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jimmy78919
作者 jimmy78919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363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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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F推: 私校考核不用報教育局核備歐!09/23 11:02
4F→: 如沒有考核證明,亦可用離職證明標記"服務優良"09/23 11:02
48F推: 東吳備取沒上的路過.....123.194.98.137 09/08 19:37
9F→: 突然覺得數學很重要XDXD06/23 19:44
29F推: 樓上這個佐證資料太殺了....一對人教錯嗎? XDXD06/24 12:44
30F→: 打錯字應該是一"堆"人而不是一"對"人06/24 12:45
4F→: 有人覺得教育的第25題C 答案? 認同VS 統合?06/21 15:15
4F→: 樓上有依據嗎?06/18 15:24
14F→: 權利受損在哪? 有領7月份薪水卻不想工作的點?06/01 12:24
15F→: 單純從法律上來講,學校並無缺失,難用慣例當抗辯理由06/01 12:27
22F→: 去年7月暑期輔導沒有給錢?06/01 12:33
26F→: 我想老師要釐清<7月到7月底 >與<8月後>的法律關係不同06/01 12:40
27F→: 不同法律關係,適用法條不同,解釋也不同06/01 12:41
28F→: <7月至7月底>推敲應為 兼課教師 <8月後>專任教師06/01 12:42
29F→: 老師似乎把兩個間段的權利義務給混淆在一起了06/01 12:43
31F→: 去年7/1-7/31不適用勞基法,8月份後也不適用06/01 12:46
35F→: 那是8月份以後的事情,請參照 教師待遇條例第5條06/01 12:48
36F→: 發聘書未必是法定義務06/01 12:49
37F→: 7月份的事情,在法律上,不能和8月份的權益義務混合談06/01 12:50
41F→: 另外<補償>薪資的部分,也不能混談,因為法律關係不同06/01 12:51
42F→: 我就單純就法律層面回答,口頭承諾部分要回歸學校06/01 12:52
43F→: 順帶一提,倘若老師不敢跟學校提口頭承諾部分06/01 12:53
44F→: 其他教師或學生更無可能提您作證,作證是要法庭?06/01 12:54
45F→: 建議老師有意願在站內信詳問,不方便占用公開平台06/01 12:55
3F推: 請參照師資培育法第21條05/26 16:09
4F→: 師資培育法106年修正改為先檢定後實習,所以05/26 16:10
5F→: 107學年度開始取得師資生資格,適用新制05/26 16:10
6F→: 至於貴校所提108新制,應是指課綱的施行05/26 16:11
7F→: 順帶一提,第一屆先檢定後實習的也已經取得教師證了05/26 16:33
5F推: 去年和前年都因為人數不足開不了班04/13 11:12
6F→: 今年目前尚未看到相關自費班的報名資訊04/13 11:13
8F推: 我指的是自費班而非公費班歐04/14 11:04
2F推: 你的部分只能報名2招,一招要教師名稱與缺相同03/04 10:08
9F→: 教檢成績單是跟教師證書認證有關03/04 13:09
10F→: 二招還是要用 師資職前證明書03/04 13:10
8F推: 有推有上03/03 10: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