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nyaruka
作者 nyaruka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218則
限定看板:全部
6F→: 準備推薦商品或頭皮檢測商家囉27.53.8.78 03/22 15:32
12F→: 你現在沒辦法自己查對方的財產04/26 16:41
4F→: 忘記指示書記官刪掉而已 兩造都沒回 應該不至於影響結果12/27 09:12
6F→: 複選才好拿分耶05/23 12:54
5F→: 這件支付命令是什麼時候確定的?04/29 00:16
6F→: 要不要換律師,取決於你們還信不信任原律師,如果已經沒04/29 00:16
7F→: 信任了,就換。04/29 00:19
8F→: 大概說一下,如果支付命令是104/7/3前確定的,就等同確定04/29 00:28
9F→: 判決,要動搖它,只能靠再審,但是對支付命令再審有時間04/29 00:29
10F→: 限制,就像你上面說的兩年,或是在你或你弟成年後兩年內04/29 00:33
11F→: 提再審,都超過就gg了。04/29 00:34
12F→: 至於確認債務不存在,修法前的支付命令效力跟確定判決一04/29 00:35
13F→: 樣,會拘束支付命令上列的債權、債務人雙方,也就是你們04/29 00:36
14F→: 不能再提出跟支付命令相反的主張,不能去否認債權,所以04/29 00:37
15F→: 打確認債權不存在應該不樂觀04/29 00:37
16F→: 法官會建議再審,可能是那時候還在兩年內。現在就看看你
17F→: 或你弟成年沒、成年多久囉04/29 00:39
23F→: 附帶一提 找律師研究一下這件支付命令 說不定有收獲04/29 01:30
5F→: 過多久了?寄個信跟店家說要解約先04/29 00:43
13F→: 找律師 借名登記眉角很多04/29 00:41
25F→: 告下去未必會輸 但是你們一家會輸掉比官司更嚴重的東西04/24 14:39
7F→: 你爺爺繼承曾祖母的遺產,你爺爺又死亡,你爸繼承02/05 10:00
8F→: 注意,請確認以上提到的人,你爸是不是最後死亡的02/05 10:02
9F→: 如果是,你爸的子女就是你們已經拋棄繼承他的遺產,這件02/05 10:03
10F→: 土地分割現在沒你們的事,你爸的配偶沒拋棄繼承,你爸02/05 10:05
11F→: 繼承來的持份現在就由配偶繼承02/05 10:06
12F→: 幾百人繼承,每人分也就一點點,就算要繳稅也不多,不過02/05 10:08
15F→: 第三個問題,房子不在你爸名下,原則上不會被當成你爸02/05 10:11
16F→: 的遺產。02/05 10:11
26F→: 1.毀損罪 2.建議用存證信 3.可以跟對方談 大概會要你們給01/26 23:58
27F→: 幾萬元補償金 4.稅籍上的納稅義務人跟事實上處分權人01/27 00:00
28F→: 未必是等號,就算沒稅籍資料沒保存登記 那還是一棟房子01/27 00:01
29F→: 未必沒有其他方法證明那房子是他的01/27 00:0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