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makairi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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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kairin 在 PTT 最新的發文, 共 8 篇
makairin 在 PTT 最新的留言, 共 346 則
4F推: 對。iPhone 可以用SIM或是eSIM,watch 只能用eSIM,要05/01 20:36
5F→: 讓watch 可以獨立上網就只有申請獨立門號eSIM或是利用05/01 20:36
6F→: 一號多機共用門號eSIM,跟手機用不用eSIM什麼沒關係05/01 20:36
5F推: 可參考iPhone 手冊,備註「已知的寄件人指的是你已加入04/30 04:06
6F→: 「聯絡人」App 中或曾傳訊息給對方的人員。」04/30 04:06
140F推: 每天100公里,80高架10快速,油耗21~25/L。供參考04/17 20:13
9F推: Type C耳機麥克風正常,可以調整大小聲03/23 09:02
37F→: 這就是模糊地帶,聲稱自己是使用最高速行駛,但用02/09 22:08
38F→: 什麼設備證明?GPS自證?要用校正好的設備儀器才算02/09 22:08
39F→: 數。但就是沒辦法證明,所以才是所謂的不使用時淨02/09 22:08
40F→: 空,因為沒人能證明當時是「正確的時速」,除了超02/09 22:08
41F→: 速開單的設備,既然沒辦法證明,那就是不超車不使02/09 22:08
42F→: 用。警察講的很含蓄,簡單說就是不支持超速但自行02/09 22:08
43F→: 做決定02/09 22:08
45F→: 沒有無視,我沒有支持飆仔,但基本上沒人能真正達02/09 22:18
46F→: 到最高速行駛,因為最高速這個是沒有公差的,沒有02/09 22:18
47F→: 公差就是模糊地帶,具有爭議性吵架的話題,如果真02/09 22:18
48F→: 的要避免爭議應該就直接寫「該路段最高速限至-10公02/09 22:19
49F→: 里/時之速度行駛」這是規則不明確的問題02/09 22:19
53F→: 那在內側車道被開單罰3000佔用車道時,你認為應該02/09 22:28
54F→: 要怎麼申訴自己駛於最高時速才會過?02/09 22:28
62F→: 所以反過來不也是?所以也沒打算吵什麼飆仔讓道還02/09 22:43
63F→: 是啥最高速的問題,除非修法改條文,要不然辯不完02/09 22:43
64F→: 不是?02/09 22:43
66F→: 找不到安全距離不就是塞車?塞車就是無法保持距離02/09 22:56
67F→: 後開始降速,所以塞車狀況就沒辦法駛出內側,自然02/09 22:56
68F→: 也不會有佔用問題了不是?02/09 22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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