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nicoangela
作者 nicoangela 在 PTT [ LAW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37則
限定看板:LA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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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F→:重點是事情發生當下!確定對方沒受傷……對方也以沒事10/11 09:07
6F→:這樣回答,有請警察來,當時就百般刁難我妹,也不太接10/11 09:07
7F→:受道歉,當天經警察勸說才完結10/11 09:07
8F→:隔天再包了很大一包要來索取醫藥費!10/11 09:07
9F→:今日去檢查也檢查不出所以然10/11 09:07
10F→:真的很難令人懷疑其居心10/11 09:07
17F→:對方媽媽要求是3000元,但對方當事人對這個價格不是很10/11 09:20
18F→:滿意!我們不是出不起,只是想要個保障,畢竟醫院真的10/11 09:20
19F→:也檢查不出什麼,就以他自己說痛,我們就要賠償嗎?10/11 09:20
33F→:照我妹說法只是碰到對方一下而已!連撞都不至於…就有10/11 09:42
34F→:這樣的結果了10/11 09:42
36F→:以後如果走路不小心撞到人,對方堅持說扭傷要賠償!也10/11 09:43
37F→:沒折對吧10/11 09:43
40F→:這種事真是無法避免!對方都28了…還跟一個放學騎腳踏10/11 09:48
41F→:車回家的高中生計較10/11 09:48
42F→:我們也認了!10/11 09:49
44F→:對方說還要買護具看醫生等等的費用,燒了3000,買個教10/11 10:33
45F→:訓了10/11 10:33
54F→:因為ubike停放處就在過馬路2、3秒的距離,所以基本上大10/11 15:25
55F→:家都會很自然而然的騎上去放車10/11 15:25
56F→:如果有傷害到對方,我們出錢是應當,我詢問了當時發生10/11 15:31
57F→:事件在場的4人,他們都說太誇張,因為當時只是碰到不是10/11 15:31
58F→:撞到,又加上當事人當時說沒事,隔天又看起來很嚴重,10/11 15:31
59F→:要索取醫藥費,所以我有權力合理懷疑他的動機吧10/11 15:31
60F→:我並不是要討拍!因為對事情沒幫助,我只想解決事情,10/11 15:36
61F→:所以整篇文章的重點都在詢問如何判定傷勢的問題,以及10/11 15:36
62F→:賠償的法律問題10/11 15:36
63F→:不過看了大家的建議,還是決定花錢了事了!我沒有過這10/11 15:43
64F→:方面經驗,不知道會不會勝訴,只是對方如果真的裝痛要10/11 15:43
65F→:向我家索取醫藥費,覺得應該要得到制裁吧!此風不可長10/11 15:43
66F→:,不過看到大家的表述好像機會不大,就這樣了吧10/11 15:43
67F→:謝謝大家=)10/11 15:44
85F→:其實我會這樣判斷並不是無道理,當我們提出要去醫院檢10/11 16:18
86F→:查時對方一直在推托…還拿出以前脊椎有受傷當藉口,雖10/11 16:18
87F→:然我不知道跟脊椎有什麼關係,之後還把警員叫出去外面10/11 16:18
88F→:,偷問說如果醫院檢查不出來怎麼辦的問題10/11 16:18
89F→:基於這些理由,我真的很懷疑他的動機10/11 16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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