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kangatjgjh
作者 kangatjgjh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529則
限定看板:全部
看板排序:
6F→: 要種什麼樹麻煩一起想好12/29 20:14
3F→: 崁頂鄉長用很兇,小心別亂簽名12/26 22:14
185F→: 有時候我比較怕會客氣的人。12/22 07:16
4F→: 再等著看沒新聞價值的維修保養費從哪裡來。12/20 21:52
4F→: 如果沒記錯場的話,好像有提供沖水的地方。12/19 05:21
28F→: 看來規定是5個工作天內報復學就可以,不用那麼早報12/15 05:45
29F→: ,這學生一直是中輟的狀態,你的工作已經完成了,12/15 05:45
30F→: 應該由強迫入學委員會跟警察介入。12/15 05:45
31F→: 可以找一下強迫入學法規跟細則來看看。12/15 05:46
32F→: 並不是回學校就不是中輟,長期(七天)無故缺曠課也12/15 05:48
33F→: 是中輟,家長不想請假真的太好了。12/15 05:48
82F→: 學校跟縣府的規定不會大於法規,你問問縣府是不是12/16 07:20
83F→: 不想依法行政?12/16 07:20
84F→: 規定是五天內辦好復學手續,看情況辦事。12/16 07:21
85F→: 學校可能對中輟業務不是那麼熟,中輟的業務是依照強12/16 07:25
86F→: 迫入學法規來辦,你問問學校知不知道強迫入學委員會12/16 07:25
87F→: 的成員有誰,我猜不知道。因為都把責任丟給導師。12/16 07:25
88F→: 學生在6歲以上15歲以下都受強迫入學條例規定,學生12/16 07:30
89F→: 只有來學校的義務,沒有不來的權利,不來就要依照規12/16 07:30
90F→: 定請假,不按規定就算曠課。12/16 07:30
91F→: https://law.moj.gov.tw/LawClass/LawAll.aspx?pcod12/16 07:31
92F→: e=H007000212/16 07:31
93F→: 拿法規跟行政辯論,你就會輕鬆點了。12/16 07:34
107F→: 中輟業務通常都會丟給少年隊,如果學生並沒有案在12/16 12:58
108F→: 身,少年隊都不會管,如果要少年隊幫忙,縣市政府要12/16 12:58
109F→: 有人給他壓力,說回來就是縣市政府該作為而無作為。12/16 12:58
110F→: 如上面GOLD大所說,其實如果能夠掌握學生行蹤就可以12/16 13:04
111F→: 放過自己了,像懶惰病那種學生只能放生,但有可能去12/16 13:04
112F→: 犯法的學生就要注意了,導師根據強迫入學條例規定12/16 13:04
113F→: 的做完之後,記得留下你有求助學校及強迫入學委員會12/16 13:04
114F→: 的證據。12/16 13:04
115F→: 你也可以準備好表格,反正條件都一樣,記得打電話12/16 21:34
116F→: 或傳簡訊給家長告知,家庭訪問不代表一定要訪到人,12/16 21:34
117F→: 剛好去的時候就沒人你也沒辦法,但是有跟家長聯絡過12/16 21:34
118F→: 了,中輟跟復學的文件多送幾次,再用20的規定請警12/16 21:34
119F→: 察開單,一天300,家長應該會請假了。12/16 21:34
120F→: 不過要是我,我會直接告訴家長規定,中輟太多次要罰12/16 21:36
121F→: 錢,不如我簡化請假程序,然後你幫小孩請個假如何?12/16 21:36
129F推: 嗨,史萊姆223.139.147.6 12/15 06:10
20F→: 伸舌頭去黏123.193.133.30 12/14 11:13
44F→: 快買,等大陸讓你進就會漲一波了122.121.78.175 12/11 13:40
1F→: 有要蓋公園嗎?12/10 09:4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