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neverseveral
作者 neverseveral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155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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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F→: 你們公司是以獎金的名義發主管津貼嗎?你認為你有09/08 22:27
3F→: 盡督導之責,但是無法阻止屬下犯錯,那就跟公司提出09/08 22:27
4F→: 異議!如果你真沒盡到主管的職責,又要跟公司吵這09/08 22:27
5F→: 個,下一個找你的可能是公司的法務了09/08 22:27
1F→: 你是舊制還是新制?09/06 10:40
2F→: 舊制的年度結算不足額只需在明年三月前補齊及可09/06 10:41
3F→: 新制的話每個月都會提繳,只要你有在保身份,都不影09/06 10:43
4F→: 響你的權利09/06 10:43
2F推: 前三條跟勞工局申訴就可以,問題是…你要怎麼舉證你09/06 10:37
3F→: 在這上班過?有同事願意挺你嗎?建議你先蒐集證據再09/06 10:37
4F→: 告發09/06 10:38
1F→: 1-5的課吃不到,只能犧牲假日去接課,能不能搶到六09/05 17:04
2F→: 日的黃金時段就要看你的本領了…09/05 17:04
1F→: 如果是大量燒,可以錄影向環保署檢舉,依空污法3109/05 16:48
2F→: 條開罰09/05 16:48
1F→: 1. 離職可以,如果違反公司規定也只能扣“獎金”,09/03 20:10
2F→: 而不能扣薪資09/03 20:10
3F→: 2. 什麼叫積欠時數?你們有變形工時嗎?09/03 20:11
4F→: 3. 要求你親自去領並不違法,同時可能還有其他的離09/03 20:12
5F→: 職手續要處理09/03 20:12
7F→: 樓上T大,變形工時如果有送勞工局備查是合法的09/03 23:23
8F→: 原po應該先瞭解前東家是不是變形工時的適用單位,然09/03 23:27
9F→: 後研究一下以前的薪資單,把薪資跟獎金的名目分開計09/03 23:27
10F→: 算,到時候去辦離職手續可要求當場結算薪資,才知道09/03 23:27
11F→: 會計有沒有算錯09/03 23:30
1F→: 是他個人保固還是原廠保固?這是民事糾紛,不歸警09/01 18:44
2F→: 察管唷!(c2c也沒有消保法的適用)09/01 18:44
1F→: 是買券還是有簽約?上面有提到退費的處理方式嗎?08/22 15:35
2F→: 所以你是屬於預約型消費糾紛,根據規定,10%的違約08/22 15:49
3F→: 金並未超過法定範圍,可以與業者再協商看看08/22 15:49
11F→: 法律已經保障你的損失控制在10%以內了,而且是你自08/22 17:15
12F→: 己沒有時間去消費,並不是商家的問題…建議你跟商家08/22 17:15
13F→: 好好溝通,否則透過訴訟曠日費時,你拿的也不一定08/22 17:15
14F→: 比較多08/22 17:15
1F→: 暑假夏令營工時長,沒有成績壓力;開學後工時短,追08/19 18:02
2F→: 著學生唸書…08/19 18:02
10F→: 開學後如果你還是帶4-6年級,他們二、四、五都160008/20 00:17
11F→: 才下課,看你們才藝課多不多囉,不多的話七點全放08/20 00:17
12F→: 應該沒問題08/20 00:17
14F→: 所以你一個打六個年級??是想逼死誰啊?!還不快逃08/20 14:59
15F→: …08/20 14:59
16F→: 星期二跟三是集體放學唷…會爆炸吧08/20 15:00
1F→: 好像沒做了…半年前打過電話08/10 00: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