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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hjgx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23079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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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[討論] 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280號民事判決
[ LAW ]121 留言, 推噓總分: 0
作者: hjgx - 發表於 2014/02/19 19:26(10年前)
4Fhjgx:你不是說不來了02/19 20:00
5Fhjgx:學學別人,言之有物,不要只會裝老大02/19 20:01
6Fhjgx:時效不同啊,15 vs 2,竟然有底子比我爛的02/19 20:02
10Fhjgx:我是說227架空227-102/19 20:14
Re: [討論] 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280號民事判決
[ LAW ]17 留言, 推噓總分: -2
作者: hjgx - 發表於 2014/02/19 18:22(10年前)
3Fhjgx:有啊,你說的,我同意02/19 18:46
4Fhjgx:所以法官不能看到227+人格權就否定02/19 18:47
9Fhjgx:我看完過全文才貼的,你們忙,我閒!02/19 19:28
17Fhjgx:拜謝cute大02/20 07:50
[問題] 幫忙企業安裝盜版XP與法律責任
[ LAW ]77 留言, 推噓總分: +10
作者: juselai - 發表於 2014/02/19 12:28(10年前)
33Fhjgx:叫公司聘請一個電腦白癡當工讀生即可02/19 20:20
36Fhjgx:法諺:不懂的最大02/19 21:14
[問題] 網路購物有簽買賣協議等問題
[ LAW ]57 留言, 推噓總分: +5
作者: weds8520 - 發表於 2014/02/19 09:19(10年前)
1Fhjgx:叫警察打給他02/19 09:26
7Fhjgx:警察一想到要問你們兩4小時的筆錄,就會call他02/19 09:38
8Fhjgx:總價多少?純粹好奇02/19 09:38
Re: [討論] 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280號民事判決
[ LAW ]85 留言, 推噓總分: +8
作者: hjgx - 發表於 2014/02/19 03:09(10年前)
8Fhjgx:談觀念,不需說教。更審很清楚,就是吞了。02/19 09:23
11Fhjgx:我看了一晚上,每一行看,你要講我哪裡錯,你如果(或萬一)02/19 09:27
13Fhjgx:懂得什麽叫做舉證,應該指出哪一行,而不是叫對造問老師02/19 09:29
15Fhjgx:謝謝sind,我純粹想讓氣氛輕鬆02/19 09:31
17Fhjgx:所謂謙卑,就是無論被旁人捧得多高,都不忘自己仍有不足02/19 09:34
18Fhjgx:而不是說教說慣了,就變成聊天的自然口氣02/19 09:34
19Fhjgx:謝謝sind兄提醒,已經加警語02/19 09:37
80Fhjgx:我去讓人按摩(詳無間道I)回來,就這麼熱鬧,謝謝各位大大02/19 14:31
[問題] 網購匯款後賣家反悔
[ LAW ]37 留言, 推噓總分: +4
作者: beachsun7788 - 發表於 2014/02/18 20:47(10年前)
7Fhjgx:賞他一個負評,如此而已02/18 20:56
[其他] 違規舉發個資外洩
[ PttLifeLaw ]37 留言, 推噓總分: +5
作者: kimutaku1115 - 發表於 2014/02/18 16:01(10年前)
22Fhjgx:沒有刑事處罰,個人資料保護法28條,向市政府法務局提國賠02/19 08:28
23Fhjgx:很多特定政治立場的人常說,現在多進步,警察不會吃案云云02/19 08:29
24Fhjgx:其實這些人根本沒有報過案的經驗,甚至不敢報案02/19 08:31
25Fhjgx:車主語氣很好,是在演戲給你看,他打電話給你就是警告你了02/19 08:34
[問題] 遊戲中的公然侮辱
[ LAW ]26 留言, 推噓總分: +3
作者: asubelieve - 發表於 2014/02/18 13:10(10年前)
1Fhjgx:不要心神不寧,睡覺先02/18 13:21
[問題] 補習班糾紛
[ LAW ]94 留言, 推噓總分: +16
作者: summerlove - 發表於 2014/02/18 00:57(10年前)
3Fhjgx:他用什麽方法強迫你呢?請具體描述,例如拿小六法作勢要打你02/18 01:12
7Fhjgx:中獎了02/18 01:16
63Fhjgx:上面這麼多"律師"問完...換我最高鍵盤法院來問02/18 13:10
64Fhjgx:1.對方關門,你有沒有當場表示反對?02/18 13:11
65Fhjgx:2.對方有沒有說明爲什麽要關門02/18 13:11
66Fhjgx:3.你當場有沒有表示想出去02/18 13:13
71Fhjgx:全部就這樣?02/18 13:57
72Fhjgx:所以你進去了第2層房間,繼續說,那個旁聽的,安靜一下02/18 13:59
74Fhjgx:http://www.jobmarket.tw/bbs/showthread.php?t=191102/18 14:14
79Fhjgx:上面說關門是關教師的門嗎?小房間是在教室的外面?02/18 15:55
80Fhjgx:請繼續說你到小房間裏面發生的事。02/18 15:57
81Fhjgx: 教室02/18 15:57
84Fhjgx:原告上廁所就沒回來,今天這裡,聽候核辦02/19 20:11
85Fhjgx:到這裡02/19 20:11
[問題] 亞太員工盜取個人通勤資料消失
[ LAW ]42 留言, 推噓總分: +6
作者: homer0331 - 發表於 2014/02/17 23:24(10年前)
5Fhjgx:討債集團如果不能直接斷負心人手腳,還要放話,那會被02/17 23:39
7Fhjgx:江湖中人恥笑02/17 23:44
15Fhjgx:黑道砍人還要學GSM?02/18 00:03
16Fhjgx:to3樓:這就是警察吃案02/18 00:42
24Fhjgx:大律師,停留在言語上仍可構成犯罪,且原po提供資料足够了02/18 02:10
30Fhjgx:嫌犯是原PO女友的前男友,原PO女友當有資料02/18 02:43
31Fhjgx:惡性不大的就會收斂。偵查如果瞎貓碰到死老鼠,就會繼續發展02/18 02:46
35Fhjgx:感情糾紛啊,唉,大律...02/18 02:59
40Fhjgx:nice兄說原PO想多元成家,這想像力就是上面你們這幾個要學的02/18 11: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