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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vy945 在 PTT 最新的發文, 共 71 篇
ivy945 在 PTT 最新的留言, 共 378 則
7F→: 是噓三小!我有附註或私訊報價,就是不知道行情才多了這07/04 06:18
8F→: 備註!另外確實有兩位報名了喔...呵呵07/04 06:18
9F→: 兩位報名的都是自行開價!我也有告知我不知行情價所以先隨07/04 06:27
10F→: 便打了法定時薪!以上眼盲酸民只挑自己想看的文字而忽略07/04 06:27
11F→: 我的備註我也只能可憐你難怪只能窩在這了...07/04 06:27
12F→: 然後會寫$170是因為發文時給發文者看的說明還是只寫最低法07/04 06:32
13F→: 定時薪$168!去年$168,今年$176,PTT還沒改備註,我不知07/04 06:32
14F→: 行情我直覺先跟板上的說明有錯嗎?07/04 06:32
20F→: Ladforfun果然你菜逼八!美編自備電腦,花錢買正版軟體不07/04 09:17
21F→: 能給高嗎?油漆是半面牆,一坪不到是怎麼比?然後我是有07/04 09:17
22F→: 需求才來,你是窩在這等著好高騖遠只會欸欸叫的魯蛇...07/04 09:17
23F→: 還有我已解釋我有備註自行開價,兩位應徵的都是自行報價!07/04 09:20
24F→: 我只是告訴你有兩位應徵、不是要一位最後變兩位!你邏輯07/04 09:20
25F→: 還是文字解讀到底哪裡出了問題,理解錯了又錯!算了,我07/04 09:20
26F→: 不跟你這文盲解釋了!拉低我的水平!07/04 09:20
27F→: 你就繼續只看你想看的文字,這世界就都照你的邏輯運轉!07/04 09:22
28F→: 可憐之人必有可悲之處!加油好嗎07/04 09:23
29F→: 最後我在澄清一點,你哪隻眼睛看到我要找專業級的油漆工?07/04 09:45
30F→: 我只說需有經驗,沒有說要專業或精通油漆!也就是只要應徵07/04 09:45
31F→: 者不是第一次用,哪怕是高中生但常幫家裡補漆那些就可以07/04 09:45
32F→: 算有經驗!所以我想說如果非專業級確實工時會較長,所以開07/04 09:45
33F→: 了一個時薪價;但有專業級應徵的話,我就請他自行報價讓07/04 09:45
34F→: 我參考這樣!我已解釋夠清楚,對酸民已夠誠意了!接下來就07/04 09:45
35F→: 隨你們自行發揮了,啾咪!07/04 09:45
43F→: Ladforfun我只知道說自己高薪和厲害的通常沒幾根毛!還有07/04 13:41
44F→: 你確定薪資和學歷比我高?快笑死了居然你扯東扯西還想要07/04 13:42
45F→: 炫耀你的薪資?有種曬一下薪資單?不要只躲在背後出張嘴!07/04 13:42
46F→: 還有你一樣只是個可憐的眼盲人,我只打了高中生三個字嗎?07/04 13:42
47F→: 前面的形容詞你看不懂就閉嘴!我說是常幫家裡油漆的高中07/04 13:42
48F→: 生!然後你果然沒唸什麼書,辯論的邏輯一下就弱掉,還講07/04 13:42
49F→: 我怎麼不自己漆這鬼東西!果然鬼門要開見鬼了...另外我尊07/04 13:42
50F→: 重板上的每人職業和每個人!我也知道大家都辛苦的在為生07/04 13:44
51F→: 活努力!不要自己辯不過就亂扯其他無辜的人進來...你趕快07/04 13:44
52F→: 工作不要當薪水小偷了!台灣也是有你這種上班還玩手機當07/04 13:46
53F→: 酸民上PTT的薪水小偷才會拉低平均薪資...07/04 13:46
62F→: 可悲的酸民...所以知道我的學歷和薪資必定高於你了吧?因07/04 14:58
