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morris5222
作者 morris5222 在 PTT [ WomenTalk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26則
限定看板:WomenTal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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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9F推: 普作09/14 09:14
208F推: 錢06/27 20:02
22F噓: 優文03/15 20:50
10F推: 大推212/18 19:24
142F推: 嘻嘻智障只會幫犯人想人權沒人在乎受害者:))12/14 08:45
145F推: 受害者就是活該啦,大家快點來幫兇手顧人權!12/14 08:48
157F推: 最好也不要把兇手抓去關啦,人家出來怎麼找工作?寫12/14 08:51
158F→: 個悔過書就好了吧!12/14 08:51
167F推: 整天只會無限上綱一點法律邏輯都沒有,公然侮辱是重大12/14 08:53
168F→: 犯罪嗎?跟鞭刑沒半點關係只會護航真的是可撥12/14 08:53
205F推: 我說的重大犯罪大概是這個意思:所犯為死刑、無期徒刑12/14 09:05
206F→: 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。有沒有回答到你12/14 09:05
207F→: C大幸苦了要打這些同溫層很累的12/14 09:06
217F推: 某些人的邏輯真的是登能兒,台灣的法律大多是抄國外12/14 09:12
218F→: 的但是其中沒有修改嗎?沒讀過法律就不要在這邊大放12/14 09:12
219F→: 厥詞12/14 09:12
222F→: W大不要在無限上綱了,只會二分法真的會阻礙你的思考12/14 09:13
223F推: 微罪都可以不舉了整天只想要無限上綱真的很可撥12/14 09:15
224F→: 犯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跟一年以下的犯案程度會一樣嗎?大12/14 09:16
225F→: 腦是拿來思考的好嗎12/14 09:16
238F推: 因為鞭刑不是用來處理這些小罪的,就像妳違規停車會12/14 09:20
239F→: 把你抓去關嗎?懂?12/14 09:20
245F推: 這樣就能代表民主嗎?那不如都不要有刑罰了這麼維權12/14 09:22
246F→: 的東西,不如都改成悔過書12/14 09:22
249F推: 外部成本也不會算整天在那邊講極端例子,不如也解散12/14 09:23
250F→: 警察好了,難道警察執法100%都沒錯?12/14 09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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