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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hiturtle 在 PTT 全部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7324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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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F→:樓上的3.除非房東願意.不然依法無據...所以..........09/07 18:44
1F推:當面交易的貼身衣物.依法依理都不行也不該讓你退錢才對09/05 12:30
2F→:還有這和七天無關.就算只過7秒.店家一樣有權拒絕你退錢09/05 12:31
3F→:而且你找樓管的決定..科科..算了..反正這板的風氣就這樣09/05 12:32
7F推:因為我始終如一啊.不像某些人會口事心非或是借機殺人科科09/05 14:30
8F→:還有提一下..板主..你最好不要引戰..要是我受不了回你..09/05 14:31
9F→:我是無罪的唷..我這是提醒你..因為我就這樣被人弄過.....09/05 14:31
11F推:我家後面現在就一支在咬了..我還在等分一點肉晚上吃也XD09/05 14:38
26F推:二位板主.我就不懂.現在是你們在咬我..還是我在咬人呢?09/07 14:37
27F→:你們一直用針對性.且和問題無關的詞激人..這叫什麼道理?09/07 14:37
28F→:上來救助.我的回應是告訴消費者什麼叫合理和合法.而你們09/07 14:38
29F→:二位呢?難道告訴消費者現實..就是"咬"上來求助的人?認真09/07 14:39
30F→:點好不好..最後在說一下..不要在引戰了唷.不然我是無罪的09/07 14:40
31F→:對了..提一下..如果這篇文中小弟的推文有錯.有不合理不合09/07 14:42
32F→:法之處.請sggs和roura二位板主明講吧.不要在那耍小動作說09/07 14:43
33F→:我在咬上來求助的人.這樣有失你們"高貴"的身份.你說是嗎?09/07 14:43
34F→:有錯你們明指就是了.我不會不認帳的.我也不會私下負仇的09/07 14:44
35F→:所以麻煩你們二位..有錯請直接了當的講出來..好讓大家見09/07 14:45
36F→:識一下小弟的無知..真的..拜託你們了..也麻煩你們了..不09/07 14:45
37F→:然我真的不懂..我作錯什麼了..要讓你們這樣指責我在咬人?09/07 14:47
38F→:我又不是瘋狗..我怎麼可能會沒事作就針對性的對人去咬呢?09/07 14:48
40F推:強哥..我們有志一同也..科科..強哥英明...XD........09/07 18:41
42F推:題外一下:明人不作暗事.我情願當的真小人.也不當偽君子..09/08 09:30
43F→:畢竟言教不如身教..不然未來..哎..可預見啊......09/08 09:32
45F推:我建議你才需要回去看清你推了些什麼文.是你一直針對我09/08 19:53
46F→:在推文..我才回你的..不是嗎?09/08 19:53
48F→:我知道.我還知道板主攻擊板友也會沒事的.爬文都爬的到唷09/08 21:17
49F→:如果板主你爬不到文..歡迎你告知小弟..小弟幫你找..真的09/08 21:18
50F→:不嘴炮的..我幫你找...09/08 21:18
54F推:申訴.有用嗎?我上個申訴.小組長連判決都不敢判決了.你在09/09 08:56
55F→:這情況下要求板友去申訴.不會感覺有點可笑嗎?09/09 08:56
56F→:請注意唷.我不在乎申訴是輸是嬴.我只在於結果.旦如果明知09/09 08:57
57F→:申訴是沒結果的..那..申訴的意義何在呢?你說是吧...09/09 08:57
2F推:不然換的選擇.你換新機.那舊機面板換新的錢你來付.如何?09/05 11:47
3F→:這個選擇合乎法律.廠商對他的手機負責.你對你造成的損害09/05 11:48
4F→:負責.誰也不吃虧..不過那面板..不便宜就是了..如果你想要09/05 11:48
5F→:求就要快.而且不保證廠商會同意你的要求.旦你不要求就沒09/05 11:49
6F→:機會了.還有這事本來就是代理商和你之間的關係.店家沒責09/05 11:50
7F→:任.也不需要自己出錢換新機給你.有問題找手機代理商去談09/05 11:50
8F→:如果nokia或代理商不負責..那你自己去慢慢告代理商吧....09/05 11:51
14F推:手機瑕疵是商品製造人的責任還是店家的責任?而且瑕疵由誰09/05 13:19
15F→:來認定?09/05 13:20
18F推:那代理商算是出賣人..還是製造商?09/05 14:28
3F→:沒發票.沒盒子.那你要怎麼證明.這耳機是他們賣給你的?在09/05 13:21
4F→:說你什麼都沒有.就算證明你買過耳機.你又如果證明就是手09/05 13:21
5F→:中的這附壞掉的耳機就是你買的那附?09/05 13:21
2F推:吃不消建議去住宿舍吧..09/04 20:22
58F→:這點上我發點聲.你是房東的話.你會找發聲帶頭的人負責呢?09/07 20:37
59F→:還是找那些原本就沒意見.只是單純有就平分沒有就算了的住09/07 20:38
60F→:戶負責呢?今天是原PO自己找房東要求的.那房東當然是找他09/07 20:38
4F推:光華商場10家有9家是報未稅價.剩下的那家是.便利商店啦XD09/04 09:32
5F→:你是租約到期要搬走的嗎?09/03 14:08
3F推:照理說.你簽約前付的所有錢都叫作訂金才對不是嗎?09/03 14:07
1F推:你們自己和B去商量吧.B真不付違約走人.那他的租金要由你09/03 09:46
2F→:們二人自行補足給房東.而B違約的事.你們要自己去和他談09/03 09:47
3F→:旦問題在於B如果不願搬.那在租約結束前.你們誰也沒權利09/03 09:48
4F→:去要求B搬走.這是法律上給B的保障09/03 09:4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