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Iris2009
作者 Iris2009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1076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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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板排序:
4F→:或許等你結婚被劈的時候 妳的想法又完全不同了05/23 13:28
5F→:而且說穿了 第三者根本沒資格評論第一者和第二者之間的問05/23 13:29
6F→:題 再者 很多時候第二者的可憐、無助都是裝出來騙第三者05/23 13:29
7F→:還是很多傻女孩寧願閉上雙眼 甘心被騙那也沒辦法05/23 13:30
8F→:很不喜歡傻女孩以救世主的心態介入別人的感情...05/23 13:34
43F→:所以o大希望第一者怎麼辦?給第二者狠狠的教訓遠走高飛?05/25 15:38
44F→:如果有小孩你又希望第一者怎麼處理?我可以告訴你單親媽05/25 15:38
45F→:媽沒那麼簡單。在指責第一者的作法前,請先想想她也須要05/25 15:39
46F→:背負的東西 有可能是現實因素 有可能是小孩 有可能是外在05/25 15:39
47F→:現實中的觀感。你知道來自單親家庭的小孩,在選擇配偶上05/25 15:40
48F→:都比較吃虧嗎?如果是未婚我贊成你的觀點,但如果是已婚05/25 15:41
49F→:我只能告訴妳,不要把感情看的那麼簡單。05/25 15:41
50F→:只要是感情,就一定會有包袱和現實要考量05/25 15:42
51F→:我一直都不懂 為什麼第二者和第三者做錯的事情05/25 15:45
52F→:不只要讓第一者來收爛攤子 且不管怎麼收 還是會有人有意05/25 15:46
53F→:見 第一者何其無辜呀..05/25 15:46
61F→:我只能說妳不斷抓著個例不斷不客觀的評論所有第一者05/25 21:42
62F→:那實在也沒什麼好討論下去了05/25 21:42
68F→:喔喔喔 早說嘛XD 我一直以為妳是評論全部 因為文章的語05/25 22:08
70F→:氣比較像是評論眾觀 既然是個例就沒啥好說啦:)05/25 22:09
18F→:不過15萬真的太重的 他也才22歲05/21 21:43
1F→:端看你怎麼想怎麼看 每個人有自己的價值觀05/20 14:18
2F→:你認為沒有先後對錯 不代表別人認為沒有囉05/20 14:19
3F→:我認為有先後 因為人必須有承擔責任的肩膀05/20 14:19
4F→:我認為有對錯 人因有智慧道德而被稱為萬物靈長05/20 14:21
5F→:一段感情走到最後 支撐延續的絕不是只有因為愛 那麼簡單05/20 14:23
8F→:你要這樣想也沒錯 也就是如果將來老公外遇也不會有對錯05/20 15:40
9F→:要抱著這樣的價值觀過日子沒什麼不好 將來不要讓自己傷心05/20 15:42
10F→:還為做錯事的人找藉口就好05/20 15:42
2F→:問題這是大多數人的迷思 不管是這裡還是123.194.152.211 05/19 11:01
3F→:對岸版 這迷思迷很大 很愛比呀123.194.152.211 05/19 11:01
6F→:我只能說 聰明的不會把青春視為本錢 青春也是段時間05/16 17:00
7F→:可以做很多努力提升自己程度和生活品質的時間05/16 17:01
8F→:把這種時間拿來跟第二者周旋 和第一者較量 還蠻愚蠢的05/16 17:01
9F→:實際上並沒有勝第一者到哪邊。05/16 17:01
10F→:女人,難道只有青春美貌才能搬上檯面嗎?05/16 17:02
11F→:小女孩,好好想想吧。05/16 17:02
15F→:看樣子妳還是不太懂我的推文意思,算了,照妳的想法去做05/16 17:20
16F→:吧:) 急於跟我解釋情況也不會好轉 祝你早日畢業囉05/16 17:21
1F→:來這邊看熱鬧的居多 一般人本看第二者苦來苦去都超不以然05/14 06:47
2F→:第一者第三者還有苦的道理 第二者苦個x... 想享齊人之福05/14 06:47
3F→:也得承擔齊人之禍囉 不過並不是每個第二者都敢po文05/14 06:48
4F→:不完全是怕被罵 是怕被抓 做壞事總不能那麼明目張膽呀05/14 06:48
15F→:為什麼以上推文都著重都輸贏?05/08 18:11
16F→:這種事如果女人姑息 那就是兩敗 勝的只有第二者05/08 18:12
17F→:而如果女人放聰明點 輸的只有第二者 第一者和第三者雙贏05/08 18:12
18F→:她條件好是人生的勝利 老實說和感情輸贏一點都扯不上關係05/08 18:12
19F→:重點是女人沒必要為難女人 我支持和第一者攤牌05/08 18:13
20F→:但我也勸妳離開 這男人不值得兩個好女人 兩個好女人去爭05/08 18:13
21F→:輸贏一點意義也沒有 這也是為啥我覺得某些推文一直說第一05/08 18:14
22F→:者才是輸家 感到很奇怪 原po陷在泥沼看不清還情有可原05/08 18:14
23F→:旁人還幫忙火上加油比輸贏 真的不太好..05/08 18:14
5F推:樓上的發言我無法苟同 可能是因妳的身分123.194.152.211 04/25 12:27
6F→:吧 讓人覺得妳說的話沒有說服力123.194.152.211 04/25 12:28
7F→:有一種為什麼只對"第三者"兇 而不自己管123.194.152.211 04/25 12:28
8F→:好自己的男人的意味.. 但有時候是第三者123.194.152.211 04/25 12:29
9F→:太囂張 甚至是白目 譬如明知道對方有女友123.194.152.211 04/25 12:29
10F→:還告白 還不懂得避嫌 這樣的第三者不該罵123.194.152.211 04/25 12:29
11F→:嗎?所以妳去當人的第三者 妳只覺得是原123.194.152.211 04/25 12:31
12F→:配自己不增進魅力 第二者花心 都是別人的123.194.152.211 04/25 12:31
13F→:錯就對了XDDDD123.194.152.211 04/25 12:31
120F→:→ exclamation:要「建議」我,可以,麻煩講點有建設性04/24 22:43
121F→:人家提出建設性的了呀? 你樓上那段話真是自打嘴巴...04/24 22:43
122F→:也許你不認為具有建設性 但在旁觀者眼裡 倒是挺中肯的04/24 22:45
33F推:我也是 強迫症 但每次看到地址是寫台灣省59.115.161.207 01/19 15:28
34F→:推錯59.115.161.207 01/19 15: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