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moshenisshit
作者 moshenisshit 在 PTT [ Women_Picket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356則
限定看板:Women_Picket
看板排序:
12F推: 重點是板主要不要退回那篇檢舉文啊,這種檢舉文很03/13 20:22
13F→: 明顯是濫檢啊,練個IP都沒抓到是在檢舉個什麼毛啊?03/13 20:22
14F→: 這種程度的檢舉我看小組長八成連帳號部都懶得送了吧03/13 20:23
29F推: 我建議:女板大多數板規應該適用於女板檢舉板,也就02/26 14:01
30F→: 是那幾條,打廣告啊,字數不足啊,人身攻擊等等,02/26 14:01
31F→: 應該也要在女板檢舉板適用才對02/26 14:01
32F→: 不然在女板人身攻擊不行,在檢舉板可以是什麼可笑02/26 14:01
33F→: 的板規02/26 14:01
52F推: 我是不知道PTT管理階層的文化啦,但我不覺得「選板02/06 09:18
53F→: 主為了要查弊」這個動機有什麼問題啦,許多政客不也02/06 09:18
54F→: 是這樣搞的,承諾選上要把弊案查清楚嗎?為什麼到了02/06 09:18
55F→: PTT大家卻認為這個動機不好?而且事實上他這個動機02/06 09:18
56F→: 也累積了60%以上的民意不是嗎?02/06 09:18
10F→: 文章不是我發的,但是某個匿名板友假冒我的身分發01/22 23:04
11F→: 文,若一般人沒有仔細肯定認為是我發的。我被這樣01/22 23:04
12F→: 公開在板面上,栽贓一件我根本沒做的事情,我希望要01/22 23:04
13F→: 維護我的權益卻確認那篇文章是我發的才行?01/22 23:04
7F→: 不同板規被桶,L版友的板規比較偉大可以減刑?我的12/19 22:58
8F→: 是爛草莓板規不能減刑這樣?我也不是故意干擾啊,要12/19 22:58
9F→: 不要減刑放我出來?你要嘛按規定桶他30天,大家都12/19 22:58
10F→: 不准這樣推文;要嘛放出來,以後大家推文有條準繩。12/19 22:58
11F→: 按照自己心證繞過板規幫忙減刑,我真的沒看過哪個板12/19 22:58
12F→: 主這麼大方的12/19 22:58
13F→: 這就好像打籃球犯規罰兩球,可是裁判覺得剛剛球員12/19 23:00
14F→: 不是故意的,發一球意思一下意思一下12/19 23:00
20F→: 理由就是你這個判決根本毫無板規依據啊,完全憑著你12/19 23:06
21F→: 自己的感覺,和版友根本看不見的溝通信,就無視整套12/19 23:06
23F→: 板規擅自替特定版友減刑。板規14可以,板規19怎麼12/19 23:06
24F→: 不行?下次板規6呢?板規11呢?是不是要比照辦理?12/19 23:06
25F→: 都是板規,不能混為一談?12/19 23:06
26F→: 例如,發文幫遊民推薦雜誌的版友一片善意,誤觸板規12/19 23:07
27F→: 6,版主怎麼不幫他「減刑」?12/19 23:07
31F→: 板主如果今天不桶,我可能還不會這麼傻眼;頂多以12/19 23:13
32F→: 後多個判例。板規運作最怕的是這種要桶不桶,開特12/19 23:13
33F→: 例的。12/19 23:13
34F→: 套用現實生活的例子,這不就是鄉民最痛恨的關說?現12/19 23:14
35F→: 實生活痛恨政客關說,結果在PTT准許關說?12/19 23:14
36F→: 更何況,如果有人說台女———>母豬,我都認為是12/19 23:17
37F→: 很嚴重的族群攻擊的,就板主你覺得這不嚴重吧?12/19 23:17
41F→: 法官判刑也要根據法規喔,不是法官今天高興幫誰減刑12/19 23:21
42F→: 幾天就幾天吧12/19 23:21
43F→: 所以你要不要說說你根據哪條板規減刑的?12/19 23:21
44F→: 比較模糊,就放過啊,不然找陪審團一起審理不會嗎?12/19 23:22
45F→: 蛋塔都創了陪審團制不會好好利用,怎樣都比擅自繞過12/19 23:24
46F→: 板規開特例來得好吧12/19 23:24
47F→: 我把問題減少好了,1. 減刑是根據板規哪一條?2.12/19 23:26
48F→: 其他人能不能比照辦理?12/19 23:26
51F→: 你自己小心,對特定板友開特例對管板絕對是百害而無12/19 23:31
52F→: 一利的12/19 23:31
57F→: 其實我看看不懂你這是要解除水桶還是桶30天耶,不過12/20 17:18
58F→: 一切以你公告的為標準吧12/20 17:18
11F推: 柯P都能收回阿扁特赦令惹,女孩兒改個板規行政命令12/07 11:36
12F→: 臭惹嗎?12/07 11:36
178F噓: 陪審員正常來說應該要有判決的強制力吧。也就是說如11/27 17:16
179F→: 果陪審員一致認為達標,板主只是將判決結果以及水11/27 17:16
180F→: 桶刑期公告出來,中間沒有決定要不要參考判決結果11/27 17:17
181F→: 的權力。你現在推行的陪審員只有參考性,根本沒有權11/27 17:17
182F→: 力,有責無權的只是多一群人在一起陪你被罵而已。你11/27 17:17
183F→: 如果真心想推行陪審制,麻煩承諾一定會遵行陪審員11/27 17:17
184F→: 的判決結果,絕無異議,當然陪審員也可以固定四位板11/27 17:17
185F→: 主參與判決啊,一個常任理事國的概念。11/27 17:17
202F噓: 制定政策的是妳,妳叫我找mono5566談是哪招?你是板11/27 17:27
203F→: 主還是他是板主?學蔡英文要別人找老闆講?如果陪審11/27 17:27
204F→: 員沒有實權,我只能說玩到最後如果來個霸道一點的板11/27 17:27
205F→: 主,陪審員形同虛設。11/27 17:27
217F噓: 當然不是要陪審員一個一個設定板主權限啊,而是你在11/27 17:33
218F→: 制定陪審員板規時,根本沒有賦予他們間接權力,等11/27 17:33
219F→: 於陪審員在那邊講得口沫橫飛,板主只要一句話就能11/27 17:34
220F→: 完全否決,請問陪審員存在的意義是什麼?妳要嘛板規11/27 17:34
221F→: 保證板主群會完全遵從陪審員決議,要嘛不要搞什麼11/27 17:34
222F→: 陪審員繞一大圈11/27 17:34
1F推: 之前原Po申訴老半天好不容易解除水桶,隔沒幾天蛋11/06 16:38
2F→: 塔突然就來處理積案把原Po再度送進水桶。說真的處11/06 16:38
3F→: 理積案沒錯啦,但是瓜田李下,時間點這麼剛好要讓11/06 16:38
4F→: 人不懷疑真的很難11/06 16:38
2F推: 早說了這種要放不放的放寬根本最後變成一大堆爭議10/17 09:00
24F推: 板規解釋得不清不楚,每個案件均屬獨立事件,不能作10/17 15:32
25F→: 為判例,到時候爆炸放煙火又說女板變成八卦二板10/17 15:32
33F推: 台男、台女就是健,這次判有沒有違規都不算數喔,下10/18 11:00
34F→: 次板主要水桶你也沒問題,因為要記得每個檢舉案都是10/18 11:00
35F→: 獨立的,不能作為判例~10/18 11:00
1F噓: 女王寫的文還是別轉的好10/15 22: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