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nik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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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ikom 在 PTT 最新的發文, 共 131 篇
nikom 在 PTT 最新的留言, 共 905 則
9F推: 所以公司用"底薪"計算加班費基本上就違法了吧?09/15 11:51
10F推: 應該說全薪是底薪+職務津貼情況下,應該用全薪算加班費吧?09/15 11:57
9F→: 所以統聯有直達屏東的車?(經中壢),因為看官網沒看到>08/25 19:14
10F→: <08/25 19:14
4F→: 我在2016整年休完7天。公司說會補3天特休假的錢。01/28 10:13
5F→: 而2017年1/1~9/30是3天,這3天是怎麼算?請大大可以幫忙列01/28 10:15
6F→: 出算法,感謝!01/28 10:15
7F→: 公司是非歷年制,但為了方便以整年呈現,所以是以比例計算01/28 10:24
10F→: 2016年1/1~9/30休的是7x(9/12)=5.5天,而2016年10/2~12/3101/28 13:40
11F→: 休的是7x(3/12)=1.5天,相加後2016年整年休7天。所以我自01/28 13:40
12F→: 己算的方式是10x(9/12)=7.5天,扣掉公司補的3天薪,到201701/28 13:40
13F→: 年10/1應該還有4.5天吧?01/28 13:40
16F→: 所以B大的意思是1.不溯及既往,但我2016年10/1~12/31是用掉01/28 16:38
17F→: 4天,所以2017年1/1~9/30還有3天+新制3天(公司補錢)01/28 16:42
18F→: (再發問)1.2014年8/1到職,2017年1/1~7/31可放3天特休01/28 16:49
19F→: 為何2015年到職者會比2014年到職者多2天特休?感謝回答01/28 16:51
26F→: B大對不起,原來是我把年份寫錯了Orz,抱歉01/28 17:54
27F→: 到2017年9/30前,我依實際天數加總是1.5+7+3+(3)01/28 17:56
32F→: 問過公司,人事便宜行事說就當作已經把舊制的7天休完了,02/05 09:23
33F→: 所以10-7=3,在今年到職日前只給3天特休,而且說問過勞工處,02/05 09:24
34F→: 勞工處回應說只要員工同意就可以(心裡不同意,也沒辦法阿)02/05 09:25
35F→: 而且沒有補特休錢了02/05 09:26
10F推: 先不要期待太大,因為我吃不飽Orz...(500/人)09/22 05:4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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