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kat294
作者 kat294 在 PTT [ LAW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18則
限定看板:LA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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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推: 應注意而未注意這點我承認,但我比較好奇的是若有騎樓可以06/01 00:50
2F→: 行走行人執意要走在機慢車道上,是否也應負部分責任(有一06/01 00:50
3F→: 個女警跟路人擦撞的案例是判路人上述這點要負起部分責)06/01 00:50
4F→: 而且我是騎在他旁邊的,他伸出手才打到後照鏡這樣~06/01 00:50
5F→: 廢話太多不好意思,想說敘述詳實一點大家比較好判斷QQ06/01 00:50
6F→: 嗯,然後我覺得E奶那段有點過分了,如果您覺得我廢話太多06/01 00:53
7F→: 警方聽不進去我可以理解…但扯到身材似乎有點太遠了06/01 00:53
8F推: 我是要超越他,並不是一直騎在他旁邊的,在原文內有提及。06/01 01:21
9F→: 新聞連結我貼在下面,不過她是兩邊都受傷所以我也有在原06/01 01:21
10F→: 文補充不知道能不能適用這個06/01 01:21
11F→: http://city.udn.com/54532/220354406/01 01:21
16F→: 啊…我不覺得自己完全沒錯啦,所以我也跟阿伯道歉了,在06/01 01:44
17F→: 此篇留言中也有承認應注意而未注意這塊。明天也會再打電06/01 01:44
18F→: 話去確認他的情況,我沒有要逃避責任,只是想討論這個比06/01 01:44
19F→: 較少見的情況:因為違停讓路人走機慢車道很多,但若是有騎06/01 01:44
20F→: 樓行人卻不走的狀況~既然L大覺得我原文說的都是廢話也幫06/01 01:44
21F→: 我擷取了最精華的一段我就把原文刪掉了~如果有什麼新進展06/01 01:44
22F→: 就回在這裡了~06/01 01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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