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nokm
作者 nokm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301則
限定看板:全部
看板排序:
11F推: 生日快樂~07/15 10:11
2F→: (接)(掉)03/28 16:38
6F推: 午安06/08 14:14
208F→:妳說為了孩子好 但是孩子不一定覺得撐著不離比較好04/30 00:00
209F→:不要把決定推到孩子身上 想清楚自己要怎麼做吧04/30 00:00
210F→:妳不能幫孩子做這種決定的 即使是在他們還這麼小的時候04/30 00:01
49F→:所以出國跟性行為活躍的相關性在哪? 數據呢? 還是腦補?01/24 23:30
33F→:某推文從"精蟲不夠 辦不成大事"硬轉成難受孕 轉得滿硬的12/21 22:50
24F→:既然用這招威脅妳,妳也只好如他所願。11/05 23:03
12F→:明明就知道對方是無神論者還硬要娶、硬要她入教,可以說是11/02 19:46
13F→:詐騙嗎?11/02 19:46
56F→:按照樓上的思維照樣造句,婚前就知道另一半沒有信仰,還硬要11/02 19:44
57F→:對方入教,某某教有這麼偉大嗎?(無批評宗教之意)11/02 19:45
58F→:或是另一個角度問,連尊重對方的宗教信仰自由都不願意,他有11/02 19:45
59F→:努力維持這個婚姻的自覺嗎?11/02 19:45
61F→:"為什麼要一直要求入道,且不管你意願?" 此為原文所述。11/02 19:47
63F→:既然沒有提到有無達成信或不信的共識,當然只能當成沒有囉。11/02 19:48
65F→:"婚後會遇到被要求入道的問題 也是可以預見的" 哪裡有說婚前11/02 19:49
66F→:就要求?11/02 19:49
68F→:可預見婚後會被要求,跟未婚夫在婚前就已要求是不同的。11/02 19:50
71F→:原PO婚前知道夫家是一貫道=婚前被要求入教?這等號哪來的?11/02 19:51
74F→:尊重跟入教是不一樣的事情,就如同我尊重同性戀的性傾向,但11/02 19:52
76F→:沒有把自己的性傾向改為同性戀的意思。11/02 19:52
77F→:所以drama是贊成夫家這種軟土深掘的作法囉?11/02 19:53
79F→:怪誰,怪不尊重原PO宗教信仰意願的夫家阿,不然要怪誰?11/02 19:53
81F→:結婚=/=願意入教。11/02 19:54
85F→:接受是一回事,但是變成跟對方家庭一樣又是另一回事。11/02 20:00
88F→:無法避免=/=對方這樣的要求就是正當的、合理的。11/02 20:01
90F→:當然,如果原PO無法拒絕,就只能勉強自己;但依文內所述,我11/02 20:03
91F→:看不出來夫家在婚前曾表達邀原PO入教的意思。11/02 20:03
92F→:我只是想表達,無論原PO最後採取什麼作法,倘若原PO沒有在婚11/02 20:06
93F→:前接收到夫家邀她入教的意思,我並不認為她在婚後煩惱會太晚11/02 20:06
94F→:因為我認為和一個人結婚並不等於所有生活習性都得變成跟對方11/02 20:07
95F→:或是對方家庭成員一樣。否則,倘若原PO家庭成員都是無神論者11/02 20:07
96F→:,那麼究竟是原PO要入一貫道?還是原PO先生要變成無神論者?11/02 20:08
101F→:換個切入點,原PO說在婚前預見的是"婚後被要求入道",但是婚11/02 20:12
102F→:後遇到的狀況是"不管其意願一直要求入道",這是有差異的。11/02 20:12
103F→:老實說以原PO所述,她即使不入道也仍舊參與了"家族活動"阿。11/02 20:13
104F→:所以對方家庭不只要管住她的身體,更要得到她的心。XDDD11/02 20:14
106F→:而且換個方向,如果原PO先生婚前就知道原PO的信仰傾向是無神11/02 20:17
108F→:論者,還跟原PO結婚,就應該有接受原PO信仰的意思,是嗎?11/02 20:17
109F→:原PO都說她曾參與活動也幫忙了,drama說的疑慮理當不存在。11/02 20:18
113F→:的確,以上所說"無神論者"的指涉有點錯誤,應該改稱為沒有11/02 20:19
114F→:信仰的人。11/02 20:19
116F→:夫家成員有傳教的自由,但是原PO也有拒絕的自由。11/02 20:20
117F→:不顧原PO意願一直要求入道,我不認為是正當的傳教方式。11/02 20:20
121F→:既然名為親情勒索,可見不是個值得推廣的東西。11/02 20:24
122F→:某種現象的"存在"並不提供它存在的正當性基礎。11/02 20:24
125F→:的確,這跟宗教無關,這跟對於家人的尊重有關。11/02 20:25
126F→:起碼我不想吃水果的時候,我媽不會一直拿著水果往我嘴裡塞。11/02 20:26
127F→:對方覺得好,也要尊重我的意願;否則我的主體性在哪?11/02 20:27
129F→:這一點並不因為對方是陌生人或是朋友、甚至是家人而可改變。11/02 20:27
135F→:婚前預見會被要求=/=婚前預見會被不顧其意願地要求。我也認為11/02 20:29
136F→:前者常見並且正常,但是無法認同後者同樣具有正當性。11/02 20:29
138F→:至於原PO預見到什麼程度,就只有她知道了。11/02 20:31
139F→:家的確不是個"只"講理的地方,但似乎也不能完全不講理。11/02 20:32
140F→:否則家庭成員互相親情勒索來勒索去就好了?XDD11/02 20:33
149F→:原PO有想要改變什麼嗎?她是不想改變自己沒有信仰的狀態吧。11/02 22:47
154F→:樓上的意思是:預見會被要求加入=願意加入?如果是的話,我真11/03 00:13
155F→:的無法理解那個等號是怎麼畫上去的。11/03 00:13
19F→:先生把孩子當成工具,且未經同意要把小孩給婆婆帶是他的錯。11/01 00:31
23F→:但是原PO跟媽媽商量有關小孩子的事情沒讓先生知道,也錯了。11/01 00:33
25F→:建議最好用"想要自己帶小孩"的原因把小孩拉回身邊,否則就有11/01 00:33
27F→:婆婆跟岳母比較的問題。11/01 00:34
31F→:如果你不在意黑掉,就直接跟婆婆說小孩給她帶是先生單方面11/01 00:38
32F→:的決定,你想要自己帶。之後就直接帶走吧,難道她會來搶?11/01 00:3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