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查詢 / hiturtle
作者 hiturtle 在 PTT [ consumer ] 看板的留言(推文), 共2097則
限定看板:consumer
看板排序:
全部rent-exp2991consumer2097Interior602PttLifeLaw574Anti-ramp426customers126About_Life110Modchip65Digitalhome49L_LifeInfo45CD-R34Printer_scan31NSwitch25TuCheng24Broad_Band18biker13LAW12SpaceArt9creditcard8LineageII8home-sale7BigBanciao6WoodworkDIY6Shu-Lin5ShuangHe5NPUST4tax4Bank_Service2chatskill2FengShui2Mix_Match2Bunco1ck48th3191Create1CYCU-IM1EatToDie1FixMyHouse1FJU-Laws921KS91-3051KS95-3181politics1R943220PT1toberich1<< 收起看板(43)
4F推:業者有權決定他更換的方式.你不同意可以不換就是了03/17 19:45
5F→:對了.你這又讓我想到很多網購(Y或P二家都有)都有免費商品03/18 00:07
6F→:他們就需要付物流費用199..旦要是買有價位的..像100元的03/18 00:08
7F→:物品.也許往往就免郵資..你能說他不合理嗎?能..我支持你03/18 00:08
8F→:旦你能說他不合法嗎?不能..因為條件廠商很明確的定了出來03/18 00:09
9F→:你能同意你們就交易吧.這是一個你情我願的條件.感覺勉強03/18 00:10
10F→:或為難.請不要答應就是了.必盡人家明定條文在那.不是嗎?03/18 00:13
1F推:店家作法個人認為合理.買東西前要考慮清楚.本就不該你想03/16 21:22
2F→:退店家就該無條件讓你退PS:依法來看.你不買東西.那你付的03/16 21:23
3F→:錢店家是有權一毛都不退你的03/16 21:23
6F推:那去要求開發票吧.一般會多加5%....03/16 21:31
8F→:我倒認為.光華那個地方就是種特殊生態.人家報價本來就是03/17 11:15
9F→:都去除了5%的稅金.你要便宜.你要發票店家也不是沒給你選03/17 11:16
10F→:擇.個人是不會事後才去檢舉.意義性不大.不要說逃稅不關消03/17 11:16
11F→:費者的事.一般去的消費者大多也都認同這種消費方式不是嗎03/17 11:18
12F→:當然.你真不爽想檢舉去吧.反正你一樣不能退費.這是二回事03/17 11:18
13F→:而且我是店家我會變給你選擇1.拿電腦2.一毛錢都不退..囧Y03/17 11:19
14F→:二個選擇都是店家合法性的權益和主張.你無法因此而告他..03/17 11:20
5F推:請教各位.你們認為.自行前往該店消費會符合消保法19條的03/16 20:51
6F→:規定.而有七日無條件解除買賣契約的權利嗎?個人投...沒有03/16 20:54
10F推:要談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範本??不如問原PO簽的契約內容實03/17 18:36
11F→:際點.因為範本一般是參考用.並未強制業者使用03/17 18:37
12F→:所以實際的契約內容才是重點.而不是這份契約範本的內容03/17 18:38
14F推:我並不是打擊任何人.而是以一個合理的立場出發.總不能消03/17 23:52
15F→:費者很明顯有錯時,還一味的幫消費者達到他的目的.我是建03/17 23:53
16F→:議原PO.把你簽的契約內容PO出來.該中找出有利於你的地方03/17 23:53
17F→:並且進而找出該契約不合法的地方.這樣對你的幫助.遠比用03/17 23:54
18F→:這份瘦身美容定型化契約範本.來評論原PO的權益要來的適當03/17 23:56
1F推:你不能接受就不要買了.很簡單的一件事而已.合約內容本來03/14 20:08
2F→:就非由你或對方單方希望附加任何條文.對方就該照單接受03/14 20:09
3F→:所以你要是真不加那條就會怕.那這房子和你無緣.找下間吧03/14 20:09
6F推:應該改標售.請勿放任無知消費者(或澳客)四處主張不當權利03/14 01:26