63F→: 你的對話已涉及個資!我已截圖和拍了您的IP,準備收開庭通07/04 15:00
64F→: 知囉!知道讀書的重要了吧!07/04 15:00
65F→: 自己自爆了你!可憐準備被告!07/04 15:01
66F→: 提醒您,即使您認為無罪!我方提出告訴後您仍然是被告角07/04 15:10
67F→: 色需開庭解釋...呵呵!正好你不用上班,我也是負責人無需07/04 15:10
68F→: 上班!就來看看我怎麼把你電爆!讓你知道書讀得多確實足07/04 15:12
69F→: 夠可以對付你這出張嘴的酸民!07/04 15:12
70F→: 我要讓下一代清楚知道不用擔心網路酸民讓他們受傷害,因07/04 15:19
71F→: 為讀書可以知曉法律的重要性以及保障自我權利!07/04 15:19
72F→: 你這愚昧的酸民自己跳入了自己設的陷阱,難怪辯不下去只好07/04 15:22
73F→: 開始肉搜他人和人身攻擊!也難怪要吃張傳票等開庭了!07/04 15:22
76F→: 至少我都指名道姓!法盲居然還知道法盲這詞耶!失敬失敬!07/04 15:40
77F→: 至少我都沒有指名道姓!我有說你的姓氏或是性別還是職業07/04 15:41
78F→: 嗎?07/04 15:41
82F→: 你收到傳票後就知道真的還假的!只是大約有1-2個月的時間07/04 15:43
83F→: ,所以不要大意以為沒事了唷!07/04 15:43
85F→: 你快去洗洗睡吧!收傳票囉!掰07/04 15:44
86F→: 你果然法盲!我無需出庭!你是被告所以需要到庭解釋!連這07/04 15:45
87F→: 都不懂還扯法律!07/04 15:45
89F→: 也難怪你有點怕了!沒多講屁話!乖,快去趁這時間多讀一點07/04 15:47
90F→: 法律知識!07/04 15:47
92F→: 是你別讓我失望嚇得屁滾尿流07/04 15:47
94F→: 麻煩快點再多秀你的下限給鄉民看07/04 15:48
96F→: 抱歉,忘了你法盲,傳票本來就會寄到戶籍地!07/04 15:49
97F→: 你也沒本事秀你所謂高出我2-3倍的薪資單,也不知開庭不用07/04 15:50
98F→: 一起出庭,更不知傳票會寄到戶籍地!07/04 15:50
99F→: 只會亂嗆一通完後開始肉搜他人,然後自以為帶威脅公布他人07/04 15:51
100F→: 姓氏及職業!07/04 15:51
104F→: 就是有你這低等酸民才會有人受到網路霸凌而輕生!還好你07/04 15:53
105F→: 終於踢到鐵板遇到我這大魔王的等級!07/04 15:53
110F→: 你果然法盲!你不知有特殊理由或正當理由可以延後或調的07/04 15:54
111F→: 嗎?07/04 15:54
112F→: 你眼睛要不要去看醫生?我是打你的PTT ID:ladforfun,這叫07/04 15:56
113F→: 指名道姓嗎?這叫個資法嗎?快去洗洗睡和多讀法律知識吧07/04 15:56
116F→: 你這種網路霸凌的劣等酸民,等著我用正確的法律來制裁你07/04 15:58
117F→: 的存在!我多除一個是一個!免得讓人輕生或生病07/04 15:58
118F→: 你自己連出示你自己說的所謂高於我2-3倍的薪資行動證明都07/04 15:59
119F→: 不敢!沒資格嗆人!07/04 15:59
121F→: 你就是可悲的霸凌酸民的最佳代表!慢走不送,記得收傳票!07/04 16:01
123F→: 霸凌0容忍!我一定奉陪到底,讓你從此怕到不敢亂酸為止!07/04 16:17
124F→: 難得有鬥志要徹底鏟奸除惡了07/04 16:17
126F→: 網路霸凌就是像你這種肉搜秀個資、語帶威脅和亂嗆一通的歪07/04 16:20
127F→: 風!我來讓你至少這次怕到07/04 16:20
128F→: 你如果覺得廢話那幹嘛還來看推文呢?不正因為你也是愛廢07/04 16:21
