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nicorover
作者 nicorover 的總覽 (PTT發文,留言,暱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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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icorover 在 PTT 最新的發文, 共 26 篇
nicorover 在 PTT 最新的留言, 共 173 則
12F推: 每次凌晨5點去排 大約拿200號左右 給你參考08/20 12:52
14F推: 記得是發300張08/21 09:02
16F推: 是啊 不過慶幸的是沒有解壓縮的情況發生08/21 18:26
4F推: 想請問為何他們開的藥很快就好,每次總是大排長龍08/21 18:24
8F→: 類型1-供直行及往出口小車行駛:行駛路肩車輛得變換至10/26 09:56
9F→: 主線車道10/26 09:57
10F→: 無論如何往出口的一定不能變換 給大家參考10/26 09:58
27F→: 謝謝提醒 也反省自己影響到他人了10/26 10:30
39F→: https://i.imgur.com/dokwC8B.jpg10/26 11:07
40F→: 指標是這樣的 謝謝大家讓我反省10/26 11:07
41F→: (非該路段 但文字是相同的)10/26 11:10
42F→: 先前只清楚往出口絕對不能走 感謝檢舉人及大家的提醒10/26 11:16
43F→: https://i.imgur.com/hWEPK9P.jpg10/26 11:16
47F→: toOrz大 被檢舉那段告示牌沒有限出口10/26 11:24
56F→: 總結只要不是下交流道 就算看見「開放路肩通行」(沒10/26 11:47
57F→: 有限出口)還是不要走 因為再切回主線道一定會影響到10/26 11:47
58F→: 其他用路人 謝謝大家的回饋10/26 11:47
107F→: to s大 台北內湖這段確定是類型一 可以參考高工局網10/26 15:35
108F→: 頁10/26 15:35
110F→: to running大 是超過500m以上的距離10/26 17:36
111F→: 故若以「利用路肩超車」是能成立的 認定就以執法者認10/26 17:41
112F→: 定了10/26 17:41
131F→: https://i.imgur.com/Y6wIG82.jpg10/27 09:49
132F→: 抱歉是我誤解開放路肩的立意了應該是分流給下交流道的10/27 09:51
133F→: 車輛走 應建議將所有類型一改成限出口才不會再有人走10/27 09:51
134F→: 了切回主線影響其他駕駛10/27 09:51
112F推: http://i.imgur.com/G1wWqLI.jpg07/31 09:30
113F推: https://goo.gl/nRB16G07/31 09:36
114F推: 給原po 若舉證有超過300公尺以外匯入說不定還有點機會07/31 09:40
115F推: (法官認定黃某應在匝道三百公尺處,就要減速循序駛向外07/31 09:43
116F→: 側車道)07/31 09:43
394F推: 五指山 http://i.imgur.com/1UULBN7.jpg01/24 08:13
nicorover 在 PTT 的暱稱紀錄, 共 3 個
暱稱:創造力與想像力
文章數量:11
暱稱:100年大泡沫?!
文章數量:3
暱稱:財金新鮮人
文章數量: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