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MrGamplin
作者 MrGamplin 在 PTT [ marvel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50則
限定看板:marve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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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3F推: 雖然你強調自己進車站時精神良好,但你上車以後的周遭04/27 16:54
104F→: 狀況描寫全都不清不楚。我知道你也強調自己上車後都盯04/27 16:54
105F→: 著手機,但是「列車有沒有開動」這種明顯的環境狀態都04/27 16:54
106F→: 被你的知覺給略過,我是覺得蠻異常的04/27 16:54
520F推: 弱勢的警察跟橫著走的警察都存在,正如社會上有老實人04/24 18:23
521F→: 跟惡霸同時存在。你在新聞上看到的那些會吃案、欺負平04/24 18:23
522F→: 民的壞警察形象並不能套用到整個體系04/24 18:23
140F噓: 如果是一般民眾也就算了,作為警察在人煙罕至的治安死04/06 09:35
141F→: 角聽見人類哭聲卻不積極檢查或回報發現異常,而是馬上04/06 09:35
142F→: 定論是超自然現象並逃離?比起撞鬼,你們的反應更媽佛04/06 09:35
74F推: *霰彈03/22 10:29
80F推: 話說佛水是什麼水?是在佛像前拜過的水,還是可以成佛03/16 16:38
81F→: 的出家人流出來的...水?03/16 16:38
17F推: 貓毛啊02/20 16:45
59F→: 啊不就牌沒洗開...02/07 16:33
5F推: 有沒有興趣分享一下是什麼影片,以及你看影片時的側錄01/26 16:49
254F噓: 長輩唬爛出來的故事,聽來就當經驗文發,我覺得不行01/20 11:12
263F→: 樓上,「文章精彩與否」以及「非作者經驗卻當經驗文發01/21 18:12
264F→: 」是兩個不同的議題。這篇文本身寫得精彩,然而第一段01/21 18:12
265F→: 即言明此非作者經驗且以經驗標籤(現已更改)。01/21 18:12
266F→: 假設「聽來的故事皆可當經驗文發」規則成立,那麼絕大01/21 18:12
267F→: 多數甚至全部的恐怖故事、都市傳說乃至鄉野奇談都可以01/21 18:12
268F→: 在「聽來」之後當經驗文發,板上那些翻譯文也能套用規01/21 18:12
269F→: 則改成經驗文,因為是「聽來的故事」。01/21 18:12
277F→: 當然可以發,板規確實寫明了可以放個「聽說」在文章開01/23 16:46
278F→: 頭並轉述他人經歷,我也沒說他違反板規。我的意思是01/23 16:46
279F→: 「無論多偏離現實,甚至一看就是虛構的故事,冠以聽說01/23 16:46
280F→: 兩字就能作為經驗文發」這件事不合理。01/23 16:46
51F推: 捉鬼要用保鮮膜,打鬼要用巧克力。12/25 15:03
52F→: 保鮮膜可以把鬼的能量分子包住。而巧克力是因為裡面有12/25 15:03
53F→: 牛奶的成分,鬼是最怕牛的,這就是為什麼地府的那些牛12/25 15:03
54F→: 頭馬面,牛頭比馬面多。12/25 15: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