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liebemond
作者 liebemond 在 PTT [ third-person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274則
限定看板:third-perso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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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推:很推這篇,通姦罪的廢除只是一小步,03/30 13:36
2F→:如何打破「正宮」、「大老婆」想法迷思才是重點03/30 13:37
6F推:三個人殺紅眼告來告去,拿小孩當籌碼,這樣小孩也不會比03/30 23:55
7F→:較幸福。感情的事沒有辦法用法律來解決,只會讓事情更糟03/30 23:55
8F→:相反地,用法律去強化「正宮」以及「婚姻」的絕對性,只03/30 23:57
9F→:容易讓更多無辜的小孩(無論是婚姻外第三人的孩子抑或是03/30 23:57
10F→:婚姻中的孩子)更加感受到歧視或傷害03/30 23:58
11F→:當一段關係無法再繼續或出現裂痕時,如何教育孩子「無論03/30 23:59
12F→:爸媽是否在一起,都還是你的爸媽並且愛你」然後去強化父03/30 23:59
13F→:母(無論彼此間有無婚姻關係)對子女的權利義務,才是真正03/31 00:00
14F→:保護孩子的作法。而不是用一些「爸/媽跟外面的人跑了把03/31 00:00
15F→:你丟下」「要把爸/媽從外面的野女人/野男人那邊搶回來」03/31 00:01
16F→:等觀念去把上一代的感情紛擾以法律為挾灌注在孩子身上03/31 00:02
24F推:現在要檢討的就是這種唯一性。03/31 10:57
25F推:所謂「不爽不要玩」「不爽不要結」的想法,是沒有把社會03/31 10:59
26F→:因素考慮進去03/31 10:59
27F→:不過這講起來太長了,還是單從刑法層面來說吧:03/31 11:01
28F→:刑法無法拿來捍衛感情,也不應拿來捍衛感情03/31 11:02
29F推:國家刑罰權不應拿來強制一個人的感情,事實上也辦不到03/31 11:04
30F→:刑法239條完全找不到規範上的正當性03/31 11:05
31F→:手機推文真不方便03/31 11:06
34F推:不同意東西是從元配那裡"偷"來的,感情原本就不是誰的,09/29 16:41
35F→:不過這個男人,根本不值得你在這裡虛耗人生09/29 16:42
36F→:兩個女人都知道彼此存在,他竟然還這樣繼續過日子,到底09/29 16:42
37F→:臉皮是有多厚,一個女人搬家他帶另一個女人去,一次傷害09/29 16:43
38F→:兩個人,然後兩方吵起來他躲在一邊,這什麼東西啊?09/29 16:43
39F→:東西不見了,就當作是甩掉他的契機,讓自己往前走吧09/29 16:45
40F→:至於那個女生要把這個男的挾回去配,那就...隨便她吧...09/29 16:45
1F推:生命中什麼是複雜‧困難‧重要的,什麼又是簡單的,是要05/30 01:26
2F→:由個人自己判斷的吧05/30 01:26
3F→:不然也是可以說,比起生命中其他困難的事,像感情,錢是05/30 01:27
4F→:相對簡單的事了,那為什麼還這麼多人為了錢把其他責任都05/30 01:27
5F→:放掉?05/30 01:27
1F推:推最後一段05/21 00:17
6F推:推這篇~ 另外我是覺得兩個女人都一樣可憐,可以不需要再03/20 17:01
7F→:透過爭執誰比較可憐來減輕自己的痛苦...03/20 17:02
5F推:這沒有搶不搶的問題,人又不是物品,沒有屬於誰的,只不02/09 15:25
6F→:過其中當然有受傷與致使他人因此事受傷的可能,你可以自02/09 15:26
7F→:己評估看看,和對方先相處一陣,感覺一下對方的心意再說02/09 15:26
11F推:祝福你!也請不要在意別人空穴來風的酸話,把心放開,02/06 18:01
12F→:好好把握自己的幸福吧:)02/06 18:01
1F推:這個問題只有你自己才能回答,如果你不開心,那這樣的感12/28 12:02
2F→:情你要嗎? 她走不走,不是你能決定的,但你走不走,卻12/28 12:03
3F→:是操之在己。12/28 12:03
4F→:沒有人逼你走,但也沒有人逼你去愛。12/28 12:04
6F→:如果你對第三者的觀感就是不潔身自愛,亂搞男女關係,又12/02 19:14
7F→:自己覺得小三不道德,然後再來怪對方招惹你讓你變小三,12/02 19:15
8F→:那建議你直接上BG板被噓到死12/02 19:15
9F→:不是上天對你殘忍,是你自己的選擇。會遇到他是老天安排12/02 19:16
10F→:要愛上他是你自己的決定,你說不後悔,卻又加上一段潔身12/02 19:17
11F→:自愛想要澄清什麼,是自相矛盾12/02 19:18
1F→:建議到男女板。10/24 21:23
2F→:另外個人感想,姑且不談這件事,雖然完全可以理解在意另10/24 21:24
3F→:一半過去的心情,但這種事要是一直拿來當"冤家本"的話,10/24 21:25
4F→:總有一天兩個人的感情會被磨光...因為男人是無法永遠抱10/24 21:26
5F→:著歉疚跟一個女生長久走下去的。祝福你嘍10/24 21: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