7F→:還有.不用猜了.你家的第四台應該是海山或大豐對吧..囧03/14 01:27
10F推:其實就像室內電話一樣.業者的義務是到你家門口的訊號合格03/14 01:40
11F→:那進了大門.就和業者無關.而且分接本來就會影響訊息品質03/14 01:41
12F→:私自分接所造成的訊號不良應該也非業者該考慮或負責的責ꔠ03/14 01:43
13F→:任.一點感覺啦.現代在消費者意職抬頭下(好聽的說法)只要03/14 01:44
14F→:消費者認為他受到了損害.不管責任是誰.消費者只知一味怪03/14 01:45
15F→:業者.簡單說.業者沒辦法讓消費者爽.那業者就是該..囧..旦03/14 01:45
16F→:這真的是對的想法嗎?在維護自己權益前.先想想自己應盡的03/14 01:47
17F→:責任和義務先吧.學著作一個理性的消費者而非愚昧的消費者03/14 01:47
19F推:中華電信每20年左右會來換一次室內線XD我家換過.沒交那03/14 09:05
25F推:吃悶虧.你吃了什麼悶虧?你家有自來水吧.難道你家水太小或03/15 12:51
26F→:漏水時.你會要求自來水公司去修?你家有用電吧.難道你家電03/15 12:52
27F→:線老舊時你會要求台電去更新?難道水公司或台電不理.就又03/15 12:52
28F→:是吃悶虧了.因為他們要你自費去維修室內的管(線)路..囧03/15 12:54
32F推:換室內線是因為中華電信每月帳單中有另收線路維護費03/15 19:01
33F→:而且原PO的第四台業者不是大豐就是海山1而非中華電信MOD03/15 19:02
36F推:其實訊號不清時還要了解一點.分接造成的訊號失真是否也03/15 20:53
37F→:該歸咎於業者(過去的第四台有幫忙分接.目前聽說沒有)那你03/15 20:53
38F→:因為個人的私自分接(意思是說接一台會清楚.分接後有雜訊)03/15 20:54
39F→:這部份如果也要求業者負責.合理性和公平性又何在?03/15 20:55
42F推:不要老是活在過去.你家過去是第四台來幫忙分接線的.所以03/16 00:50
43F→:不管現在分接是不是主因.都該由第四台業者負全責是嗎?03/16 00:51
44F→:那過去中華電信請一條電話費要上萬.你目前又願意付上萬嗎03/16 00:53
45F→:過去的法令不明.很多過度時期,業者都給消費者開個方便門03/16 00:53
46F→:旦這和業者是不是需要負責維護那不該是他責任的方便門.這03/16 00:55
47F→:應是二回事.而且過去分接要分機費請問你幾年沒付分機費了03/16 00:56
1F→:你是不是走錯版了@@來這不管問真假或是閃人都不太適合吧03/13 22:20
1F推:那在送吧.送到你自己受不了為止.一般正常的送修是送到你03/11 23:33
2F→:買的地方.由他們轉送公司.共不另收費,旦你現在沒辦法送回03/11 23:33
3F→:回購買地.那並非公司的問題.所以要你就在付郵資在送.要竟03/11 23:34
4F→:就認命吧.必盡廠商有盡到他應盡的責任了03/11 23:35
6F推:那在送修而已.一次修不好修第二次.第三次.不光針對這位廠03/12 00:17
7F→:商.而是這是大多數廠商所能作的.就像我最早在非好店版問03/12 00:18
8F→:的.你為什麼不送回大潤發.你送回人家就免費幫你代送了03/12 00:19
15F推:也許啦.一點猜測.廠商當下修好了.旦因運送時發生碰撞所以03/12 09:50
16F→:又發生了讀寫頭的偏差.所以到你手上時又有了問題.電器類03/12 09:51
17F→:的東西.不光是你的DVD.就像我送修手機也一樣.一次修不好03/12 09:52
18F→:那就是送第二次.第三次.廠商該給你的是保固.保固內有問題03/12 09:52
19F→:修.只要是你在過固前送修.那修回來就算過保了.旦在相同問03/12 09:55
20F→:題的情況下廠商有義務修好他.旦不同問題過保就非廠商責任03/12 09:56
21F→:(樓上所說的相同問題.是指送修回來後發現沒修好的情況)03/12 09:58
4F推:買了這麼久.我家這沒看過什麼叫作藍色紙提籃@@03/10 09:12
1F推:你可以不找律師.民訴當事人自己上就行了03/07 19:40
2F推:自己送神腦的維修站吧.最少我送修聯強手機.沒寫過原因03/07 09:56
3F→:不過各人感覺.在維修服務上.神腦很明顯的不如聯強=-=所以03/07 09:57
4F→:我很久前就拒買神腦貨了=-=03/07 09:58