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KennethSmith
作者 KennethSmith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233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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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F→:中文系寫FW不難?那我覺得我去開個外科手術應該也不難07/01 09:53
91F推:優質10/17 13:57
225F→: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07/09 19:43
228F→:你們懂不懂,什麼叫做強暴阿?07/09 19:45
229F→:一男一女自願共住旅館,被強暴?!你當法官檢察官白痴喔07/09 19:46
232F→:妓女如果跟嫖客說"不",敢問法官大人,此人是強暴犯嗎?07/09 19:47
235F→:回答我的問題好嗎?妓女跟嫖客說"不",這樣是不是強暴?07/09 19:48
236F→:假設 一個妓女跟我走進房間 錢也收了 然後跟我說"不"07/09 19:49
239F→:社會有不成文規定,這不是常識嗎?07/09 19:50
243F→:因為你說 說了"不" 就是"不"07/09 19:51
245F→:你知道 妓女如果敢這樣 這樣已經是詐欺了嗎?07/09 19:51
247F→:一般人當然不會去硬上一個跟你說"不"的妓女07/09 19:52
248F→:你看法官會怎判好了 會是強暴 還是頂多是妨礙自由07/09 19:53
251F→:別活在自己的小世界 沒有人會覺得一個收了錢 說"不"07/09 19:54
253F→:的妓女 人家是強暴她的...社會不會這樣想 法官也不會07/09 19:54
258F→:真的有妓女這行業阿 所以收了錢的妓女說"不"07/09 19:56
259F→:然後也沒有強烈的拒絕嫖客 你說嫖客強暴了妓女?07/09 19:57
261F→:基本上你的想法 已經脫離了社會化過程07/09 19:57
263F→:開房間跟約會...哪裡一樣了...你三歲小孩喔...07/09 19:58
266F→:我們社會化的過程告訴我們 有曖昧關係的男女07/09 19:59
268F→:一起去開房間 這種關係不會與強暴有關07/09 20:00
270F→:難道你認為 一對有曖昧關係的男女 去房間是單純休息?07/09 20:01
272F→:這不是強暴 要我講幾次07/09 20:01
274F→:你要不要去問問什麼叫強暴 什麼叫強姦?07/09 20:01
277F→:你有沒有看前面他講的 之前 就差點發生了關係07/09 20:02
280F→:襲胸10秒都無罪了 沒程度的法律人還是很多07/09 20:03
283F→:事情 請看前因後果 一個case不能只因為"拒絕" "上了"07/09 20:04
286F→:就說人家強姦犯 他們關係本來就是很曖昧 都曾快做了07/09 20:04
288F→:男生會怎樣想?本來都快做了 這次讓我有機會去旅館啦~07/09 20:05
291F→:法官如果都只看一些關鍵字,我們要法官幹麻?07/09 20:06
295F→:呵呵 好 當我沒講摟 改天你被強暴了 別說我沒提醒你07/09 20:07
297F→:對你來講 你被上了 對方吃官司 有何好處?07/09 20:08
299F→:一開始就不該進旅館的好嗎07/09 20:08
301F→:你直接告我比較快07/09 20:08
305F→:懶的講 社會自有公評07/09 20:10
306F→:襲胸10秒別忘了 白痴法官07/09 20:10
309F→:好啦 強暴是公訴罪 找個檢察官來查ip好不好?07/09 20:12
311F→:他媽的檢察官都死哪裡去了阿!!!這裡有人被強暴ㄝ!!!07/09 20:12
312F→:你再講 我是當事人 我保證告你07/09 20:12
315F→:...查IP是查原PO...我只是鄉民07/09 20:13
318F→:呵呵 應該抓不到喔 我沒認識差17歲的07/09 20:14
319F→:我是認真講的阿 既然覺得 真的是強暴 我們應該報警07/09 20:15
321F→:叫警察去查原po ip把那個該死的強暴犯抓出來07/09 20:15
323F→:基本上 我也不是法律人 但我覺得既然有犯罪者07/09 20:16
325F→:我們就應該抓起來 就算他沒有強暴 也該讓法官來認定07/09 20:17
327F→:這是社會案件 請版主提供ip給警察 抓到嫌疑犯07/09 20:18
329F→:那也沒差 我盡一個好公民的責任罷了07/09 20:18
332F→:勿枉勿縱 有請各位開始人肉原po 抓出那個嫌疑犯!!!07/09 20:19
333F→:檢察官他媽的吃大便喔!!!!有人被強暴ㄝ 糙你媽檢察官07/09 20:20
334F→:社會的正義 就是這樣消逝的!07/09 20:21
335F→:這樣a大爽了沒?如果任何事都要走到那麼極端沒有空間07/09 20:21
336F→:那就是請抓出那個嫌疑犯摟 別放過一個強暴犯!07/09 20:22
338F→:檢察官快來抓我好了 強暴犯都不抓了 還來抓我勒07/09 20:23
339F→:想查 沒有查不到的07/09 20:23
341F→:乾脆我等下去報警 看有沒有條子鳥我好了07/09 20:24
343F→:好阿 我跟你一起 我們等下去報警阿07/09 20:24
344F→:我一點也無所謂 警察本來拿錢就是幹這檔事的07/09 20:25
345F→:我去跟警察講 我在網路上最新文章看到有人被強暴了07/09 20:25
346F→:煩請你們處理 如果警察當我瘋子 我也沒辦法阿!!!07/09 20:25
347F→:如果真的是個罪犯 我們幹麻放過他呢?07/09 20:26
348F→:你說好不好?你要挺我阿 不然人家當我神經病!07/09 20:27
349F→:我人在台北 要跟我一起報警請早 我要下班了!07/09 20:29
350F→:那些很堅持這是強暴案件的人 "請去報警" 拜託07/09 20:29
351F→:這是公訴罪07/09 20:30
356F→:一起報警阿 不是講了 你當我反串喔 只是警察不會鳥你07/09 20:34
357F→:就算不受理 我們也該跟警察告知有這樣的事07/09 20:35
358F→:不然我幫你問問派出所 這樣有沒有辦法破案好了07/09 20:36
360F→:掰掰 你害我少解好多bug 我還有可能被水桶07/09 20:37
361F→:原PO被強暴 就去報警好嗎?別在這裡浪費大家時間07/09 20:38
362F→:開頭就 我被強暴了 拜託 快去 報警 這裡是中華民國07/09 20:39
363F→:你去警察局說被強暴了 沒有人會怪罪你的07/09 20:39
199F噓:你輸了不少吧 哈哈06/28 23:20
2F噓: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Y06/26 23:53
37F→:講的烏拉圭很弱一樣...南韓輸定了06/23 11:53
26F→:如果有了量子電腦...製程新不新好像就不重要了04/04 23:44
249F→:但是砲友如果有給他一些物質的東西,不就是等於妓女了12/19 16:42
250F→:有種就發誓自己沒收過砲友禮物,不然就請當妓女12/19 16:43
45F→:講真的,紐約還要曼哈頓,大概才會1500XD小弟在LA,60011/16 14:58
1019F噓:打的好06/18 02: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