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manition
作者 manition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38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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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板排序:
56F→: 補充一個最新的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第二項第三款05/24 00:13
57F→: 職場霸凌 這個違反就是30萬了05/24 00:14
14F→: 版大給你些建議太多 請你看站內信12/02 23:41
15F→: 第12條第三項需要判刑確定並入監12/03 00:12
6F→: 雇主在勞工保險條例 是 屬於自願性加保 請領勞保要做好11/02 22:39
7F→: 三紀錄 免得被勞保局刁難 如果負責人不是媽媽 就正常11/02 22:40
8F→: 級距 倒是沒關係 但是一次最多三級距 太多會被關切11/02 22:40
11F→: 還是可以請領 請醫生註明第幾期 癌症是有時間性的10/15 17:57
12F→: 推算在勞保期間 還是可以請領 不過要符合哪個部位失能10/15 17:58
10F→: 委任經理人結合退職所得 但不一定要用保險09/22 21:23
9F→:原po的見解沒錯 遺囑年金不足3000會以3000發放05/08 22:52
10F→:然而要注意的是如天條般的國民年金法第40條給付資格05/08 22:53
12F→:若原po媽媽符合身心障礙保護法中的重度 極重度身心障礙05/08 22:57
13F→:可以將日期拉回鑑定日可以請領身心障礙保障年金470005/08 22:59
14F→:彌補一下喪葬給付的損失05/08 23:00
16F→:阿阿 感謝GP01大修正 太久沒更新一直記以前法條05/08 23:45
1F→:第一個要注意媽媽是否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五款跟第八05/17 00:21
2F→:款的身分 甲類會員資格請參考漁會法第15條若以上符合則05/17 00:23
3F→:請領身份 從就診開始可以職災身份掛號出院則申請傷病給付05/17 00:24
4F→:然而只要是工會 漁會申請職災 勞保局極有可能會親訪05/17 00:26
6F→:作業場所 之後看勞保局回應了05/17 00:27
9F→:勞保70%職業災害補償費為兩星期申請一次05/17 00:31
2F→:退保有四種 領殘 領老 身故 離職 若是前兩種你這個沒機會05/08 22:20
3F→:若是最後一個可參考勞保條例第20條有機會可以申請05/08 22:21
7F→:於離職退保保險效力停止一年內 同一傷病都可申請05/08 23:36
9F→:原po的見解沒錯 遺囑年金不足3000會以3000發放05/08 22:52
10F→:然而要注意的是如天條般的國民年金法第40條給付資格05/08 22:53
12F→:若原po媽媽符合身心障礙保護法中的重度 極重度身心障礙05/08 22:57
13F→:可以將日期拉回鑑定日可以請領身心障礙保障年金470005/08 22:59
14F→:彌補一下喪葬給付的損失05/08 23:00
16F→:阿阿 感謝GP01大修正 太久沒更新一直記以前法條05/08 23:45
3F→:勞保需要在職 若沒有則是國民年金03/04 02:09
4F→:須注意被保險人是否滿25歲若有只要在懷孕期間保有03/04 02:09
5F→:被保險人資格則可以請領生育給付17280 勞保需要滿280天03/04 02: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