129F→: 話和秀下限?07/04 16:21
130F→: 怎麼不繼續再講我的個資?怎麼不繼續再肉搜我後跟其他網07/04 16:23
131F→: 友公開分享我的資訊?該不會偷偷google了個資法,所以開始07/04 16:23
132F→: 語帶保留和少說話了!07/04 16:23
133F→: 真乖!至少你這法盲開始知道讀書和瞭解法律的重要性了!07/04 16:24
136F→: 言多必失!這是最後奉勸你的話!以後不要亂網路霸凌到處噓07/04 16:26
137F→: 文酸人了!你的留言紀錄幾乎都是噓文,希望你現實生活中可07/04 16:26
138F→: 以當個開朗的人,別只偷偷活在陰影處唷!07/04 16:26
140F→: 我說要奉陪你到底了!所以要堵到你語塞和怕到為止07/04 16:28
141F→: 霸凌的可悲酸民,你先管好自己的嘴再管其他人吧07/04 16:28
144F→: 霸凌的酸民又多一位!那麻煩你多接幾個油漆案少說風涼話!07/04 17:17
145F→: 我就是有這時間要據理力爭對抗霸凌的酸民,不再讓這世上發07/04 17:17
146F→: 生慘劇07/04 17:17
147F→: 記得言多必失喔!我同一案可以多加你當被告!07/04 17:18
148F→: 你不出聲沒有當你啞巴,但你出聲霸凌就等著收傳票07/04 17:19
149F→: 尤其是以上我與ladforfun的內容已涉及個資法及法律訴訟,07/04 17:21
150F→: 建議您及之後的發文者注意言論內容,免得一併列為被告!07/04 17:21
151F→: 另外,優秀的領導人其實還要具備勇於面對惡勢力且有足夠07/04 17:37
152F→: 知識保護得了同事的能力唷!只會利用時間苦幹也只是枉然07/04 17:37
155F→: A大是指我刪除文章的話,而且這非關勞資法,而是洩漏個資07/04 18:54
156F→: 法的法律!請別不懂裝懂,被告ladforfun的罪名絕對告得成07/04 18:54
157F→: !07/04 18:54
159F→: ladforfun你休息完要繼續來戰了呀?別說那些風涼話,講點07/04 19:40
160F→: 實際的或是再秀你的下限透露我的個資!我看你有多大的能耐07/04 19:40
161F→: 和本領!07/04 19:40
162F→: 你這帳號在PTT的留言紀錄清一色噓文,就看你有多會噓!也07/04 19:43
163F→: 恭喜你無趣的噓了幾百年後終於遇到我這越挫越勇的100%戰力07/04 19:43
164F→: 的魔王跟你鬥!07/04 19:43
165F→: 再說一次,夜路走多了你總是會遇到魔王!透露個資在公開07/04 19:46
166F→: 的場合或社群裡就是違反個資法。你應該也查了相關資訊了,07/04 19:46
167F→: 不要感謝我,就當免費送你一堂課!只是要領傳票到案說明這07/04 19:46
168F→: 樣!07/04 19:46
170F→: 跟你一樣嗨呀!只是你是觸法又沒邏輯和眼盲的法盲的霸凌07/04 20:02
171F→: 型酸民!07/04 20:02
172F→: 反正我這輩子也只有這篇文章被你亂嗆和公佈個資!我陪你07/04 20:06
173F→: 到底!倒是你在PTT的留言紀錄都是噓文,看到時法院會覺得07/04 20:06
174F→: 到底誰是亂嗆酸民的常客!07/04 20:06
39F推: 我今天才又去微笑,一樣給推~03/27 21:06
39F推: 我今天才又去微笑,一樣給推~03/27 21:06
39F推: 我今天才又去微笑,一樣給推~03/27 21:06
2F→: 爬文後的低價!XD12/23 13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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