail.com04/24 10:33
40F推:ownlai.108709/14 22:06
10F推:想問下 不同家伺服器同公會 會有影響嗎 像公會技能之類的?08/28 11:27
2F→:我是指更下面的08/27 18:34
3F→:我猜是不是水中武器?08/27 18:35
2F→:我知道可以 不過主要是要讓其他人用 想盡量簡化操作08/08 12:45
1F推:關於第一點 72小時是以此篇文章發表時間起算嗎06/18 13:30
1F推:我個人無異議 不怕查分身 不怕查是否真實資料06/17 11:39
4F→:如果就是要採用認ID不認人 也該寫入板規阿 不是想判就判06/17 08:36
5F→:要不就是直接規定只要同ID 朋友幫發也不可以06/17 08:37
6F→:但這樣還是會有他人陷害的問題存在06/17 08:40
12F→:即使是我本人同意 程序上也有錯誤 板主得知我同意是判決後06/17 11:32
13F→:而非判決前, 代表板主判決前 就並非考量我同意與否06/17 11:32
14F→:且板主判決我 信件與公告中 都沒有引用第六條板規06/17 11:33
15F→:若都依此判例來判決 不就代表往後 被陷害者也是先桶再說06/17 11: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