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ks28712
作者 ks28712 在 PTT [ Employee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24則
限定看板:Employe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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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→: 先問有沒有要資遣他的證據,有證據會比較好處理。02/07 00:19
2F→: 還有,這是哪家的勞工局給的說法?02/07 00:21
6F→: 你同事極可能中了老闆的計,要用曠職三天處理。02/07 10:32
7F→: 再問清楚,有沒有可以證明資遣的證據,像公告02/07 10:33
8F→: 或者Line、簡訊等等。02/07 10:34
12F推: 沒證據,那老闆鐵定不會認。02/07 21:34
13F→: 有個方法你同事參考一下,明天再跟老闆接觸,跟他談話,02/07 21:35
14F→: 談話的內容偷錄音下來,有證據,調解會有利,上法院也有02/07 21:39
15F→: 利,或者回去公司繼續上班,老闆一定會跟他說話,也要錄02/07 21:41
16F→: 音,存證信函先不要寄出,拿到證據之後再寄也不遲,02/07 21:42
17F→: 錄音不要被他發現,他一定會阻擋。02/07 21:43
18F→: 總之,先拿到證據,你同事可以說話,別人也比較好幫他。02/07 21:44
19F→: 還有,這個問題最好發在Salary版,那裡人比較多,可能會02/07 21:46
20F→: 有更好的建議。02/07 21:46
21F→: 用手機聯絡可能會比較好,用錄音的應用程式,或者用可錄02/07 21:50
22F→: 音的市內電話。02/07 21:50
23F→: 用什麼方法不是重點,重點你們一定得要取得證據。02/07 21:51
28F推: 可能會在是否曠職三天進行攻防,需要好好討論。02/08 16:39
31F推: 如果覺得縣市政府的勞工單位有問題的話,把資料備齊後,12/01 12:36
32F→: 送至監察院或廉政署,請他們調查有無不法行為,12/01 12:37
33F→: 即使查無不法,能糾正行政失職情事也是不錯的。12/01 12:39
34F→: 也可以向行政首長反應,但我想他們應該只會打官腔回應吧12/01 12:42
39F推: 也可以把勞工行政怠惰的證據給反對黨議員,叫他電一電勞12/01 14:55
40F→: 工行政首長或縣市首長。12/01 14: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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