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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or4940 在 PTT [ StudyGroup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53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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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公告] 黑名單 -- 按『/』搜尋
[ StudyGroup ]120 留言, 推噓總分: +27
作者: BonneCherie - 發表於 2010/08/01 21:50(15年前)
43For4940:frank~你不應該把所有責任都推給他,他有留電話,你也沒確認08/07 00:26
44For4940:而且詳細時間也沒說個清楚,這樣就黑名單你會不會太小題大作08/07 00:27
45For4940:況且我局外人,我都覺得你的"看你誠意"那句話說得語意不明08/07 00:28
46For4940:他也沒硬凹不承認何以你要咄咄逼人??念書不要把品德念沒了08/07 00:29
47For4940:德智體群美,你似乎顛倒了~讀書會不是要交朋友08/07 00:30
48For4940:但是也不是要得罪人~雖然你可能覺得無所謂08/07 00:30
49For4940:但是你說一個第一年就全職的考生沒誠意,你覺得對嗎??08/07 00:31
55For4940:對阿~"很早就說好"你自己都這樣說了~08/07 11:49
56For4940:他沒到,或許他有錯~但是你的反應似乎完全怪罪於他08/07 11:50
57For4940:你難道覺得你自己一點責任都沒有?另外告訴你08/07 11:50
58For4940:刑法上隱私權歸類於第28章妨害秘密08/07 11:53
59For4940:他侵害你隱私權,我想是你被害妄想症,那是你與她的對話08/07 11:53
60For4940:他並沒有以不法手段取得~更何況,你看看刑法第315條08/07 11:54
61For4940:僅止於郵件往來之信件,不及於電子通訊設備~08/07 11:55
62For4940:如果你不信,去搜尋一下本月初的新聞吧08/07 11:55
63For4940:已經有檢察官做出"偷看簡訊"以不起訴處分08/07 11:56
64For4940:更何況~那是你們的對話~他是當事者,不知你民法上隱私權08/07 11:57
65For4940:請求權由何提及??回歸正傳,你的做法只讓我覺得08/07 11:58
66For4940:你得理不饒人罷了,更何況~你並非完全沒責任08/07 11:58
67For4940:這裡雖然不多人來看,但是我還是認真的回應你08/07 11:59
68For4940:別人看起來只會覺得你是鬧小孩子脾氣08/07 12:00
69For4940:另外...請不要用318-1,318-2準用條則,那是牛頭不對馬嘴08/07 12:08
75For4940:我並沒有想把黑的講成白的,我也說或許他有錯,但是08/07 14:37
76For4940:你絕對不會一點責任都沒有,原因我已經說過了~08/07 14:38
77For4940:你的心態只讓我覺得~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~08/07 14:39
78For4940:另外最後告訴你~你時間很多應該拿來看書~08/07 14:40
79For4940:而不是花心思在把一件芝麻蒜皮的事,把責任完全推給別人08/07 14:41
80For4940:我知道你會說你一定會上,哪一個準備國考的人不是這樣說呢08/07 14:42
81For4940:多花心思在書上吧~08/07 14:43
82For4940:"疑似不代表就是如此,被你說的好像真的如此"這句話還給你08/07 14:44
83For4940:你沒說你的隱私甚麼權疑似被侵害,我也不會扯那些條文08/07 14:45
84For4940:你看看~你又在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了~08/07 14:45
86For4940:\我還不知道自打嘴巴的感覺,但是我知道這要問你 ~08/07 18:41
87For4940:因為你已經說不出話了~就連你的"疑似"也無疾而終了08/07 18:42
88For4940:人前留一線,日後好相見~我就留給你一線,不過我不想與你相見08/07 18:43
90For4940:請你小心你的用語"賊"這個字眼,我可以對你提出訴訟08/07 20:02
91For4940:如果你不相信,儘管再說一次08/07 20:05
96For4940:so what?你知道我的ID叫甚麼嗎?為啥他當初跟你道歉你不接受08/08 18:17
97For4940:一定要我砲轟你才甘願?還是你只怕我對你提訴訟?08/08 18:17
98For4940:刑法謙意原則我還沒念熟,昨晚ak大苦口婆心熱臉貼你冷屁股08/08 18:18
99For4940:你一句話說算了就算了?我老實告訴你,你提黑名單算甚麼?08/08 18:19
100For4940:對你提訴訟才夠傷,我不是跟你同考科,但是相信跟你同考科08/08 18:20
101For4940:會很樂見~最後告訴你,提不提告,權利在我,不是你兩句無干08/08 18:21
102For4940:緊要,看似道歉又非道歉可以彌平~08/08 18:21
103For4940:一開始我叫你人前留一線,你不理睬,非得要你說錯話才想息事08/08 18:23
104For4940:寧人?講一句不負責任的話,難道殺人道歉後就不干殺人犯的事?08/08 18:24
106For4940:甚麼你都不用寫也不用做,靜靜等待吧08/08 20:09
107For4940:送你4個字~看我心情08/08 20:10
108For4940:氣到我"謙益原則"都打錯了~08/08 20:27
109For4940:你不過是想要個台階下罷了,為了無聊的面子問題~08/08 20:30
110For4940:可惜有了面子,或許在自由路某公家機關會失去裡子08/08 20:31
111For4940:不然他當初道歉你就會接受了~如果我今天沒嗆聲說要告你08/08 20:32
112For4940:我看你也不會善罷干休~08/08 20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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