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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MelbourneOZ 在 PTT [ LAW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17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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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w: [車禍] 小擦撞當場私下和解後續
[ LAW ]71 留言, 推噓總分: +8
作者: LVMH - 發表於 2017/08/08 22:37(6年前)
40FMelbourneOZ: 好奇請問,沒有依據,那對方又如何證明這筆不是和解08/10 10:54
41FMelbourneOZ: 金呢?如果今天是修車費超過拿到的,對方卻賴帳,好08/10 10:54
42FMelbourneOZ: 像也拿他沒辦法? 怎麼看起來被撞的反而比較吃虧?08/10 10:54
49FMelbourneOZ: T大看起來對法律有研究,能否請您幫忙解答我上面的08/11 08:50
50FMelbourneOZ: 問題呢?而且沒依據的情況下,應該是對兩方都沒保帳08/11 08:50
51FMelbourneOZ: 吧?但目前看起來好像反而原po比較吃虧? 另,要怎麼08/11 08:50
52FMelbourneOZ: 證明真的有拿錢?或若對方改口說給的是十萬元的話呢?08/11 08:50
53FMelbourneOZ: 感覺這樣延伸可以有很多議題08/11 08:50
63FMelbourneOZ: 我說的吃虧在於,原po沒當場講清楚這筆錢不會退還,08/11 12:52
64FMelbourneOZ: 所以給了對方要回差額的空間。而且如果今天維修費大08/11 12:52
65FMelbourneOZ: 於拿到的,但對方又賴帳,好像也拿對方沒辦法? 另外08/11 12:52
66FMelbourneOZ: 就是沒有依據,又要怎麼證明這筆錢不是和解金呢?原p08/11 12:52
67FMelbourneOZ: o說是,對方說是修車費,那要聽誰的呢?另,和解的意08/11 12:52
68FMelbourneOZ: 思,我理解是說拿到這筆錢就不追究,但是維修費用若08/11 12:52
69FMelbourneOZ: 超出則還是要對方負責差額(常理來說沒人會願意自費08/11 12:52
70FMelbourneOZ: 維修吧?)。您說的和解意思我懂,只是我想到以上,則08/11 12:52
71FMelbourneOZ: 還是覺得有些不解,謝謝喔!08/11 12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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