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KouChouChing
作者 KouChouChing 在 PTT [ L_TaiwanPlaz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46則
限定看板:L_TaiwanPla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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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推:組務已認可我向K版主作出的申訴 發回版主群重新審議11/15 12:05
2F噓:希望2位板主 理性客觀 秉公處理11/15 12:33
4F推:別生氣 因為紅的明顯11/15 13:39
1F推:個人一時不察 按台中版規 處罰是水桶3日11/23 12:19
1F推:個人一時不察 按台中版規 處罰是水桶3日11/23 12:23
872F推:組務已認可我向K版主作出的申訴 發回版主群重新審議11/15 12:05
873F噓:希望2位板主 理性客觀 秉公處理11/15 12:33
875F推:別生氣 因為紅的明顯11/15 13:39
1F推:組務已認可我向K版主作出的申訴 發回版主群重新審議11/15 12:05
2F噓:希望2位板主 理性客觀 秉公處理11/15 12:33
4F推:別生氣 因為紅的明顯11/15 13:39
1F推:組務已認可我向K版主作出的申訴 發回版主群重新審議11/15 12:05
2F噓:希望2位板主 理性客觀 秉公處理11/15 12:33
4F推:別生氣 因為紅的明顯11/15 13:39
13F→:版規只規定不能PO心得而以欸 請問版主要用哪條劣我10/27 18:28
15F→:版規也允許PO政治新聞文欸 只是不准附評論10/27 18:34
16F→:而且3天內只准1 篇 違反也只是桶2星期而已10/27 18:35
14F→:就K所言 仍不脫其個人主觀認定部分 沒有明確的標準11/02 14:24
15F→:救我詳列的相關版規 歷來版主作出的相關解釋11/02 14:25
16F→:都明白指出 事涉台中人事地的皆為在地台中新聞11/02 14:27
17F→:如市長針對某事發表看法 到外地或外國賣水果...等11/02 14:28
18F→:相關新聞見諸台中版面已長久一段時間 之前版規及11/02 14:29
19F→:禁止1.加上個人心得 評論 2.新聞內文上色 3.附簽名檔11/02 14:31
20F→:違犯相關規定處罰最重亦不過水桶半個月 而K逕自認定11/02 14:34
21F→:該新聞為政治文 卻未能說出觸犯何項規定或解釋標準11/02 14:36
22F→:卻以該新聞有人噓文為由 認定為政治文 理由過於牽強11/02 14:37
23F→:認定標準過於空泛 而且K亦有將主觀好惡帶入板務判決11/02 14:40
24F→:之嫌 如 → kelvin521019:還有你很厲害 專業的洗文11/02 14:40
25F→:在該新聞下之推文 "很厲害" "專業洗文" 都明白顯露11/02 14:42
26F→:出其對我的偏見 及後續判決的不公正 望組務明察 謝謝11/02 14:44
27F→:由K在我PO文底下的針對性發言 以及溝通過程 和現在的11/02 14:46
28F→:推文 可看出K極易把個人主觀好惡帶入板務判決之中11/02 14:49
29F→:自難以讓人心服其判決為適當且中立公正11/02 14:50
39F→:版規行之有年 解釋也具體明確 相關文章見諸台中版面11/02 17:30
40F→:個人自認恪守規定 一直也未故意違反明文規定11/02 17:31
41F→:遺憾的是K仍以"專漏洞" "引起戰文" 等似是而非11/02 17:33
42F→:並非當初版規訂定的遊戲規則 來行事 又用"自由心證"11/02 17:35
43F→:這種站不住腳的理由為自己開脫 自由心証也是要有11/02 17:36
44F→:可以依據的規則作為支撐 也是要具有明確的規定11/02 17:38
45F→:具體的指出是觸犯何項規定 才是適當且公正的裁決11/02 17:39
46F→:司法也是講求要依照證據事實來判斷 自由心証亦要有11/02 17:41
47F→:事實認定 法條適用的過程才成立的11/02 17:42
48F→:否則就是枉法裁判 這種道理 台中版也自無例外11/02 17:44
51F→:1.加入個人評論 2.上色3.簽名檔 這是版規 盼麗 解釋11/04 10:43
52F→:都明確認可且行之有年的規定 建議讓組務公正判斷11/04 10:44
53F→:不要再辯解了11/04 10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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